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3

片刻,兩名刑警折回房間。這回都沒有落座。我仍獃獃地眼望霉斑。

「你可以回去了,已經可以。」漁夫聲音淡漠,「辛苦了。」

「可以回去?」我愕然反問。

「詢問結束了,完事了。」文學接道。

「情況發生了很多變化,」漁夫說,「已經不便繼續把你留在這裡了。可以回去了,辛苦了。」

我穿上滿是煙味兒的夾克,離座立起。緣故尚不明了,但看來還是趁對方變卦之前快快溜走為妙。文學送我到門口。

「跟你說,昨天晚間就已看出你不是犯人。」他說,「鑒別和解剖的結果,證明你同此案毫無瓜葛。所剩精液的血型不符,也沒發現有你的指紋。不過,你有所隱瞞,所以才留住不放,以便從你嘴裡敲打出點什麼。你有所隱瞞這點我們看得出來,憑直覺,憑職業直覺。那女子是誰,提示一下你總可以做到吧?然而你由於某種理由隱瞞下來。這是不對的。我們沒那麼容易矇混,老手嘛,況且人命關天。」

「對不起,你說的我莫名其妙。」我說。

「也可能還要勞你前來。」他從衣袋裡掏出火柴,用火柴桿按著指甲根說,「動起真格來,我們可是要一追到底的。這回要準備得萬無一失,即使你把律師拉來,我們也眼皮都不眨一下。」

「律師?」我問。

但此時他已消失在建築物裡邊了。我攔輛計程車趕回住處,往浴槽里放滿水,慢慢地將身體沉入其中。然後刷牙、刮須、洗頭。渾身全是煙味兒。鬼地方,蛇洞一樣。

洗罷澡,我煮了些花椰菜,邊吃邊喝啤酒,接著放上一張阿薩,普拉依索庫在康特·貝西管弦樂隊伴奏下演唱的唱片。唱片華麗無比,16年前買的,1967年。聽了16年,百聽不厭。

隨後我稍睡了一覺。出門拐彎,又轉了回來——便是這種睡法。約睡了30分鐘。睜眼醒來,才不過1點鐘。我拿起游泳衣和毛巾塞進手提袋,乘上「雄獅」趕去千馱谷室內游泳池,暢暢快快遊了1個小時。如此好歹恢複了人的心緒,食慾也多少上來,我給雪掛去電話,她在。我告訴說已經從警察署脫身出來。她冷冷地說那好么。我問吃了午飯沒有,她說還沒有,早上到現在只吃了兩塊奶油餡點心。飲食生活照樣不成體統,我想。我說這就去接,一起去吃點什麼。她嗯了一聲。

我駕起「雄獅」,繞過外苑,沿著繪畫館前的林陰道,從青山一丁目駛至乃木神社。春意一天濃似一天。在我滯留赤坂警察署兩個晚上的時間裡,風的感觸已變得溫情脈脈。樹的葉子愈發育翠迎人,光線已失去稜角,變得和藹可親,就連城市的噪音也如田園交響曲一般娓娓動聽。世界如此美好,肚子也覺得餓了。太陽穴裡邊硬硬的異物不知何時已經消失。

我剛一按門鈴,雪便跑下樓來。她今天穿一件迪巴特·包伊運動衫,外套茶色真皮夾克,肩上挎一個帆布挎包。挎包上別著斯特雷、斯特利和查爾卡俱樂部的紀念章。好個奇妙的搭配,不過也無所謂。

「警察署有意思?」雪問。

「一塌糊塗,」我說,「和喬治的歌唱同樣一塌糊塗。」

「唔。」她無動於衷。

「這回給你買個愛爾維斯的紀念章,替換一下。」我指著挎包上查爾卡俱樂部的紀念章說道。

「怪人。」她說。果然辭彙豐富。

我首先把她領進一家像樣的飯館,讓她吃了用全麥粉麵包做的烤牛肉三明治和青菜色拉,喝了真正新鮮的牛奶。我也吃了同樣食物,喝了杯咖啡。三明治味道不錯,醬汁清淡爽口,肉片柔軟滑嫩,用的是地地道道的山萮末和西洋芥末,味道勢不可擋。這才叫做吃飯。

「喂,往下去哪裡?」我問雪。

「辻堂。」

「那好,」我說,「就去辻堂。不過為什麼去辻堂呢?」

「我爸爸住在那裡,」雪答道,「他說想見你。」

「見我?」

「他人並不那麼壞的。」

我喝著第二杯咖啡,搖搖頭說:「我不是說他人不好,是想說你爸爸為什麼要特意見我。你向爸爸提起我了?」

「嗯,在電話里。告訴他是你把我從北海道領回來的,還說你給警察帶去回不了家。結果爸爸就通過一個認識的律師向警察打聽了你的情況。那人在這方面交遊很廣,相當講究現實。」

