我的名字叫做大野狼,人稱暴坊野狼。
由於我不小心生為大野狼,無論我走到哪裡,森林裡的動物們都怕得對我丟石頭,並且處處排擠我。所以我沒有朋友。啊啊,生為大野狼並不是我的錯吧,我也想當小白兔或小山羊或是小貓咪啊。
今天早上我也是來到河邊,用長長的嘴伸進水面咕嚕咕嚕喝著水。這是我每天的例行公事。雖然這樣不太衛生,不過我沒有人類那麼靈巧,可以從井裡頭打水上來喝。
只是在我喝河水的時候,都會面臨一個很嚴重的問題。
那就是河面會映出我醜陋的臉。
啊啊,我不想看,我不想去相信。我的臉為什麼如此恐怖又噁心呢。
這根本就是野狼的臉。不對,其實我的確是只野狼啦。
長長向前突出的低俗下顎、銳利兇惡的牙齒,加上小時候沒有做齒列矯正,所以長得歪歪斜斜的。像是蛇一樣細長黏滑的青紫色舌頭,在朝著嘴邊兩側長長裂開的粗俗口中不斷蠕動。喔喔,我還真的是噁心透頂。毫不相稱的鼻頭上方,是一對看起來總是饑渴的血紅眼睛,蓋在眼睛上面的是薄到誇張的細長單眼皮,覆蓋著臉的毛色則是棕色帶著一些像是污漬的斑紋。啊啊,犯罪者,根本就是一張犯罪者的臉。
我每天早上都會在河邊喝著水哭泣。凝視著我映在水面上的醜陋臉孔發出嗚嗚的哭泣聲。連我的哭聲都沙啞得像是世界上最醜陋的聲音,宛如惡魔般的聲音。
其實啊,我也想要生為小貓咪或是小白兔一樣可愛的動物,讓大家喊著「好可愛,好可愛喔」並且爭相寵愛啊。
森林之神,我前世究竟是做過什麼壞事呢……
啊啊,我是森林裡的異端。只不過長得比較醜陋,走到哪裡都被當成是瘟神。
大家肯定都衷心祈禱著我趕快死去。這是怎樣,被害妄想症嗎?要我改掉這種彆扭的個性,活得更積極一點?鬧夠了沒啊,你們這些混蛋!
我也有在努力啊,我也想試著成為一隻要耍壞型的帥氣野狼大叔。注意自己的打扮,學習可以受到歡迎的才藝,成為森林義工推行慈善事業,只要是「可以讓其他動物喜歡我的努力」我全都做過!而且還做了好幾年好幾十年了!
可是卻無濟於事。
有著一雙美麗大角的帥氣公鹿,不管是說什麼話做什麼事,都會被周遭的傢伙們解釋成好的方向,像是「公鹿先生真的是好棒的鹿呢」,而且受到歡迎。因為外表美麗所以受到動物歡迎。因為受到歡迎,不管做什麼事情都會讓大家高興。即使公鹿稍微做錯事情,周圍的動物們也會說「願意為了公鹿先生做任何事情」並且出手幫忙。受歡迎真好呢。
我就完全不一樣了。不管我說什麼做什麼,都會被周遭的傢伙們解釋成壞的方向,只會得到「野狼果然是野狼」這種評價。就算我當義工也會被說成「反正是想要吃小孩吧」、「明明是個壞人卻還裝好心……差勁透定的偽善者」還對我吐口水。連做善事都會被責罵了,要是不小心做錯事的話,一定會在森林裡頭被五馬分屍吧。其實只要我走在路上,就常常會被一群動物圍起來痛打一頓了。
以前我曾經為了拯救一隻被河水沖走的雛鳥,甚至差點賠上了生命。其實我也怕水並且不會游泳,不過在河裡載浮載沉的小雛鳥實在太可憐了,所以我不顧一切跳進河裡,用我大大的嘴巴咬起小鳥然後「咚」地扔上岸。
雛鳥得救了。不過看到整個過程的動物們卻說:
「大野狼那個傢伙想要吃小鳥呢。」
「所以才會受到天譴掉進河裡的,活該。」
並且狠狠瞪著我。你們這些對小鳥見死不救的傢伙。
啊啊,原來如此。因為這些傢伙不肯承認自己是比我這個醜陋野狼還要卑劣的動物,所以才想盡辦法把我塑造成一個壞蛋。
不對,這我早就知道了所以無所謂。我難過的是連那隻被我救起來的小鳥,居然也完全沒有對我道謝,把頭一撇就直接棄我而去了。
我並不是要他謝我。我是因為雛鳥太可愛了,所以才想要賭上生命去救他。可是這麼做也太殘酷了吧。
之後我沒有獲得任何的援手,就這麼掉到了瀑布底下。
如果就這麼死掉或許比較幸福吧,不過我就是身體特別硬朗,結果只有手腳骨折而已。
從那之後,我就再也不會幫其他的動物了。不過我也沒膽順其自然真的當個壞蛋,所以每天都躲在動物不會進入的森林深處,一個人孤單打發時間。
你們好好給我記住,我可不會每次投胎都是野狼啊。
如果你們下輩子生為醜陋的大野狼……在你們體會到被排擠的凄慘動物生活之前,勸你們還是趕快上吊自殺吧。
什麼?你問我為什麼不去死?
