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井中男孩.1

事情說起來很簡單,在一個悶熱的夏日正午,我的女友靈虹突然不辭而別,離開了我們的家。這麼說如果屬於邏輯混亂的話,我不得不再補充一下,我和靈虹沒有結婚,只是在戀愛。我們住在一起是不合法的,那樣的生活叫做非法同居。那天傍晚時分我回到了羅家小院。羅家小院在羅家莊,離市區有10里路。它是我花最便宜的房租租到的鬼地方。進門的時候我還抱著一打營養麵包,對災難無所察覺。我看見羅家養的豬鴨雞狗各自為政,忙它們自己的事情。女房東踮起腳尖往一根竹竿上晾腌菜,她將苦瓜臉側向我,幸災樂禍地說:"那女的走了。"我說:"她上哪兒了?""誰知道?她拎了個皮箱抱著盆花。"女房東把背對著我,又哼了聲:"誰知道你們大學生的事?"接著我就聞見了空氣中那股災難性的鐵鏽味了。我總是在心情緊張的時候聞見鐵鏽氣味。我推開木板房門時驚呆了。房間像被土匪搶劫過了體無完膚,窗帘剪成了條條縷縷的隨風飄蕩,插花的啤酒瓶碎了底,水跡流了一地,竹編書架半倚半躺在牆角,海明威福克納老子莊子掉下來擠作一團。最慘重的是我的床,床板掀翻了,壓在烏黑的棉胎上。被單不見了,被單怎麼不見了?環顧四壁,靈虹帶走了她的所有東西,只留下一件藕色連衣裙掛在門背後。我坐在地上喘氣,不知道這是怎麼回事。我竭力回憶這之前發生了什麼。我想問題可能出在昨天夜裡。昨天夜裡我從廚房破門而入爬到了靈虹身邊,違反了婚前同居不同床的君子協定。昨天夜裡我終於忍受不了就革了命。我想這是遲早的事她憑什麼這樣古怪?我想我沒法不革命。錯在哪裡?靈虹那臭婊子帶著那包亂七八糟的東西跑到哪裡去了?我被打擊得懵了頭,坐在垃圾里想起我和她崎嶇的愛情,我給遠在新疆的老皮寫了封信。字跡潦草疲沓得讓我自己吃驚。我在信中寫道:"老皮:我跟靈虹戰鬥了半年,終於得到了她。靈虹從前一直是個處女,證明你從前對我說的全是吹牛。"我沒有把靈虹出走的事告訴老皮。

我有一個預感,靈虹還在這個城市裡。她很可能寄居在某個莫名其妙的處所,或者在澡堂的夜間旅館,或者在車站碼頭候車室,她不忌諱惡劣的環境。她如果手頭還有幾塊錢就會坐在咖啡館裡,從茶色玻璃後面觀賞街上的男男女女,一杯一杯地吃冰淇淋。她天生是個胡吃海花的女人。她有可能隔著玻璃窗看見我騎車經過。她不招呼我,這是她喜歡的悲劇效果。我不去找她。我要讓她自己回來乖乖地改邪歸正。每天去學院圖書館上班整理五花八門廢話連篇的書籍雜誌,下班回到近郊的羅家小院寫我的小說和詩歌。這是我的生活。我又過起了我臆想的格林威治村文人的生活,只是樓下的豬廄和雞鴨太臭,也沒有三明治和熱狗吃,也沒有錢把啤酒一瓶瓶往肚子里灌。我工作累了就抱著一台廉價的百花牌收錄機,聽偉大的約翰·丹佛唱《乘飛機遠去》。我沒有靈虹也一樣能過日子。但我總是看見靈虹的連衣裙在門背後晃蕩。我想起它的來歷無法按捺我的激動心情。有一天我手淫時惡毒地把髒東西塗抹在靈虹的連衣裙上。

那條裙子是三年前在北京街頭買的。記得也是七月,我們即將從溫暖的大學滾蛋。我、老皮約了靈虹去逛三條大街。三條大街運動是靈虹首創的。她經常逃課出去逛三條大街。三條大街依次為王府井、大柵欄、西單。你只要約靈虹去逛三條大街,她總是發出"哇"的一聲媚叫,然後把手臂繞到你的肘上。那天她就把兩條手臂同時繞到我和老皮的肘上,誰也不欺負。那天她還沒有想好畢業了跟我走還是跟老皮走,所以我們就挾著她在三條大街上亂闖。那天我的話題是魔幻現實主義和博爾赫斯,老皮大談外國勇士的攀登絕壁運動,但是我們誰也沒能籠絡住靈虹的芳心。她一路上神不守舍地東張西望,眼神卻痴痴獃獃。到了大柵欄的鬧市口,她突然指著一個服裝櫥窗大叫,"哇,那條裙子好漂亮。"我和老皮沒有反應。靈虹就衝過去敲著櫥窗說:"正好,25元一條。"我和老皮說,"什麼正好?"她說:"25元呀,你出13元,老皮出12元,給我買這條裙子。別愣著,快掏吧!"我和老皮掏錢給靈虹買了那條藕色裙子。掏錢的時候老皮懵里懵懂不知所以然。而我知道比老皮多出一元錢意味著什麼,我知道靈虹決定要跟我走了。我想老皮真可憐,他和靈虹好了三年,末了卻只要他出12元。我把我的朋友的戀人奪來了,因為我出了13元。靈虹決定跟我走了。在愛情戰役里我總是取得輝煌的勝利。

