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卷 後記

大家好。我是明明好夢就不怎麼夢到後續,惡夢卻經常會像難看的系列恐怖片一樣不斷延續下去的作家,葵せきな……可是我為什麼就是夢不到春夢呢。太可惡了。

好,現在是後記的時間了。雖然是後記的時間……但其實我這次可以講的話題是少得嚇人。

因為我不久前才寫過九頁的後記。

老實說,我有一部其他系列作《GAMERS電玩咖!》的第一集在《我的勇者7》出版前一個月發售。

《GAMERS電玩咖!》本篇是把網路版的連載統整起來,沒有跟《我的勇者7》撞期……

可是既然要出文庫版,當然就得要寫後記。

而且還是算挺多的九頁。才剛想辦法寫完那九頁後記的現在,用來寫後記的話題庫存已經歸零了。

好了,在這樣的情況下要呈現給大家的後記頁數呢,既然是事前就知道我會連續出書的能幹編輯,想必會幫我調整得恰到好處……

責編:「太好了,葵先生。這次後記有十六頁呢!」(註:此為日文版情況。)

葵:「我不太懂你這話是什麼意思耶。」

於是,我今天第一次由衷了解到「愕然」這個詞的意思了。這是怎樣?哪有人這樣的?連續出書已經很累人了,竟然還弄出幾乎是史上最多頁數的後記,這是怎麼回事?是想怎樣?我真的有這種魔咒嗎?還有責編那句「太好了」是怎樣?為什麼好像有點開心?你是超級嗜虐狂嗎?而且第五集曾經迴避過變成十六頁的命運,只因為覺得要是連在這裡都迴避掉詛咒讀者會發火,就立刻答應這種沒有任何展望的事情,那這樣的我是超級被虐狂嗎?

不,單論頁數的話,最高紀錄是《學生會的十代》那驚人的十八頁。不過現在想想,那還算好的。

因為不是連續出書,尤其又是「全系列最後一集」,有非常多關於作品的事情可以講。

但這次呢?

在已經用光話題庫存的時候來,而且因為還沒完結,也不能替整個系列做總結的狀況下,要我寫十六頁。

就讓我明說了吧。

不誇張,這是葵せきな有史以來最大的危機。

我現在啊,實在打心底怨恨在第六集後記說「我預測第七集的後記是比較理想的六頁!」這種蠢話的那個叫作葵什麼的作家,恨得不得了。真希望他可以被杉○右京先生氣呼呼地說句「這可不是身為一個人該做的事情啊!」好好訓誡他一頓。

我現在正在自己重看第六集的後記,真的是丟臉到臉頰都要冒火了。要是第六集就放在各位手邊,還請拿起來看看喔。

「這個預測究竟能不能說中呢?眾所矚目的結果將在第七集的後記時間公布!」

說這什麼屁話啊,喂。你,就是你。那邊那個家裡蹲作家,看我這裡。我說啊,都是你之前講了什麼理想中的頁數,我才會變得這麼凄慘。雖然當時是完全沒有要立旗的意思啦,可現在看看,你那完完全全是在立旗啊。我還是第一次為自己文章里縝密過頭的伏筆大感驚訝跟佩服啊。你要怎麼替我負責啊?

不過,我還真的太大意了。因為這幾集我「後記很長的作家」的特色發揮得不太穩定。

現在回想起來,我在第五集的時候曾經差點就要十六頁了呢。只是那時候也是因為一開始就有預想到本篇的換行跟文字刪減,就乾脆理所當然的讓它變成四頁了。怎麼說,要形容的話,不是千鈞一髮迴避掉的感覺,是「因為前面有障礙物,就走別的路吧」那種,與其說是迴避,不如說是事前就先選好要這麼走的感覺。

而這次是等我回過神來,就突然在我眼前出現了十六頁。再怎麼說,要是強行迴避這十六頁,我大概再也稱不上是後記作家了吧。所以,我就無意義地展現出男子氣概,刻意直接面對它。不過……

……就像各位猜的那樣。

我已經,沒有話題可以講了。等這段哀嘆頁數之多的段落結束以後,就沒有未來可言了啊。

啊,有《我的勇者》的事情可以聊嘛。沒錯、沒錯,後記原本就是要拿來談作品內容的。

那就來談談第七集……

…………

糟糕,最後一集的前一集,真是超難聊的!故事已經進入高潮了,本來還以為可以講講深入一點的話題,結果還是因為不是最後一集,就沒辦法統整整部作品的故事!尤其第七集講起來又不是為本篇做些補充這點小事!

