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表象世界再論 25

個體除了服從充足理由原則就沒有任何不包括理念的知識,如果離開關於特定的具體事物的知識而達到理念知識,這種情形只能藉助主體中發生一種變化才有可能,而這種變化必須對應於客體本質的整體變化,這種變化讓主體認識某一理念時主體不再是個別的了。

在前卷中,我們記得,一般說來知識屬於較高階段的意志客觀化的層次,而感覺力、神經和大腦,正如有機體中其他各部分一樣,都是意志客觀化這個階段的表現,所以通過它們而表現的表象,同樣也不得不為意志服務,並成為意志維持生命多方面需要且具有複雜目的的工具。

從知識的本質來看,知識完全屬於意志,直接對象由於應用因果法則而成為出發點,同樣,根據充足理由原則而產生的一切知識永遠和意志保持或遠或近的關係。因為人發現自己的身體就是一種客體性的對象,它是根據充足理由原則與所有這些客體相關聯的一種對象。一切關於這些關係和關聯的研究都回到他的身體上來,也回到意志上來。

由於充足理由原則使種種客體性的對象與身體產生這種關係,同時由於與身體的關係,也就與意志產生這種關係,因此服從這個原則的知識目的將找出種種客體彼此之間通過這個原則而發生的種種關係,也是它們在空間、時間和因果關係中的無數關聯。正因為這些,個人才對客體「產生興趣」,也才與意志相關。

所以,服從意志的知識只了解客體之間的關係,同時,只有當它們存在於此時、此地,在這些情況下,基於這些原因,在產生這些結果的範圍以內,我們才能認識種種客體。

總而言之,客體之間的關係是作為特殊的具體事物,並且如果除去所有這些關係,客體也會因此而消失不見,它所認識的除了這些關係以外,就沒別的了。我們不要隱藏下述事實,即在萬事萬物中各種科學所考察的,實際上也只是事物之間的關係,包括時間和空間的關聯,自然變化的原因,形式的類似、行動的動機等等,都只是一種關係。

科學和普通知識不同的地方在於它的系統化形式,憑藉概念的運用將一切具體事物概括在共相之下而產生的知識以及因此獲得的完整知識。

一切關係本身只有相對的存在,例如,時間只是使相反的決定能夠共屬於同一事物的東西。所以時間中的每一種現象也不是真實存在的,因為,讓各類現象前後區分開的只是時間,從根本上看,這只是匆匆即逝的、間斷的和相對的東西,這裡稱為綿延。但時間是服從意志的知識種類中最普遍的形式,也是它的其他形式的原型。

知識往往是為意志服務的,的確,知識產生、累積就是為意志服務的,正如頭腦是為身體服務一樣。在動物中,這種知識服從意志的現象永遠無法去除。在人類世界中,只有在特殊情形下,才能去除這種現象。這一點,我們很快就會更細緻地考察。人與動物之間的這個差別明顯地表現出頭部和身體之間關係的不同。

在低等動物身上,兩者都是不成形的;在一切動物身上,頭是貼近地面的,因為地面是它意志指向的目標的所在地;甚至在高等動物中,頭與身體的關係,和人類比起來仍然疏遠得多,人類的頭似乎無拘無束地擺在身體上,好像是由身體帶著頭腦,而頭腦卻不為身體服務。人類這種優越性在阿波羅身上表現得最為明顯。這位文藝之神的頭,無拘無束地立於他的雙肩之間,眼睛凝視遠方,似乎完全擺脫了身體的束縛,不再受制於它的顧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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