有時候我根據弗洛伊德理論來分析靈虹的心態和性格,分析得頭暈眼花還是沒有結果。戀父情結和性冷漠對她都不合適。她只要求別人愛她,自己卻不願意愛別人,她擁有上千個夢想但沒有一點性慾。我想老皮真可憐,他跟靈虹相愛了三年全是假的,他連靈虹的裸體都沒有看見過。幾天來我耳邊回蕩著靈虹的那聲尖叫,那聲音就像藍色熱氣球的爆炸,撕肝裂膽,紛紛墜落,長存在我記憶里。我的臉貼著她被淚水洗得冰涼冰涼的臉,我的臉上留下了她變成女人後的第一個巴掌。她讓我充分感覺到我只不過是一個戕害貞潔的屠夫,然後她的蒼白的臉在我耳朵上蹭來蹭去的,說,"操刀者必死於刀下。"我不知道這是什麼意思。

我沒有去找靈虹。我自作多情地認為靈虹還是愛我的。說不定明天她就會回到羅家小院,跪在草墊子上削土豆學做素色拉。如果我看見她,就把她抱起來對她說,"我原諒你,我的神經病女人。"有一天我整理靈虹的抽屜,發現一個糖果袋。糖早已讓她吃完,裡面裝了一疊厚厚的名片。張三李四王五都在名片上散發高雅的檀香味。我不知道她在哪裡結識了這些牛頭馬面的大人物:裡面有晚報記者、時裝表演隊經理、出租汽車公司調度員,還有一個減肥指導中心醫師,更多的是雲集於這個城市的二流三流作家和詩人。我看見了青年先鋒小說家水揚的名片。名片上印了一個巨大的X標誌,還有用圓珠筆勾勒的肖像。肖像上的水揚眼睛半開半閉,嘴角微微上翹,滿臉神秘超現實的樣子。我朝水揚做了個大不恭的鬼臉。我以為那肖像是水揚的噱頭,到後來我發現它出自靈虹的手筆,已經太遲了。

誰都可能是一個作家。你的成名可能在死後,可能在十年以後,也可能就在半年以後你的第一部小說發表之時。我給老皮寫信就是這樣說的。我翻閱100多種文學期刊,發現一個爆炸性的社會新聞:當代的文壇新星們都在摹仿外國佬。我告訴老皮某某是摹仿馬爾克斯的某某是摹仿海明威的某某是把塞林格加上海明威的某某又是把馬爾克斯減去福克納的。我告訴老皮目前還沒查實水揚的作品是摹仿誰的,他也不能避嫌,他也很可能是摹仿一個叫王八洛夫斯基的。我又說既然他們可以這麼干,我為什麼不能?問題的核心是我怎麼干,找誰摹仿?要另闢蹊徑。我至少要找到一部不為人知的好小說。試試看肯定很有意思。

我找到的那部小說是《井中男孩》。我每星期天兜里揣上五塊錢去新華書店買書。那本書被營業員堆放在櫃檯下面,我看見了那書暗藍色的封面,井台、水車和月亮。我為《井中男孩》激動得那一霎間的情感於我是真實自然的。我在斯蒂芬·安德雷斯的書上看到了我在南方小城的童年生活。我們家後院就有一口深井。我曾經是一個井中男孩,而我的父母親人至今還在那口井邊生活。似乎有好多年沒有南方的回憶了,我對自己的莫名其妙的情感激發感到驚奇和茫然,我一向認為懷舊是婦女和老人的惡癖。

安德雷斯是一個德國佬,他也許當過納粹法西斯,屠殺過猶太人,也許沒有,就像前言里描述的那樣熱愛正義和和平。我不在乎這點。我只是覺得《井中男孩》寫得無與倫比。小說一開始寫的是搖籃、父母和月亮。這是世界上最有良心的小說開頭,我摹仿的小說也將這樣開頭:

《井中男孩》的開頭

曾經有一段時間,我所睡的那張小床的左右兩側總在上升和下降,右側上升,左側下降,左側上升,右側下降--總是這樣。房間里差不多是黑的。可是月亮來了,目光掃過屋角。它看著我床前的牆壁。那堵牆壁看著我、我的小床和旁邊的大床。大床上躺著我的父親,他身後是母親,我看不見她,只聽見她的呼吸。我小心地越過搖籃的左側往外看。搖籃的木頭是棕色的,閃閃發光。那後邊,那一邊,躺著一個長長的人,這是父親。我的目光掃過他的身

子,從頭開始一直移到他的腳。我同時看到,他那隻提著搖籃帶子的手來回擺動得越來越慢。最後,手指頭伸開了,平攤在床單上,不再動了。搖籃也不再動了。房間的四堵牆靜靜站著,看著我。它們的臉都是黑的,只有月亮照著的那一面是亮的。天花板又寬又大,正好覆蓋住一切。我知道天花板有掉到我身上來的危險,於是我沖著黑暗說,"爸爸,搖!"我看見那隻疲憊的手立刻搖起來,開始時很快,很猛,接著又慢下來了。

我的父親,那個南方小城裡的中學教師,那個手持搖籃帶子把我搖大的父親每個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