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四 意志世界再論 48

一種無法證實的、純粹說教的道德理論不可能有任何結果,因為它不是作為動機,不是作為動機的道德理論,只在影響自愛時才有結果,由此產生的東西沒有道德價值。因此任何真正的德行都不能從道德理論或普遍的抽象知識中產生,這種德行必須產生於那種從別人的個性中認識自己身上同樣本性的直觀知識。

因為,德行確實產生於知識,但不是產生於能夠通過語言文字表達的抽象知識,否則,德行就可以教導,而用抽象語言表示本質以及作為基礎的知識就會讓人在道德方面有所改進。但是實際情形並非如此。倫理課程和說教不會造就一個有道德的人,正如亞里士多德以來所有美學體系沒有造就一個詩人一樣。對德行真正的內在本質來說,概念是沒有用的,正如概念在藝術中沒有用一樣,概念只處於次要地位。因此,概念能夠作為一種工具去保存以其他方法獲得的結果。但是,意志本身並不是一種習得的能力,所以說:

意志活動是不能教導的。

事實上,抽象教條對德行是沒有影響力的,換句話說,它對性情向善的本能是沒有影響力的。錯誤的教條不會阻撓德行,真實的教條對德行也很少有什麼幫助。事實上,如果人生的重要財富,比如道德價值,或者說那種永久價值所依賴的任何像教條、宗教教義和哲學理論那種偶然成就的東西,那麼這些偶然的東西對於永久價值就了無意義。

道德上的教條只有下述價值:如果一個人由於另一種知識而變成有德行的人,這個人便在道德教條方面擁有一種公式,根據這個公式向他自己的理性來解釋自己的非自私行動,這種非自私行動的本質連他自己也不了解,僅僅是讓理性習慣性地滿足自己。

的確,教條也像習俗和慣例一樣,對人的行為,對人的外在活動發揮很大的影響力,習慣之所以能發揮很大的影響力,是因為一般人不相信自己的判斷力,他知道自己這方面的弱點,可是卻只遵循自己或別人的經驗,但人的性情傾向並不是以這種方式改變的。所有的抽象知識只會帶給我們動機;但是我們前面說過,動機只能改變意志本身。

不過,所有可以表達的知識只能影響作為動機時的意志。因此當意志受教條引導時,人真正欲求的仍然是一樣的,他只接受種種關於獲取方式的不同思想,而想像的動機和實際的動機一樣起著支配作用。例如在倫理價值方面,無論是他大量施捨給窮人而相信自己來生會獲得十倍的報償,還是花費同樣多的財物來促成一種地位以備將來獲得更大的利益,其結果都是一樣的。

為了正統而燒死異教徒的人就像為了財物而放火的強盜一樣,都是謀殺者;如果在聖地屠殺土耳其人的人也像燒死異教徒的人一樣,其目的只是為了身列天國,這個人也是謀殺者。這些人只顧自己及自己的私利,就像強盜一樣,他們和強盜唯一不同的地方是方法很荒謬。我們說過,從外面看,只能通過動機才能達到意志,而動機又只能改變意志表現的方式,決不能改變意志本身。

「意志活動是不能教導的。」可是,在善良行為的情形下,從事善良行為的人訴諸教條,我們要辨別這些教條是否真是促成善良行為的動機,或者像我們前面所說的,是否只是在某一善良行為方面行為者用來滿足自己理性動機的騙人理由。這裡所謂的某一善良行為實際上是從完全不同的來源誕生的,他之所以從事這種行為是因為善良,雖然不了解如何做出正確的解釋,卻希望考察與之有關的東西。但是很難判斷這兩者的區別,因為都存在於人的內心。

所以,我們很難對別人的行動做出正確的道德判斷,也很少對自己的行動做出正確的判斷。一個人和一個國家的所作所為,通過共同觀念、慣例和習俗可有很大的改變。但從它們本身看,所有的作為都只是空洞的形式,只有導致這些作為的性情才賦予它們道德意義。可是當它的外在具體表現不一樣時,這種性情傾向卻可能完全一樣。雖然兩個人的邪惡程度完全一樣,但一個人可能死於非命,另一個人則可能壽終正寢。

同樣程度的邪惡,在某個國家可能表現於謀殺和殘忍的粗魯特性中;在另一個國家則可能表現於宮廷陰謀、暗殺和各種細密的權謀中。可是其內在本質卻永遠一樣。我們可以想到,人們堅信死後得到報應的看法足以防止一切罪行,在政治上也可能因此大有收穫,在道德上卻終將一無所獲,生活中意志的表現也因此受到限制。

因此,性情傾向的真正善良,不偏不倚的德行以及徹底的高尚不是產生於抽象的知識。然而,它們的確是產生於知識,但這種知識是當下的直觀知識,既不能用理性來推翻這種知識,也不能用推理方式獲得這種知識,正因為它們不是抽象的,所以不能表達,而只能產生於每個人的內心,只能由自己體驗到,不能為他人所知;它們的真正表現,不是通過語言而是通過我們的所作所為,正是行為和人的生活過程讓直觀的知識得以產生。

我們尋求德行理論,因此也要抽象地表現道德理論基礎的知識本質,然而我們卻無法用這種方式來表達那種知識。我們只能表示這種知識的概念,因此往往從那種唯一能使直觀知識表現於外的行動出發,同時也指出行動是唯一適當的表現。我們只能說明和解釋行動,換句話說,我們只能用抽象的方式來表達其中真正發生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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