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表象世界再論 26

離開關於具體的特殊事物的一般知識達到理念的知識,這種轉變,雖然可能,但還僅僅是例外,現在這種轉變突然產生了;因為主體不再只是個體,知識擺脫了意志的束縛,主體因此成為完全沒有意志的認識主體,不再根據充足理由原則去發現事物之間的關係,只是沉思默想所面對的對象,擺脫這個對象和其他一切對象之間的關聯而完全進入對象之中。

如果由於精神力量的關係,一個人放棄自己平常觀察事物的方式,放棄在充足理由原則指導之下追尋事物關係、事物對自己意志的關係;如果他不再考慮事物的時間、地點、原因、結果,只看它是什麼;如果更進一步,他不讓抽象思想,不讓理性概念佔住他的意識,相反,卻把全部精神力量貫注到知覺上,讓自己的整個意識完全沉浸在當下呈現於面前的自然事物上,無論是風景、樹木、山嶽、建築物或其他任何東西都可以。只要他沉醉在這個物體裡面,甚至忘記自己的個性、意志,只繼續作為一個純粹的主體和反映外物的明鏡,這樣一來,好像只有這個對象存在,沒有任何人感覺到它,而他也不再把知覺者和知覺作用分開,兩者合為一體,整個意識中充滿唯一感覺的印象。

如果這個對象因此就在這個範圍內脫離對自身以外其他物的關係,而主體又脫離對意志的關係,那麼這種認知的東西便不再是特殊的具體之物;這個時候,它只是「理念」,只是一種永恆形式,只是這個階段中意志的直接客觀性。

所以全神貫注於這個知覺的人不再是個體,因為個體已經沉醉在這種知覺中;他只是純粹的,沒有意志的,沒有痛苦的,超時間的知識主體。這一點,本身是相當明顯的,正如托馬斯·潘恩 的話,從高尚到荒謬只是一步之差。當斯賓諾莎說:當心靈從永恆理念綜觀事物時,它才是無限的,他心中所想的就是這個。在這種沉思默想中,特殊的具體事物立刻成為它所屬種類的理念,而知覺的個體則成為純粹的知識主體。

這樣的個體只認識具體的特殊事物;而純粹的知識主體則只認識理念。因為個體在關於意志的具體表現方面是知識的主體,意志的特殊具體表現服從充足理由原則的一切形式。所以和它有關的一切知識也遵循充足理由原則,除了那種往往只包含對客體關係的知識以外,對意志來說,其他任何知識都是沒有用的。上面所說的那種認知的個體,以及他所認知的具體的特殊事物,總是在某個地方在某一時間並且是因果關係鏈條中的兩環。

純粹知識主體及其相關者的理念脫離了充足理由原則的一切形式:時間、空間、認知的個體以及被認知的個體等,對它們來說沒有意義。如果某一個別能知者以上述方式成為純粹知識主體,同時也把被觀察的對象變為柏拉圖的理念,表象世界就表現為完全的、純粹的,而意志的完全客觀化也就產生了,因為唯有柏拉圖的理念是意志充分的客觀表現。

理念中同樣包括個體和主體,它們都是理念的一種形式。但在理念中,它們同等重要;由於客體只是主體的表象,完全消失在被感知客體中的主體本身也因而變成這個客體,整個意識只是完全清晰的印象。現在,這個意識構成整個表象世界,因為當柏拉圖的理念或意志客觀化的各個階段在意識中連續通過時,我們想像柏拉圖理念或意志客觀化各個階段的整體。

所有時間、空間的具體的特殊事物只是通過充足理由原則才形成了許多理念,因此它們的純粹客觀性就被蒙蔽了。當理念出現時,主體和客體再無分別,因為理念或意志的充分客觀化即產生真正的表象世界,只有當主體和客體彼此完全相互融洽時才會產生。同時,像物自體一樣,能知和被知的個體不會被明確地區分開來。

如果我們完全離開表象世界去看,剩下來的就只有意志世界。意志是完全客觀化的柏拉圖理念的「本體」,也是具體的特殊事物和認識具體的特殊事物的個體的「本體」。作為意志,具體事物是表象及其一切形式,在被觀想的對象以及因盡情觀想而自覺為純粹主體的個體中,具體事物都是一個東西。所以這兩個東西本身並沒有什麼不同,因為從本身來看,它們都是自覺的意志;而雜多和差別則是知識發現意志的方式,換句話說,它的形式即充足理由原則的關係只存在於現象中。

現在,如果沒有「我」這個知識主體的話,被認知的東西就不是對象,不只是意志、盲目的衝動,就像沒有對象沒有表象時我是一個認知主體而不只是盲目意志一樣。這個意志,從它本身來看,或者從表象之下去看,和我的意志是同一個意志;只是在表象世界中,它的形式至少總是主客形式,我們總是被分開為被知者和能知者。

一旦除去知識和表象世界,除了意志或盲目的衝動以外,什麼也沒有。它應該獲得客觀性,成為表象,同時假設主體和客體;但是,這應該是純粹的、完全的和充分的意志客觀性,假設對象為柏拉圖理念,擺脫充足理由原則的一切形式,並假設主體為純粹知識主體,擺脫個體性和對意志的服從。

現在,無論什麼人,只要他以上面所說的方式沉醉在對自然的知覺中,以致只是繼續成為純粹的認知主體,那麼他就會在這種方式之下直接意識到他是世界及一切客觀存在物的條件或支持者。世界及一切客觀存在物,現在都表示要依賴他的存在。他把自然融入自己內心,所以他覺得這只是他自己生命的偶然現象。

拜倫就是在這種意義之下說——

山、河、天空不是我和我靈魂的一部分,而我卻是它們的一部分。

但是一個人既然感覺到這一點,怎麼會把自己看作絕對短暫的,並且還和不滅的自然相反呢?這種人的心裡充滿吠陀經典《奧義書》中所表示的想法:

我是一切創造的總和,在我之外,一無所有。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