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爸爸生於1933年,同年查希爾國王 開始了他對阿富汗長達40載的統治。就在那年,一對來自喀布爾名門望族的年輕兄弟,開著他們父親的福特跑車一路狂飆。他們抽了大麻,喝了法國葡萄酒,醉意醺然,又有些亢奮,在去往帕格曼 的途中撞死了一對哈扎拉夫婦。警察逮到了這兩個略帶悔意的青年,連同罹難夫妻那個五歲的遺孤,帶到爺爺跟前。爺爺是位德高望重的法官,聽完那對兄弟辯說來龍去脈之後,爺爺不顧他們父親的哀求,判決那兩個年輕人立即到坎大哈去,充軍一年。此前他們家裡已經不知用了什麼手段,免去他們服役的義務。他們的父親有所申辯,然而不是太激烈,最終,人人都贊同這樣的判罰,認為也許有些嚴厲,卻不失公正。至於那個孤兒,爺爺將他收養在自己家裡,讓僕人教導他,不過得對他和藹一些。那個孤兒就是阿里。

阿里和爸爸一起長大,他們小時候也是玩伴——至少直到小兒麻痹症令阿里腿患殘疾,就像一個世代之後哈桑和我共同長大那樣。爸爸總是跟我們說起他和阿里的惡作劇,阿里會搖搖頭,說:「可是,老爺,告訴他們誰是那些惡作劇的設計師,誰又是可憐的苦工。」爸爸會開懷大笑,伸手攬住阿里。

不過爸爸說起這些故事的時候,從來沒有提到阿里是他的朋友。

奇怪的是,我也從來沒有認為我與哈桑是朋友。無論如何,不是一般意義上的朋友。雖然我們彼此學習如何在騎自行車的時候放開雙手,或是用硬紙箱製成功能齊備的相機。雖然我們整個冬天一起放風箏、追風箏。雖然於我而言,阿富汗人的面孔就是那個男孩的容貌:骨架瘦小,理著平頭,耳朵長得較低,那中國娃娃似的臉,那永遠燃著微笑的兔唇。

無關乎這些事情,因為歷史不會輕易改變,宗教也是。最終,我是普什圖人,他是哈扎拉人,我是遜尼派,他是什葉派,這些沒有什麼能改變得了。沒有。

但我們是一起蹣跚學步的孩子,這點也沒有任何歷史、種族、社會或者宗教能改變得了。十二歲以前,我大部分時間都在跟哈桑玩耍。有時候回想起來,我的整個童年,似乎就是和哈桑一起度過的某個懶洋洋的悠長夏日,我們在爸爸院子里那些交錯的樹木中彼此追逐,玩捉迷藏,玩警察與強盜,玩牛仔和印第安人,折磨昆蟲——我們拔掉蜜蜂的尖刺,在那可憐的東西身上系根繩子,每當它想展翅飛走,就把它拉回來,這帶給我們無與倫比的快樂。

我們還追逐過路的游牧部落,他們經由喀布爾,前往北方的層巒疊嶂。我們能聽到他們的牧群走近的聲音:綿羊咪咪,山羊咩咩,還有那叮噹作響的駝鈴。我們會跑出去,看著他們的隊伍在街道上行進,男人滿身塵灰,臉色滄桑,女人披著長長的、色彩斑斕的肩巾,掛著珠鏈,手腕和腳踝都戴著銀鐲子。我們朝他們的山羊投擲石頭,拿水潑他們的騾子。我讓哈桑坐在「病玉米之牆」,拿彈弓用小圓石射他們的駱駝的屁股。

我們第一次看西部電影也是兩個人,在與那家我最喜歡的書店一街之隔的電影院公園,看的是約翰·韋恩的《赤膽屠龍》。我記得當時我求爸爸帶我們到伊朗去,那樣我們就可以見到約翰·韋恩了。爸爸爆發出一陣爽朗的狂笑——與汽車引擎加速的聲音頗為相像,等他能說得出話的時候,告訴我們電影配音是怎麼回事。哈桑跟我目瞪口呆,愣住了。原來約翰·韋恩不是真的說法爾西語,也不是伊朗人!他是美國人,就像那些我們經常看到的男男女女一樣,他們神情友善,留著長發,弔兒郎當地穿著五顏六色的衣服,在喀布爾城裡遊盪。我們看了三遍《赤膽屠龍》,但我們最喜歡的西部片是《七俠蕩寇志》,看了十三遍。每次電影快結束的時候,我們哭著觀看那些墨西哥小孩埋葬查爾斯·勃朗森——結果他也不是伊朗人。

我們在喀布爾新城那個瀰漫著難聞氣味的市場閑逛。新城叫沙里諾區,在瓦茲爾·阿克巴·汗區以西。我們談論剛剛看完的電影,走在市場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我們在商人和乞丐中蜿蜒前進,穿過那些小店雲集的擁擠過道。爸爸每周給我們每人十塊阿富汗尼 的零花錢,我們用來買溫熱的可口可樂,還有灑著開心果仁的玫瑰香露雪糕。

