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意志世界初論 21

這裡,我結束所做說明的第二種主要劃分,希望在一種全新思想的可能情形下,讓讀者徹底認識我們生活的以及造就我們的這個世界從本質上看完全是意志,同時也完全是表象。

所謂這個表象早已假設一種形式,客體、主體的存在這一事實是相對的;同時,如果我們要問,一旦我們除去這個形式以及所有附屬於這個形式,並表現充足理由原則的其他形式,剩下來的是什麼,答案一定是這樣的:就與表象完全不同來說,這種剩下來的東西,除了意志之外,什麼都不是,因此它是物自體。

每個人都發現自己就是這個意志,世界的真正本質就是這個意志,他也發現自己認知的主體,整個世界是他的表象,世界只對他的意識而存在,他的意志是世界所必需的支持者。因此從兩方面來看,每個人本身就是這整個世界,就是小宇宙;這兩方面在人身上都是完整存在的。真正屬於他自己生命的東西也概括了整個世界的生命——大宇宙。因此像人類一樣,世界完全是意志,也完全是表象,此外不可能是任何其他東西。

所以我們發現探討大宇宙的泰勒斯 哲學在這方面和探討小宇宙的蘇格拉底哲學融合在一起了,兩者的目標都一樣。但是本書前兩卷中所表達的知識在後兩卷中將會更徹底因而也更可靠,在後兩卷中希望在我們討論過程中明顯產生的幾個問題也會得到充分的解答。

同時,這種問題需要更特別的考察,因為只有當一個人沒有完全了解前面所說明的意義時才產生這個問題,同時到目前為止,也可以當作對它的說明。這個問題可以說明如下:每個意志都是追求某種東西的意志,都有一個目標或一個意欲的目的。因此我們要問,最後目的是什麼,或表現為世界主體的意志所追求的是什麼。泰勒斯對待世界本源的問題像對待許多其他問題一樣,斷定水是萬物的本源。這個問題建立在將物自體和具體表現相混淆的前提上。

充足理由原則只涉及具體表現而不涉及物自體。只能為現象界的個別事物找出理由,決不能為意志本身找出理由,也不能為充分客觀化的理念找出理由。因此對自然界每一種特殊運動或任何一種變化都應找出一種原因,換句話說,都應找出一種必然產生它的情況,但是決不能給無數現象中表現的自然力量找原因;如果要找出重力、電力等的原因,那一定是欠考慮而產生的誤解。

只有當我們用某種方式表示重力和電力不是自然界原始的特殊力量而只是早已知道的一種更普遍力量的具體表現時,才可以尋找使這個力量產生重力或電力現象的原因。我們在前面詳細說明過這一點。同樣,有認知能力的個體本身也只是作為物自體的意志具體表現出來的。每種特殊的意志活動,必然有一個動機,如果沒有動機,意志活動便不會產生。

正如物質原因只是決定在這個時間、這個地點、這個物質內,在這個或那個自然力量必然產生,同樣,動機也只決定這個時間、這個地點、在這些情況下,認知者的某一意志活動是一種特殊活動,根本不決定認知者渴望的東西,卻是他理智性格的表現,像意志、物自體一樣,這沒有理由,因為它在充足理由原則之外。

所以每個人都有引導自己行為的永久目的和動機,同時往往能對自己的特殊活動做出說明解釋;但是,如果有人問他,有沒有意志,或者問他為什麼意志存在,他答不出來,而這個問題對他來說也確實沒有意義;這只是他下述自覺的表現:他自身不是別的,只是意志,他的意志活動獨立存在,而且只有在他每一時刻的個別活動中才需要動機更特殊的決定。

事實上,擺脫目的一切限制的自由屬於意志的本質,這是一種無限的爭鬥。前面指出離心力的地方,早就接觸到這個問題。它也在意志客觀化的最低階段,如重力中就展示出最簡單的形式,雖然它不可能有任何最後目的,但是我們卻看到它在不斷努力。如果根據它的意志,所有現存物質都集合成一個巨大的質量,可是在這個質量中,不斷傾向中心的重力卻仍然和不可入性或彈性互相衝突。

所以物質的傾向只能限制,決不能完成或滿足。

但這正是一切意志活動、一切傾向的情形。每個達到的目的,也是新的追求過程的開始,而且永遠這樣繼續下去。植物從種子經過枝幹和葉子到花果促成它的具體表現,這又是經歷同樣過程的新種子、新個體的開始,也永遠繼續下去。動物的生命,情形也是這樣。生殖是它的頂點,在完成生殖以後,第一個個體的生命就或迅速或緩慢消落下去,而新生命便保證自然界中生物種類繼續存在而且永遠重複同一個現象。

的確,每個有機體中物質不斷更新,也應視為只是不斷受壓和變化的具體表現,而現在的生理學家們也不再認為它是運動中耗費物質的必然補償,生命機制的破損實際上需要它不斷從營養中接受補助。永恆的變化、無限的流動,是意志內在本質顯現時的特徵。最後,在人類的企圖和慾望中也表現了同一種東西,這個東西往往欺騙我們,讓我們誤以為這些慾望的滿足就是意志的最後目的。

一旦我們滿足這些慾望,它們就不再以同樣姿態出現,而是立即變為陳腐的、被遺忘的,雖然沒有明顯地被否定,也往往被擺在一旁當作消亡的幻想。如果還有東西讓我們希望、追求也算夠幸運了,我們可以繼續保持從希望到滿足,以及從滿足到新希望的過程,如果這個過程快速就叫幸福,如果緩慢就叫憂傷,同時我們也不會陷入麻痹生命的可怕倦怠停滯不振,不會失去確定目標,更不至於陷入死一般的沉寂。

根據所有這些討論,我們知道,當意志被知識啟發時,往往知道自己此時此地期求什麼,卻很難知道一般情況下渴求的東西。意志的每一個特殊活動都有它的目的,但整個意志卻沒有目的;正如自然界每一個特殊現象,就其出現於此時此地來說,取決於一個充足理由,但其中表現的力量卻沒有一般的原因,它屬於物自體和沒有理由的意志。

整個意志自覺的實例,是整個表象和整個知覺世界。

它是意志的客觀化,是意志的鏡子,是意志的顯現。

意志在其中所表現的東西將是我們進一步考察的主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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