那還用說,當然是因為我沒那個膽啊!
其實我……很沒種的!我擁有一顆易碎的玻璃心,可怕的只有我的長相而已,其實內心是清純的少女啊!偷偷告訴你,其實我唯一的專長是縫紉呢。
唉,總之現在就只是像個荒野一匹狼的樣子,避免跟其他的動物接觸罷了。只要不去跟那些覺得我很噁心很可怕很恐怖很討厭要我去死或是呀呀叫的其他動物打交道,我就可以靜下心來過著每天享受縫紉樂趣的安詳生活。就算要我當個家裡蹲的廢柴也沒關係,反正我根本交不到朋友,乾脆一個人活下去就行了。只要我獨自一人,我就可以當一個普通的「我」。只要沒有那些斷言我是「噁心大野狼」的傢伙,就不會發生任何的問題,這算是我活這麼久得到的一種智慧吧。
不過有一天,我不小心迷了路,來到了母山羊所居住的家旁邊。
啊啊,啊啊,母山羊小姐,她正是我初戀的動物。
距離今天的二十年前,我還是一隻就讀貓頭鷹博士所開設的動物小學的小狼,其實那個時候的我還以為我是一隻狗。母山羊小姐總是坐在我旁邊的草地上聽著博士上課。她那高亢的咩咩聲,以及嘴巴一直在動的樣子實在超萌的!母山羊小姐實在是太可愛了。
一直以為自己是狗的我,某天鼓起勇氣。
「我喜歡你!」
就這麼對母山羊小姐告白了,其實那時候周圍有很多動物小孩的說。聽到我告白的母山羊小姐哭著大喊:
「好可怕,不要,我被大野狼看上了啦!」
然後逃進了動物群之中。
「狼?說我嗎?我是狗啊!」
「雖然老師吩咐過不可以講出來。不過既然當場看到你露出狼的本性想吃掉母山羊時,我們就不能坐視不管了。」
「沒錯沒錯,把這個想吃掉同學的傢伙教訓一頓吧!」
「不,我不是想要吃她……我只是喜歡母山羊同學……」
「所謂的狼啊,就是用這種借口吃掉動物的!」
「狼身上沒有愛這個字啦!只是會吃掉其他動物的大壞蛋!」
「怎……怎麼會……怎麼會這樣?哇啊——!」
絕望的我忍不住大鬧了一場。我用前腳打倒想要圍毆我的動物們,用我大大的下顎咬他們,用後腳高高踢腿撂倒他們。許多動物都挨了我的反擊,我卻是毫髮無傷。因為我的頭很大所以不會腦震蕩,並且因為對手太多了所以我沒有餘裕控制力道。我只是以不想死的決心在拚命。回過神來,許許多多的同學都躺在血泊里。幸好沒有同學因而喪生,但我已經慌張地逃走了。
從那之後,我就再也沒有回到學校。
我的所作所為明明是正當防衛,母山羊小姐卻沒有出面挺我,甚至還告發我說「差點就被壞野狼吃掉了」。
我的初戀就這麼告吹了。
從那之後二十年了。
母山羊小姐的家就在我的眼前。我的心撲通撲通用力地跳著。
之前我曾經聽說,母山羊小姐已經跟一位帥氣的公山羊結婚並生下七隻小羊,不過公山羊去年因為感冒而去世了。也就是說住在這個家裡的,是已經成為寡婦的母山羊小姐以及她的七隻小孩。
啊啊,母山羊小姐只靠她自己撫養七隻年幼的小山羊嗎?
青春時代的酸甜回憶浮現在我的腦海。
為了張羅這七隻小山羊的食物,母山羊小姐一定很辛苦吧。
比方說要在葡萄酒酒把接待熊跟老鷹之類的。
啊啊,不行不行。我不想看到我心儀的母山羊小姐墮落的樣子!
(有什麼辦法可以幫忙母山羊小姐她們一家人呢……)
在我如此心想的時候,門忽然打了開來,從裡頭走出來的正是母山羊小姐。
我連忙跳進草叢裡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