上學那些年,我們每日有固定的程式。每當我從床上爬起來,拖拖沓沓走向衛生間,哈桑早已洗漱完畢,跟阿里做完早晨的祈禱,幫我弄好早餐:加了三塊方糖的熱紅茶,一片塗著我最愛吃的櫻桃醬的饢餅,所有這些整整齊齊地擺在桌子上。我邊吃邊抱怨功課,哈桑收拾我的床鋪,擦亮我的鞋子,熨好我那天要穿的衣服,替我放好課本和鉛筆。我聽見他在門廊邊熨衣服邊唱歌,用他那帶鼻音的嗓子唱著古老的哈扎拉歌曲。然後,爸爸和我出發,開著他的福特野馬轎車——會引來艷羨的目光,因為當時有部叫《警網鐵金剛》的電影在電影院已經上映了半年,主角史蒂夫·麥奎因在影片中就開這種車。哈桑留在家裡,幫阿里做些雜務:用手將臟衣服洗乾淨,然後在院子里晾乾;拖地板;去市場買剛出爐的饢餅;為晚餐準備腌肉;澆灌草坪。

放學後,我跟哈桑碰頭,抓起書本,一溜小跑,爬上瓦茲爾·阿克巴·汗區爸爸房子北邊的那座碗狀山丘。山頂有久已廢棄的墓園,各條小徑灌木叢生,還有成排成排的空白墓碑。多年的風霜雨雪鏽蝕了墓園的鐵門,也讓那低矮的白色石牆搖搖欲墜。墓園的入口邊上有株石榴樹。某個夏日,我用阿里廚房的小刀在樹榦刻下我們的名字:「阿米爾和哈桑,喀布爾的蘇丹。」這些字正式宣告:這棵樹屬於我們。放學後,哈桑和我爬上它的枝椏,摘下一些血紅色的石榴果實。吃過石榴,用雜草把手擦乾淨之後,我會念書給哈桑聽。

哈桑盤腿坐著,陽光和石榴葉的陰影在他臉上翩翩起舞。我念那些他看不懂的故事給他聽,他心不在焉地摘著地上雜草的葉片。哈桑長大後,會跟阿里和多數哈扎拉人一樣,自出生之日起,甚至自莎娜芭不情不願地懷上他那天起,就註定要成為文盲——畢竟,僕人要讀書識字幹嗎呢?但儘管他目不識丁,興許正因為如此,哈桑對那些謎一樣的文字十分入迷,那個他無法接觸的世界深深吸引了他。我給他念詩歌和故事,有時也念謎語——不過後來我不念了,因為我發現他解謎語的本領遠比我高強。所以我念些不那麼有挑戰性的東西,比如裝腔作勢的納斯魯丁毛拉和他那頭驢子出洋相的故事。我們在樹下一坐就是幾個鐘頭,直到太陽在西邊黯淡下去,哈桑還會說,日光還足夠亮堂,我們可以多念一個故事、多讀一章。

給哈桑念故事的時候,碰到某個他無法理解的字眼,我就十分高興,我會取笑他,嘲弄他的無知。有一次,我給他念納斯魯丁毛拉的故事,他讓我停下來。「那個詞是什麼意思?」

「哪個?」

「檮昧。」

「你不知道那是什麼意思嗎?」我一臉壞笑地說著。

「不知道,阿米爾少爺。」

「可是這個詞很常見啊。」

「不過我還是不懂。」就算他聽到我話中帶刺,他也是不露聲色地微笑著。

「這麼說吧,在我們學校,人人都認識這個詞。」我說,「讓我看看,『檮昧』,它的意思是聰明、機靈。我可以用它來給你造句。『在讀書識字方面,哈桑夠檮昧。』」

「啊哈。」他點頭說。

後來我總是對此心懷愧疚。所以我試著彌補,把舊襯衣或者破玩具送給他。我會告訴自己,對於一個無關緊要的玩笑來說,這樣的補償就足夠了。

哈桑最喜歡的書是《沙納瑪》(也譯《列王紀》),一部描寫古代波斯英雄的10世紀的史詩。他通篇都喜歡,他喜歡那些垂垂老矣的國王:費里敦、扎爾,還有魯達貝。但他最喜歡的故事,也是我最喜歡的,是「羅斯坦和索拉博」,講的是神武的戰士羅斯坦和他那匹千里馬拉克什的故事。羅斯坦在戰鬥中,給予他的強敵索拉博以致命一擊,最終卻發現索拉博是他失散多年的兒子。羅斯坦強忍悲慟,聽著他兒子的臨終遺言:

若汝果為吾父,血刃親子,名節有虧矣。此乃汝之專橫所致也。汝持先母信物,吾報汝以愛,呼汝之名,然汝心難回,吾徒費唇舌,此刻命赴黃泉……

「再念一次吧,阿米爾少爺。」哈桑會這麼說。有時我給他念這段話的時候,他淚如泉湧,我總是很好奇,他到底為誰哭泣呢,為那個淚滿衣襟、埋首塵灰、悲慟難當的羅斯坦,還是為即將斷氣、渴望得到父愛的索拉博呢?在我看來,羅斯坦的命運並非悲劇。畢竟,每個父親的內心深處,不是都有想把兒子殺掉的慾望嗎?

1973年7月某天,我開了哈桑另外一個玩笑。我念書給他聽,接著突然不管那個寫好的故事。我假裝念著書,像平常那樣翻著書,可是我說的跟書本毫無關係,而是拋開那個故事,自己杜撰一個。當然,哈桑對此一無所知。對他而言,書頁上的文字無非是一些線條,神秘而不知所云。文字是扇秘密的門,鑰匙在我手裡。完了之後,我嘴裡咯咯笑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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