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村上或「我」在找什麼?

林少華

村上春樹有個「青春三部曲」,《且聽風吟》率先,《尋羊冒險記》殿後,這部《1973年的彈子球》居中(以下稱《球》)。《球》寫於1980年,和前一年的《且聽風吟》一樣,都是開酒吧期間半夜趴在廚房餐桌上寫的,每晚吭哧吭哧寫一兩個小時,同時也是除《挪威的森林》外唯一有直子出現的長篇。寫《且聽風吟》,大體是由於心血來潮,還沒有創作自覺;但寫《球》的時候,則已明顯意識到自己想寫的東西,即有了創作主題,有了創作自覺。

村上後來在《球》收入作品全集時寫的後記中這樣回顧道:這部作品夾在處女作《且聽風吟》和第三部長篇《尋羊冒險記》之間,感覺上總好像有些模糊(至少我是這樣感覺的),但這裡首次出現了在我以後小說中展開的種種要素。在總體上它固然和《且聽風呤》同樣未能走出習作階段,不過我自己對這部小說還是有些偏愛的。在這部作品中,我第一次得以將自己的情思聚斂於一個對象,那就是虛擬的彈子球機。主人公「我」外出尋找那台遊戲機。這樣的構思或結構同我的心情一拍即合。

這部作品也是一邊開店一邊寫的。和寫《且聽風吟》時一樣,都是半夜伏在廚房桌子上寫的。全然沒有寫得辛苦的記憶,越寫越想寫。和寫《且聽風吟》那時不同,感覺上寫得十分順暢。一個命題(在結果上的命題)在此得到釋放——因為已經寫得無需命題了。隨著命題的淡出,自發性情節(story)開始支配我的腦袋,小說開始自立、開始獨立行走。我已經知道該做什麼了。當然,知道做不到的地方也許許多多。可是有一種讓人心裡溫暖(heartwarming)的樂觀情緒——文學新手是需要這個的——在它的支撐下,我順順利利寫完了這部小說。小說本身的力量那樣的東西開始破殼而出。那裡有一種實實在在的手感。

而且,這是我半夜在廚房餐桌上寫的最後一部長篇。此後我徹底改變了生活,走上全職專業作家的道路。在這個意義上,我對最初這兩部小說懷有深切的個人摯愛。這兩本書里沁有我種種樣樣的回憶。有的愉快,有的則不太願意想起。收入全集之際,大部分短篇都多少有所改動,但這兩部原封未動。一來一旦動起來就沒完,二來也不想動,不想動的心情要更強些。前面也寫了——我認為這兩部作品的成立是同某種不完美性互為表裡的。讀者朋友或許也有所不滿,但希望理解我——這就是我,我只能是這樣的我。(《村上春樹全作品——創作談》,講談社,1990年)如果說,村上在《且聽風吟》中把自己的情思、意念、體驗和思考之網任其自然地、消費性地散向四周,在《球》中則漸漸收攏起來,而將其集中拋向或「聚斂於」彈子球機這一對象。我已經知道該做什麼了。也就是說,創作開始由不自覺向自覺過渡,由無主題向有主題過渡。那麼,其作品的主題或自覺旨趣是什麼呢?就是尋找!

村上在1985年接受川本三郎的特別採訪(《文學界》1985年8月號)和1991年在《文學界》增刊號「村上春樹BOOK」中以《我這十年》為題撰文當中兩次提到尋找,說自《球》開始出現尋找什麼這一模式(pattern),尋找是《球》的著眼點,明確表示以尋找什麼為中心是受到了雷蒙德·錢德勒(Raimcmd dler)的影響。

錢德勒的菲力浦·馬洛為尋找某條線索見一個人,往下再見一個人——我的確如法炮製來著,因為我非常喜歡錢德勒。結果一發不可遏止,見此人之後,往下去哪裡自然水到渠成。

其實,尋找是很尋常的行為模式。小時候找媽媽,上學後找老師,長大了找對象,畢業後找工作找房子找車子找票子找門路……應該說,人的一生就是尋找的一生。在文學世界中,尋找也是最初的形態和模式。但村上筆下的尋找——方式也好目標也好結果也好大多不具有通常意義上的現實性和必要性,基本與生計無關。比如在《球》中,一開始是找狗。不是自家走失的狗也不是朋友委託的狗,而是火車站月台上的狗——直子一次提起小鎮車站月台上總有狗從這頭走到那頭,於是「我」來了興緻,無論如何都想找那條狗。為此我剃了鬍鬚,紮上半年沒扎的領帶,換上科爾多瓦新皮鞋。當然,尋找內容主要還是找彈子球機。三年前「我」上大學時曾迷上彈子球遊戲:「我真正陷人彈子球這個可詛咒的世界是在1970年冬天。那半年感覺上我好像是在黑洞中度過的。我在草原正中挖一個大小同自身尺寸相適的洞,整個人鑽進洞去,塞起耳朵不聽任何聲響,什麼都引不起我半點興緻。」「我」玩得很好,是我唯一能懷有自豪的領域。後來「我」不再玩了,常去的娛樂中心突然倒閉了,自己玩的那台名叫「宇宙飛船」的彈子球機隨之去向不明。於是「我」在1973年的某一天忽有所感,決心去找那台彈子球機,找彈子球機上的「她」。