「原來如此,」我說,「是這樣!」

「頂用吧?」

「頂用,頂用得很。」

「我爸說了,說警察沒權利扣住你不放,你要是想回去,任何時候都可以回去,在法律上。」

「知道的,這個。」

「那幹嗎不回去?說聲回去不就完了!」

「問題沒那麼簡單。」我稍想一下說,「或許是自我懲罰吧。」

「不一般。」她支著下額說。辭彙確夠豐富。

我們坐著「雄獅」往辻堂駛去。偏午多時,路上車少人稀。雪從挎包里掏出很多磁帶,放進音響。從鮑勃·馬利的《去國離鄉》到冥河樂隊的《機器人先生》,各色音樂在車內流淌不止。有的興味盎然,也有的單調無聊,但都同窗外景緻一樣稍縱即逝。雪幾乎沒有開口,舒舒服服靠著座席欣賞音樂。她拿起我放在儀錶板的太陽鏡,戴上,吸了一支弗吉尼亞長過濾嘴香煙。我則默默地集中精力開車,不時地變換車擋,眼睛盯視遠處的路面,仔細地辨認每一個交通標識。

有時候我很羨慕雪,她今年才13歲。在她眼裡,一切都是那樣的新鮮,包括音樂、風景和世人。想必同我得到的印象大相徑庭。我在過去也是如此。我13歲的時候,世界要單純得多。努力當得報償,諾言當得兌現,美當得保留。但13歲時的我並不是個特別幸福的少年。我喜歡一個人呆在一邊,相信孤單時的自己,可是在大多數情況下容不得只有我自己。我被禁個在家庭與學校這兩大堅不可摧的樊籠之中,感到一陣陣焦躁不安。一個焦躁的少年。我戀上了一個女孩兒,這當然不可能如願。因為我連戀愛為何物都一無所知,甚至沒有同她說過幾句話,我性格內向,反應遲緩。我很想對老師和父母強加於我的價值觀大唱反調,卻吐不出相應的言詞。無論幹什麼都干不順當。同無論幹什麼都左右逢源的五反田恰成對比。不過,我可以捕捉到事物新鮮的風姿,那實在是令人快慰的時刻。香氣四下飄溢,淚水滴滴的人,女孩兒美如夢幻。搖滾樂永遠是搖滾樂。電影院里的黑暗是那樣的溫柔而親切,夏日的夜晚深邃無涯而又撩人煩惱。是音樂、電影和書本陪我度過這幾多焦躁的日夜晨昏,於是我記住了科克和涅爾遜唱片里的歌詞。我構築了獨有我自己的小天地,並生活其中。那時我13歲,與五反田在同一個物理實驗班。他在女孩兒們熱辣辣的目光中擦燃火柴,優雅地點燃煤氣噴燈,忽地一閃。

他為什麼偏偏羨慕我呢?

令人費解。

「喂,」我向雪搭話,「給我講講穿羊皮那個人的事好嗎?你在哪裡遇見他的?又怎麼曉得我見過他?」

她朝我轉過臉,摘下太陽鏡,放回儀錶板。然後微微聳下肩:「那之前能先回答我的提問?」

「可以。」

雪隨著菲爾·科林斯的歌聲——猶如醉了一整夜後醒來見到的晨光那樣迷濛而凄婉的歌聲哼唱了一會兒,隨後又把太陽鏡拿在手裡,擺弄著眼鏡腿的彎鉤。「以前在北海道時你不是跟我說過嗎,說我在你幽會過的女孩兒當中我是最漂亮的。」

「是那樣說過。」

「那是真的,還是為了討我歡心?希望你坦率地告訴我。」

「是真的,不騙你。」我說。

「同多少人幽會過,這以前?」

「數不勝數。」

「200人?」

「不至於。」我笑了笑,「我沒有那麼好的人緣,倒不是說完全沒有,但總的來說僅限於局部。幅度窄,又缺乏廣度。充其量也就15個左右吧。」

「那麼少?」

「慘淡人生。」我說,「暗,濕,窄。」

「限於局部。」

我點點頭。

她就我這人生沉思了一會,但似乎未能充分理解。勉為其難,年紀太小。

「15人?」她說。

「大致。」我再次回顧了一下我那微不足道的34年人生之旅,「大致15人。頂多不超過20人吧。」

「才20人!」雪失望似的說,「就是說在那裡邊我是最漂亮的啰?」

「嗯。」

「沒怎麼同漂亮女孩兒交往過?」她問。接著點燃第二支煙。我發現十字路口站著警察,便搶過扔出窗口。

「同相當漂亮的女孩兒也交往過的。」我說,「但頂數你漂亮,不騙你。這麼說不知你能不能理解:你的漂亮是自成一格的漂亮,和別的女孩兒不同。不過求求你,別在車裡吸煙,從外面看得見,而且熏得車子滿是煙味。上次也跟你講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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