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表象世界再論 29

根據我們的解釋,天才是一種能力,它可以離開充足理由原則認識個別事物的理念,也可以自己成為與這種理念相關者的理念而非僅僅存在於其關係中的個別事物,這樣一來,天才不再是個體而是純粹的認知主體。然而這種能力每個人都有,只是程度不同,沒有天才人物所具有的那麼明顯、強烈而已。因為若不是每個人都有的話,不但不能創造藝術品,就是欣賞藝術品也不可能,對優美的或壯美的東西也就不能接受了。的確,這些話對他們而言不會有任何意義。

我們必須假設每個人身上都有這種認識事物中理念的能力,因此也都有暫時超越自己的個別性的能力,除非確有一些完全不能產生美感快樂的人。天才和普通人的差別只是天才所具有的這種認識能力比普通人大得多也能保持得更長久。在這種知識的影響下,他能夠在作品中重現他在這種方式下所認識的東西,這種重現就是藝術品。

他將通過藝術品把自己所掌握的理念傳達給別人,而且不做任何改動。

因此不論美感快樂是因藝術品而產生,還是因直接審視自然和人生而產生,結果都一樣。藝術品只是使我們易於得到這種快感所在的知識工具。所謂從藝術品比從自然和現實世界更容易了解理念的說法是由於下述事實:只認識理念而不認識現實事物的藝術家在他的作品中重新創造了純粹理念,把純粹理念從現實事物中抽離出來,抹去一切有可能產生干擾的偶然因素。

藝術家讓我們通過他的眼光來看世界。具有這種眼光,讓他認識事物的內在本質而擺脫事物間的關係,是天才的稟賦,這是天生的。但是他能給我們這種稟賦,讓我們用他的眼光去看世界,這卻是後天習得的,也是藝術中比較突顯技術的一面。

所以在前面幾頁中我用最簡單的方式對美感知識的內在本質加以說明以後,下面對優美和壯美的事物所做更精確的哲學討論會解釋自然和藝術中的優美或壯美的事物而不把兩者再分開。首先我們將考慮一個人對優美或壯美的事物有所感覺時內心所發生的是什麼,而不論這種感情是不是直接來自自然、人生或藝術的媒介,這只是外在的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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