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果,龍崎在第三現場的排房出現的時候,已經是下午三點以後了。
「對不起。讓你久等了,南空小姐。」
「沒關係,我也沒有特地等著,就先開始調查了。」
對儘管遲到一小時以上,卻沒表現出什麼罪惡感,反而輕描淡寫地道歉的龍崎,南空略帶譏諷地說道。
「是么?」
迅速四肢著腳臨地上後,龍崎以這種姿勢麻利地爬到南空身邊。就算說是已經習慣了,但是他突然這樣還是讓南空有點吃驚。再說也已經有三天沒見過龍崎了……
八月十六日,南空聯絡過L,然後回到庫奧塔·庫因的公寓。跟龍崎說明如果有第四起兇殺的話,應該發生在六天後的八月二十二日。當然龍崎也問過南空為什麼會得出這個結論,可是原因南空也不明白。她怎麼可能告訴龍崎「因為L是這麼說的」啊……但是,在之後跟龍崎談話的時侯,南空終於找到了答案。儘管那是個連自己都能了解的,很有說服力的答案,但是,這麼簡單告訴龍崎就沒意思了,所以南空一句「總之,就是二十二日」就把談話強行終結了。現在回想起來,龍崎當時只說了一句「是嗎」,總覺得他也太淡薄了……總之,最終他們決定到十九日再到巴庫亞德.包特姆斯拉西的住處來調查。在這幾天內,南空和龍崎要尋找事件線索,為推理做好準備。
南空在十九日前也一直定期與L聯絡,這推進了自己的思考,還得到了很多有益情報(L提供的的情報也包括警察機關最新發現的事實),但是,真正到了十九日,來到現場獨自調查過幾小時以後。南空感覺,事情就停留在十六日的商業區,可以說是完全沒有進展。
「浴室你看過了嗎?南空小姐。」
「當然。龍崎呢?」
「在上樓前我大致看了一下。那個浴池已經沒人用了。
都已經被塗抹成那個樣子了,敢進去泡的,也就是伊麗莎白.巴托里那種人了吧。」
「指紋被擦得一個不剩,被害人的血卻留下了。第二起兇殺也是一樣。真是的,就算神經質也不必這麼絕對吧。典型的神經質。感覺犯人好像除了自己對其它什麼都無所謂。」
「是的,你說的沒錯。」
龍崎一邊說,一邊若無其事地在染滿了血跡的地板上爬來爬去。應該多注意點那些地方才對嘛……或者,其實這些都無所謂?犯人也是這個樣子……南空的視線一直追著龍崎的動作。
「我看過那邊什麼都沒有哦。我也很在意那個地方,所以仔細檢查過了。」
「哎呀.南空小姐你這樣的人也會說出這麼消極的話啊。」
「沒什麼……只是,龍崎,我認為這第三起事件的焦點。還是應該在切斷的肢體上。左臂和右腿被切斷了——這是被害人中最大的不同點。」
「你之前也說過呢,本應存在卻已經消失的東西,如果由這一點考慮,那麼問題的重點就要放在為什麼犯人要把右腿放在浴室,還把左臂帶走了吧。一隻左臂,應該不像兩本(小紅帽恰恰)那麼好帶,可是他還是帶走了。」
「左臂還是沒有找到……屍體的處理應該沒那麼簡單,假設犯人把手拿走了,那他肯定有他拿走的理由。雖然我們不清楚那是不是他留下的信息……不過,就算不是信息,也應該留有對犯人來說不便的痕迹吧。」
「嗯,可能是。也只能這麼考慮了。因為傷害第二個被害人的眼睛的行為意味著『盲點』和『眼鏡』,那麼拿走左臂這個舉動的意義是……嗯,說到這個,南空小姐.我也很
在意那個右腿。跟右腿對應這個理解太模糊了。就像南空小姐說的,處理屍體非常困難,不過,切斷屍體我認為也不簡單,應該會花掉不少時間。在排房的其中一間進行,你不覺得實在太危險了嗎?不知道什麼時候就會被鄰居們發現了。」
「左臂和右腿是被齊根切斷的……屍體應該倒在這個位置。嗯,照片,照片。」
南空把從包里拿出來放進口袋的第三起事件的現場照片拿出來。還有第二場事件中對推理幫助最大的那張照片。南空把照片的背景和現實中的風景對比了一下,推測屍體所在的正確位置。
「在這裡,這個樣子,殘留下的手和腳被大字型拋了出去……不對,也不能限定是大字型。哼……」