就算這樣還是要硬擠出話題來的話……

呃,第七集是起承轉合的「轉」,以及一點點「合」的感覺。

就整部作品來說,就像是從第六集最後進入「轉」的部分,在第七集的結局進入「合」。

還有,單以這一集來看,也算是三上美雪的主角回。她跟廣樹一樣是牽涉到這個故事的主題的人物,能好好把她的故事寫出來,身為作者的我也很高興。

至於本篇,就是各個登場角色各自採取自己的行動,大概也不需要解說了吧。其實這段三個勢力對立的情節,從開始寫這部作品的時候就預計要寫了,但實際動筆過後,才發現局勢比想像中混亂。不過每個人採取行動的動機很單純,應該沒有讓故事變得很複雜……我自己是這麼想,大家覺得如何呢?

從第六集開始到現在這段劇情是故事的核心,應該說這一連串事件都是我從一開始就一直想寫的場景,所以作者我也是寫得樂在其中(?)。呃~我精疲力盡地交出這次的原稿之後,編輯看完是有吐槽我「你寫這種東西,心情當然會變很沉重啊!」就是了。我不懂編輯在說什麼。這是部描述天真少年闖蕩異世界的冒險故事啊!(同時覺得自己前幾行才提到一開始就有想好這邊的劇情,要這樣主張大概有難度。)

另外,我想趁這個機會再宣傳一部作品,那就是一個月前也開始發行文庫版的另一個系列《GAMERS電玩咖!》,是一部完全沒有沉重劇情到很扯的地步的作品。根本是正統派到很嚇人的戀愛喜劇……正統派?算了,這個就先不管。

這是一部沒朋友的少年被美少女一見鍾情,而且雖然中間發生過很多事情,還是很熱鬧又愉快的作品。我沒有騙人。不對,要是有人問我哪部分是騙人的,我也很傷腦筋。說是戀愛喜劇,也是喜劇的要素比較強的戀愛喜劇。

那是超適合在大量進食後閱讀的清爽甜點──《GAMERS電玩咖!》。看《我的勇者》看得很飽的你,不妨也看看這部作品怎麼樣呢?

順帶一提,就作者角度來說,到頭來《GAMERS電玩咖!》寫起來還是一樣辛苦就是了。還以為喜劇比嚴肅劇情好寫,不過這種想法可是大錯特錯啊!(一直以來都有四格漫畫家之類的作家這樣主張,而我也非常同意這樣的看法。)

好了,終於連小說的話題也聊完了……家裡蹲作家少了小說這個話題,到底還能聊什麼……

而在此我驚見了一個令人震撼的事實。

這後記才寫不到一半。

……等等,說真的,這怎樣啊?後記有十六頁也太猛了吧?如果是RPG,這可是會乾脆不多浪費回覆道具,直接輸掉乖乖撤退的那種等級的敵人耶。開什麼玩笑啊。

就算想聊聊私事,也就跟我前面講的一樣,幾乎早在《GAMERS電玩咖!》第一集講完了。唉……好想揍上個月那個完全沒考慮到未來的我。

說到在那之後有發生什麼事……

也頂多就是在深夜的時候徒步逛了二十間便利商店而已啊……

那也不是什麼特別的事情……咦?也不是說不特別?還是有一點點在意?是喔。

不過,其實也只是「外出找全國各地都傳出賣完消息的冰找著找著,不知不覺就在深夜時段走了兩個小時以上」。四處徘徊的可疑人士。而且我明明也不是不惜那麼做也想吃到那個冰。

我好像從以前就莫名喜歡「尋找」這個行為。我也喜歡在熱門遊戲缺貨時找遊戲軟體。我甚至曾認為搞不好「找遊戲」這個遊戲,還比遊戲軟體本身好玩。

不曉得是不是因為我平常都關在家裡,我只要一決定「要找」,就一定要到找出來才甘心。我想各位應該也有這樣的經驗。就是「賭氣」和「為了小事情認真」那種狀況。只是我的內心並不會因此燃起熱情,都是等回過神來,才發現自己已經茫茫然地四處找了好幾個小時了。

大概多少也算是代替「散步」這個行為吧。我本來就不討厭走路,但實在很難要自己「漫無目的」、「沒來由」地走。不過只要有那麼一點點動機……像這時候就是「找冰」這個理由,我就會突然默默奮力出去走路。

還有,我也很訝異自己徒步能到的範圍內有多達二十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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