某一天有什麼俘獲我們的心。無所謂什麼,什麼都可以。玫瑰花蕾、丟失的帽子、兒時中意的毛巾、金·皮多尼的舊唱片……全是早已失去歸宿的無謂之物的堆砌。那個什麼在我們心中彷徨兩三天,而後返回原處……黑暗。我們的心被掘出好幾口井。井口有鳥掠過。

那年秋天一個黃昏俘獲我的心的,其實是彈子球。

在一位教西班牙語的大學講師的幫助下,「我」終於在荒郊野外一座由養雞場冷庫改成的倉庫里找到了彈子球機,找到了那台名叫「宇宙飛船」的「俘獲我的心」的彈子球機,時隔三年和「她」度過了短暫的幾分鐘。那確是極有意味的不尋常的幾分鐘。

這裡,我們不禁要問,到底是彈子球機中的什麼俘獲了主人公的心?或者說,「我」找彈子球機到底是找彈子球中的什麼?作品中「我」打交道的人並不多:直子、鼠、雙胞胎女郎、同宿舍樓的長髮少女、西班牙語講師。而且不難看出,主人公幾乎同任何人都保持距離,甚至似乎談過戀愛的直子和一起在床上嬉戲的雙胞胎女郎都不曾俘獲過他的心,沒有任何人讓他等待過或尋找過。同直子之間,根本沒有描述戀愛過程;雙胞胎離去時,他也沒有挽留,僅僅在送行路上說了一句「你們走了,我非常寂寞」。相比之下,月台上那條狗卻讓他西裝革履——西裝革履僅此一次——再三獨自找去那座小站,對狗說「等得我好苦」。而更讓他心裡割捨不下的無疑是彈子球機:常想你來著,我說。心情於是一落千丈。

睡不著覺的夜晚?

是的,睡不著覺的夜晚,我重複道。

找得我好苦。

正因為找得好苦,主人公才格外注意觀察作為彈子球機的「她」的表情,在那麼短的時間裡觀察出了對方几種表情:「終於睡醒似的朝我微笑令人想起往日時光的微笑哧哧地笑,笑臉真是燦爛嫵媚地一笑」。可見雙方何等兩情相悅。而對於作為真正的「她」,「我」卻始終保持克制。在小說中,「我」同主動送上門的一對雙胞胎姐妹一起生活,在一張床上睡覺,而且「我」睡在兩人中間。按理,這方面應該有很多美妙的事情發生,然而沒有發生。

發生的最有趣的事是關於配電盤的。三人竟煞有介事地為配電盤舉行葬禮,「我」甚至搬出康德語錄來致悼詞。不妨說,208和209這對雙胞胎姐妹儘管也具個性,但並不是作為具有血肉之軀的活生生的人出現的。與她們相比,作為無機物的配電盤和彈子球機反而更為生動,更有感情,更有特點,更能俘獲主人公的心。極端說來,人與器械產生了「互文性」,人像器械,器械像人——村上由此點化出了社會中人的疏離性。因而,主人公只能轉而同動物甚至同無機物即無情之物進行情感交流,踏上尋找彈子球之路。這大約是尋找彈子球行為的第一層寓意。

不僅如此,主人公自身也產生了疏離性,對自己有了疏離感。這同經濟狀況無關。他大學畢業後同朋友開了一家專門搞翻譯的小事務所,經營意外順利,譯件源源不斷,運轉資金綽綽有餘,還雇了個雙腿修長的女孩做事務員,女孩又對「我」頗有情意。

「咱們是成功人士。」朋友說。的確可謂成功人士。然而「我」產生了乖戾感(日語為違和感)。時不時有這種乖戻感,感覺上就像硬要把兩塊種類不同且夾帶碎片的嵌板拼在一起似的。每當這時,我總是喝威士忌躺下。早上起來情形愈發不可收拾。周而復始。甚至覺得自己的臉根本不像自己的臉,不知道自己是誰,不知道如何把握自身。因此當務之急是把疏離了的自身黏合起來,找回我之所以為我的證據。而最好的證據就是那台彈子球機——「她」是「我」的過去的見證人,「我」的自豪、我的榮光的見證人。

「只有我理解她,唯獨她理解我。」

「我」必須去找「她」,「她」也在哪裡連連呼喚「我」。只有同「她」的重逢才能將過去的「我」和現在的「我」合為一體。最後,「我」在七十八台廢棄的彈子球機隊列中間緩緩走過後同「她」再次相遇:三蹼「宇宙飛船」在隊列的大後方等我。她夾在濃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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