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表象世界再論 24

從我們對這個問題的討論來看,理念和物自體並不完全相同,儘管康德和柏拉圖之間有著內在的一致,儘管他們的目的相同,儘管喚起他們從事哲學思維的世界概念相同。我們覺得理念是物自體比較直接的,也是比較適當的客觀呈現,不過,物自體就是意志,是還沒有客觀化的意志,是還沒有變為表象的意志。

即使根據康德的說法,物自體一定脫離與認知有關的一切形式,在這些形式之中,他沒有先考慮主體性的對象的形式,這是他的錯誤,因為主體性的對象是一切現象即一切表象最原始和最普遍的形式。所以,他應該明確地否認所謂物自體的客觀存在,這樣才會使他避免一種很快被發現的矛盾。

與此相反,柏拉圖的理念卻必然是客體對象,是一種被認識了的東西,是一種表象,正因為如此它才和物自體不同,不過,只有從這個角度來看才如此。它只保留了現象的種種附屬形式,我們把所有這些都包括在充足理由原則之中,但是它保留了最先和最普遍的形式,即一般表象的形式,或更準確些說,作為主體性的對象的形式。

正是這些附屬形式使理念在特殊的、具體的短暫個體中擴充,理念的數量多少對理念來說完全無關緊要。充足理由原則又是理念表現於主體的個別認識中時所採取的形式。因此根據充足理由原則表現出來的特殊事物只是物自體的間接客觀化、意志的間接客觀化,在特殊事物和物自體之間的是理念,是意志唯一的直接的客觀呈現,因為它除了作為普遍表象的形式和主體性的對象以外,沒有採取那種知識的任何特殊形式。

所以,只有依據充足理由原則的事物才是意志或物自體最適當的客觀表現。的確,它是整個物自體,只是以表象的形式表現出來而已。這裡便是使柏拉圖和康德思想相當一致的原因所在,雖然嚴格地說,他們的說法並不一樣,但是特殊事物的確不是意志的適當客觀化,在特殊事物中意志被那些表現充足理由原則、但被個體知識實例的形式所掩蓋。

如果我們可以基於某一不可能的假設來做結論,事實上我們就不會再認識特殊事物以及事象、變化、雜多,只能去了解理念,只會以完全明確的知識了解唯一意志、物自體客觀化的各個階段;因此我們的世界就變成「永恆的現在」了。

如果不是那樣,那麼對認知主體來說,我們也是個體,我們的知覺是因身體的媒介而獲得的,是從感情而來的,我們的知覺從感情出發,而這感情本身只是具體的意志活動;意志客觀化的結果是產生許多客體,客體通過充足理由原則的種種形式,以客體進入主體意識的唯一方式進入主體意識之中,因而早已預設併產生時間以及充足理由原則所表現的其他一切形式。

時間只是個人對「理念」所具有的片斷觀念,而理念則在時間之外,因此是永恆的。所以,柏拉圖說時間是永恆的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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