「不過根據南空小姐的推理,到第四起案件發生還有一段時間,我們慢慢來.調查吧……對了,你現在能說給我聽了嗎?你為什麼認為第四起案件會發生在二十二日呢?」
「嗯……是啊」
南空把照片裝回口袋裡,轉身面對龍崎。不過龍崎沒有轉過身來。他們認識五天了,見面過三次。南空覺得龍崎平時似乎沒有這個不看著對方的臉說話的習慣。不過她現在也沒有心思再去追究這些小事了。
「要說出來你會覺得其實很傻氣很單純。第三起事件發生在八月十三日對吧?」
「是的,不用確認了。」
「第一起事件發生的時候,出現的是羅馬數字,但是這次是阿拉伯數字。『十三』……『13』。如果把『1』和『3』並起來不就是個『B』字嗎?」
「啊啊。」
龍崎點點頭。
這麼簡單的推理,南空本以為龍崎會一笑了之。不過沒想到他居然很認真地在聽她說。
「說起來,小孩子的小問題中也有這樣的,我聽到過。問『!+!=』的時侯,就要答『B』」
就是『B』呢。
「……B·B嗎?不過,南空小姐,因為第三起事件發生在八月十三曰,所以能推出這個結論,但是如果情況不同呢?洛杉磯市警收到匿名的時間是七月二十二日,第一起事件發生在七月三十一日,第二起事件發生在八月四日。還有南空小姐推理的八月二十二日,我不覺得它們跟『B』有什麼關係。」
「一眼看去是沒什麼關係。但是,其實只是應用模式不同而已。很簡單的,第一起事件發生在七月三十一日,『3』和『1』,只要個位數和十位數一調換就變成『13』了。」
「跟三十一有關聯啊,第一次可能確實如此。但是。南空小姐,四日和二十二日又是怎麼關聯的呢?」
「一樣啊。應用不同……比如剛才龍崎說的那個針對小孩子的『1+3=』問題,八月四日的『4』就是『l+3』的答案啊。七月二十二日,這個七月二十二的『22』,十位數上是
『2』各位數上也是『2』,如果把數字『1』從十位數上移動到個位數上就變成『13』了。」
B.
13。
「總結來說,至今為止犯人行動的日子,二十二、三十一、四日、十三日這一連串的日期,個位數和十位數加起來都等於『4』,這是它們的共同點。一個月內也只有四日、十
三日、二十二日和三十一日四天……加起來是『4』。每一天都會發生什麼事……詛咒人偶的數目也是『4』呢。『1+3』等於『4』……這也有可能是一種偶然,但是另外還有一件
多餘的事,就是事件之間間隔的時間,四天和九天,『4』和『9』加起來是『13』,也就是『B』。」
「……原來如此,不錯嘛。」
龍崎好像點了點頭。
南空也很欣慰。
「對吧?所以,第四起案件如果發生的話,數十三天,也就是九天後的二十二日了,我的推理是這樣得到的。『9』、『4』、『9』,下一個是『4』,也有四天後的十七日發生事件的可能……不過,那樣的話事件之間就不能產生兩個『13』了。而且最重要的是上個月事情開始就是在二十二日。所以這個的可能性比較大。而十七這個數字無論怎麼聯繫都
找不到暗示『B』的條件,所以我認為第四起事件一定會發生在二十二日。」
十七日已經結束了,那一天洛杉磯內沒有發生類似事件。儘管南空內心的不安並沒有徹底消除,但是L那麼肯定的推斷出的結果,對南空來說更為重要。所以,南空才如此解讀,四天和九天,加起來等於『13』的法則是一種偶然。而對犯人來說又是可以忽略不計的多餘的偶然。.
「另外還有一件事,我要說一下。」
龍崎說道。
「二十二日的『22』,把十位數的數字挪動『l』到個位數上變成『13』。這種做法還是太牽強了些。應該說是為了自己強行這麼解釋的吧,我找不到移動數字『1』的理由。三十一日的『31』中,『3』和『1』調換位置,置換的理由也不對,這都是從結論里找出的理由。」
「嗯……可是龍崎……」
「請不要誤解,我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