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一卷全

1.

筆折斷了。

算起來這究竟是第幾枝壞掉的筆呀?

我從抽屜拿出鵝毛和小刀,準備重新再作一枝。

抬起頭,順便把播放中的平克佛洛伊德(PinkFloyd)的《Marooned》切換成約翰列儂的《God》。自從悲傷纏身以來,我持續聽著《God》這首曲子;歌詞幼稚俗氣到一個極致,卻也是我最喜歡的歌(其中一段歌詞寫著「Godisaceptbywhichwemeasureourpain.」)上帝不過是個將我們的痛苦量化而成的概念詞意讓我覺得有點丟臉,本來沒有勇氣坦白的,但還是寫出來了)。

就是那個時候,她出現在樹的那一邊。

「哎呀,Southberry結果了。」她說。

那是在九月初的某個傍晚時分,正好是戰爭結束滿十周年。

2.

車站前漫長的下坡盡頭,有棟黑褐色的大樓,我在那兒的一樓住了好幾個月。

若干年前,M縣花京院區連續殺人震驚社會;從那時候開始,自己竟然愛上那種晦暗不明的感覺。我無從解釋,也不打算花時間追究。

我叫月群觀音,職業是小說家。

國中的時候,我在某著名雜誌編輯部主辦的徵文活動中獲得新人獎,自此踏上文壇,後來又陸續出版了第二本和第三本小說。自此,一個過分年輕的名字突然一躍而上。

相對於外界對作品的感觀,我自己的反應反而顯得相當冷淡,感覺只是做了一件極為普通的事情。

獲頒新人獎的作品,是我瀕臨極欲逃離「日常生活」的生吞活剝、死亡與瘋狂之前完成的數篇日記整理成一種記錄形態的拼貼。虛構的東西像故事般易於閱讀,或許除了我以外,會有其他讀者感到有趣。不過那其實類似於我的遺書練習,因此在完成後不久,我也預計自己將迎向「崇高的破滅」,追尋那樣的幻影。

當時剛好有個不太熟的同班同學——關於出版細節我唯一可以仰賴、個性卻傲慢惹人厭的女人——找上我,成天緊迫盯人還語帶脅迫,自以為是地要我把作品一修再修,最後逼我投稿(各位能想像我想起那件事情的時候,心裡那種無地自容的羞愧嗎?)。

當然,在她的威逼利誘下,直到畢業以前,即使心裡對她沒有絲毫敬意但仍得裝出一副衷心服侍女王的卑微態度。

話說回來,不知道那個女人現在過得怎樣?我簡直無法理解個性如此惡劣的人居然能夠得到公民權。

接下來的作品是我首次發表的長篇小說,和前作相比沒有花太多時間便完成;沒有特別意味存在的潦草字體與信手拈來的詞句(寫好的當下認為那應該是不錯的句子)散布在筆記本空白處,和前作一樣是拼貼的形式——像在賭場的撲克牌上任意塗鴉的結果——稿子便如此這般完成。

書中內容主要提到自己成為普通大人的「遭遇」、「無人知曉的時間」、獨自隱瞞的瘋狂、最後的接觸,直到永別的那一刻類似這種內容的奇幻小說。能夠以某個題材為主撰寫文章,對我來說的確是長足的進步。

就在小說上市的這段時間,小說家「月群觀音」的寫作模式也為廣大群眾熟悉。然而,後來的作品皆藏匿著共同的「秘密」。是什麼呢?

說得明白一點,後來的作品都是早已存在的東西。換句話說,我的作品完全是剽竊、全部都是「抄襲」來的。

不可諱言的,排列組合的正是本人在下,況且文章內容和我剛才所說的一字不差,因此又和所謂的「抄襲」不盡相同。

這麼一來,到底是怎樣竊取他人的文章呢?

我所剽竊的是——那篇文章的世界觀和精神。

模仿他人在概念或流程作品化前的「精神」,不至於罪該萬死。何況在書寫時浮現的不對稱感,反而更能凸顯作者的風格。

事實上除了我之外,並沒有其他人加入「完成」書中的篇章,但實際「打造」作品的是責任編輯和宣傳部的大哥大姐。他們個個都是理想家,而且直到現在還非常熱血。

他們為了每位少年少女的夢想,將我筆記本里的每一個吶喊化作文字。厚重的暗紅色書皮底下充滿神經質的字體,給人年少輕狂、青黃不接的印象,並且不時從旁邊加註圈點、線條或直接加文字。

無論花費多少心思撰寫或出版,剽竊的陰影不會就此消失,反而愈加明顯。我只能自嘗苦果。

再三體認到事到如今,連坦白抄襲行為以接受懲罰的機會都將失去。

到底偷看到什麼?又是抄襲了誰的作品?

