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六章

論證Ⅵ

「屍體的頭顱被切斷的情況,當中必定存在合理的理由」——『斬首的理論』

1.

「——檢查行李?」

在沙發上翹起腿的室火野小姐說。「叫我把行李給你們看就是這個意思啊?」

「對」鶯點頭。

我,鶯,那由三個人,在二樓室火野小姐的客房裡。我和那由坐在室火野小姐對面的沙發,而鶯就在房間里的書架旁邊凝視書脊。

「我們相當仔細地搜索過屋內,能找的地方都全找過了,都沒找到博士的頭顱」

「是啊」

「秘密通道,隱蔽房間也同樣沒發現有。假設那些都沒有的話,割下的頭顱就沒法弄出屋外。頭顱,是被兇手帶著藏起來了」

室火夜小姐唔了一聲,

「真的是這樣嗎?也許從窗口丟了出去也說不定哦」

「最大的窗口也就橫豎都為二十公分,而且玻璃窗也不能完全打開。沒有找到哪裡有破玻璃,切斷的手和腳還可以,但要把頭部丟出去是絕對不可能的」

「唔—,那切碎成能通過窗口的大小不就行了嗎?」

滿不在乎地說出這麼露骨的話,讓那由不禁皺眉。

「那也沒法拋遠,只要從窗戶確認,就能發現有切碎的頭部碎件掉落。不過」

鶯從書架那邊轉過頭來,豎起一根手指,

「關於這點,有一個例外並且方便的方法——有外部協助者,讓他把從窗戶丟出的頭部碎件帶走。」

在室火野小姐反駁之前搶先說了。

「啊,原來是這樣。沒想到小鶯居然能想到」

一方面,室火野小姐似乎沒想到這個方法(雖然我也是)。笑眯眯地說。

「真聰明呢」

「多謝誇獎」鶯也放鬆微笑,「——不過,這也因為某個理由而駁回」

「哼?什麼理由?」

「試想一下博士的頭為什麼被切下帶走。真正的理由現在還不清楚。不過,動機通常分為兩種。也就是積極動機和消極動機」

「……唔—?不懂。什麼意思?」

「簡單來說,積極動機就是『主動』,消極動機是『不得已』的意思」

鶯說得真的很簡單。「而這次的情況,積極動機是『需要博士的頭』。兇手因為某種理由有奪走博士頭部的必要。所以切下。僅僅是這樣」

聽到鶯那荒謬的邏輯,室火野小姐更加愉快地回應。

「嗚呼呼。那就很易懂了。為什麼兇手會想要頭顱?他是愛好頭顱的變態嗎?」

「比如說,為了帶走天才的頭腦,這樣如何?」

「頭腦?」

「當然只是想像。不過愛因斯坦的腦,也是被某個研究室保管著吧。跟這一樣,兇手想得到身為天才的霧生賽馬的腦。所以奪走了。這種想法如何?」

「這個啊。假如真的是這種理由的話,我不大想和兇手交朋友」

的確這個我也同意。

「不過——」鶯說「其實這是不可能的」

「為什麼」

「假如一開始目的是切下頭帶走的話,應該會等些時間再切下。沒必要在館邸變成密室,自己沒法出去的狀態下切下啊。因此以『因為某種理由要得到博士的頭』『所以切下頭顱』這種積極動機為核心的,所有一切的推理都會被駁回」

「哼哼,原來如此。那麼?」

「切下頭的理由。應該是由於消極動機。也就是,目的並非博士的頭。但是『將博士的頭置之不理會不妥』。所以兇手不得已將博士的頭切斷帶走。」

「不妥?」

「這個我不能斷定。不過這裡重要的是,兇手始終是不得已才切下博士的頭。也就是對兇手來說這是不測事態——也就是突發意外,就算外部有協助者,他也沒法知道。預定要切下頭部的話就能事先商量好,但突然要知會對方切下了頭要過來拿的話,就必須用到某種聯絡手段」