我可以坦白說出一切,但在處罰既已失效的現在,自白彷彿香煙的灰爐,徒留空虛。

*

只有「瘋狂」二字可以形容;總而言之,屬於非常「心理層面」的問題。

一個乳臭味乾的稚弱靈魂面對內心深處,進入看不見任何作品的時代我只編得出那種理由,那件事以後,我寫了幾篇不值一看的文章便進入休養生息的狀態。

老實說,我厭倦極了,人類的「內心深處」本來也不存在什麼了不起的造詣。我連所剩無幾、繼續寫下去的動力都徹底失去(即便和我的喜好南轅北轍的推理小說也是)。現在不管說什麼都是強詞奪理,因為我厭惡丟人現眼,所以這般歪理最終只留在心裡反覆咀嚼。

包括我在內,大多數的作家在嘗過甜頭後,扮演起指導人們探詢內心世界的方法。那些以年輕作家為志願的人最先有所體會,走進自己的內心世界,然後在那裡看見了什麼呢?由一群霸佔平庸的中產階級社會資優生織造出乏善可陳的歷史。人類的心理層面並沒有值得傳承下去的東西,既然毫無意義又沒有價值,索性趁此機會好好整頓晦暗的角落,那樣就是所謂的創造「文化」。

流行的事物瞬息萬變。「下一個新的浪潮」前赴後繼而來。沒才華的職業作家和他們之前的存在——殘留創傷作家的影子,連回顧的時間也沒有。

這樣的趨勢已是不爭的事實,八零年代美國的冷硬派推理(hard-boiled)也是因此消滅。

所以,我向編輯部提出停筆的打算,同時留下日漸年邁的雙親,獨自混入紛亂的城市。

在那期間,我既想尋求黑暗的居所卻又猶疑不決(這時候我正視到對黑暗的渴望),就這樣過了幾年孤獨的日子。已不是「月群觀音」的我。用好幾個身份活了下來。大抵上我自稱為「藝術家」,沒人對於奇怪的事情抱持存疑的態度。

*

我沒有真的停筆。

即使到了現在我仍繼續寫作,但掛的不是「月群」這個名字。

舉凡文學雜誌上缺了一角的短篇小說、毫無特色的短文或過了截稿日期的專欄,我皆可模仿原著記者們的文體大書特書——然後銀行戶頭隨時有酬勞進帳。該慶幸我是獨自生活的男人呢,或生來就缺乏自尊?如此荒誕不經的行為,卻讓我獲得自由自在的生活。

我喜歡書寫,所以未曾中斷過。文章何其有幸變成白花花的鈔票,應該沒有怨言了。

有一天自己的作品將一文不值,而那樣的未來真的會降臨在我身上嗎?總覺得將來的的生活就是那樣沒錯,又或者這根本不是我所盼望的?現在的我期待領會興趣和魅力,獲得信賴與無所憂慮。

那是過去、是歷史。

死去的人生前遺留下來的東西。

約翰在「God」里的怨懟(當然,如今我已經不可能用相同的感覺聽那首歌),以及血脈相連的人類。

究竟是什麼造就現在的我?

原因再明確不過就是那天傍晚的殺人案。

那件案子說到底該怎麼解釋?

當時成天盯著報紙和新聞報導的群眾老早漸漸遺忘。不,本來當初也沒有人真正看透一切,因為觸及事實的人事後都變成慘不忍睹的屍體,即使是現在正在寫書的我在那時撞見犯案現場,至今從沒想過真想就近在眼前。

*

我正在撰寫私小說(注1)。

這麼一本只為了喜歡拿著比在白紙上又走的自己、從以前到現在風格一致的筆記,卻在偶然間記錄下某件匪夷所思的事實。在此同時,又讀到其他慘絕人寰的殺人案始末,更進一步浮現第三個詭異事件的前兆。

我該從哪個面向撰述一篇偵探小說呢?

或許那正是我逃不出她手掌心的最好證明。

*

3.

「你還是有在寫吧?」

姐姐站在後院對側問道,埋首於稿紙的我抬起頭。

「『或許逃不出』?」

返回目录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