「原來如此。而我們沒有那種聯絡手段」

「沒錯。因此,就算有外部協助者也不可能處理頭顱。嚴密來說,雖然有人藏起手機的可能性也是有的——」

「只要檢查行李就也能知道了。唔—,原來如此。那麼這樣又如何。將切下的頭弄得更碎,從廁所沖走呢。」

「菜刀和小刀之類的刀具,是沒辦法將人的頭蓋骨弄得如此粉碎的。所以這種情況的話,需要更大型的工具。但是探索時,屋內還是沒有找到類似的東西。要是有的話——」

「啊哈。果然還是在各自的行李里嗎」

「沒錯」鶯漫漫轉過頭來說。「可以配合一下讓我們檢查行李嗎?」

室火野小姐唔了一聲,

「但首先」

她說。

「你們怎麼證明自己是清白的?」

「我們已經檢查了我們自己的行李。當然室火野小姐可以親自再檢查一次。條件是相同的」

「不是這樣」室火野小姐換腿翹。「我懷疑的,是那由」

鶯略微歪頭。

那由手按著胸口,挺出身子。

「什麼意思?你儘管可以調查我的房間」

「不。你的話就算調查也沒有。因為只有你可以把博士的頭拿到外面」

什麼?

「這種事——怎麼會」

那由啞口無言。

我皺著眉說。

「等一下。室火野小姐。怎樣做得到。鑰匙在保險柜里拿不出來啊?難道你說霧生的證供是假的嗎?」

「不,那應該是真的。警察來到打開保險柜馬上就能知道。不可能撒這種謊讓自己的處境危險」

「那麼……」

「唔—,讓你人太好了。你相信她嗎?」

「什麼意思?」

「你就沒想到她也許知道保險柜的開鎖密碼嗎?」

「……開鎖密碼?」

「對啊。那就能自由使用保險柜裡面的東西了。也能從正門出去,光明正大將頭顱處置。房子周圍都是森林,沒那麼容易找到埋在哪裡的」

「我沒做這種事!我不知道保險柜的開鎖密碼!」

「你能證明嗎?」

那由一時語塞。

「不能吧」

沒錯。那是辦不到的。牽涉自身時,單憑自己的話是無法證明的。

「不過!」那由大喊。「不是我!我不可能做這種事!」

「是,是啊。霧生怎麼會把博士——自己的父親殺害呢」

「對方是父親所以不會下手這成不了否定的理由。反而,其實兇手是女兒不是更有可能的發展嗎?」

「……!」

就在那由把手放在膝上緊握拳頭的時候。

「請恕我冒昧,那是不會的。室火野小姐」

鶯說。

「哼—?你能證明嗎?」

「能」

室火野小姐稍微睜大眼睛,吹起口哨。

鶯豎起一根手指說「根本上」。

「那由就算不知道開鎖密碼,也能將頭顱帶出去」

「……啊?」

我不禁皺眉。喂慢著。這傢伙究竟說什麼了。

「據知,那由昨晚和博士談到很晚。就算不是這樣,也能跟博士一起進書齋的,全屋就只有那由一個。那麼那由就能趁著博士轉動號碼盤打開保險柜那一刻殺博士。勒住脖子或者給後腦一擊。不管怎樣,博士對著保險柜毫無防備所以輕而易舉。然後殺害博士,切下頭後,用鑰匙到外面將頭顱處置。然後再鎖上正門,回到書齋,把鑰匙放回博士開鎖後一直開著的保險柜然後關上。——這樣就能做出跟自己證供一樣的狀況了」

「喂,鶯!你到底說什麼——」

鶯不但沒為那由辯護反而還突然開始追究,對我責備的目光不以為然繼續說。

「不過,她是不可能這樣做的」

「嗯?為什麼?」

「這樣等於招認自己是兇手一樣」

我傻傻地啊的叫了一聲。

那是當然了。

只有那由能把頭顱拿出去。那反而不會這樣做。

室火野小姐沒有反駁。抱臂唔—地哼聲。

「而且,假設我們企圖殺害博士,那時候最難的究竟是什麼事?」

「唔?……是什麼呢。不留下證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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