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後記

大家好,我是大場鳩太郎。

跟各位報告近況,我終於取得乙級發火能力了!

沒錯,就是那種「若是以報紙或火柴之類的東西為對象就燒得起來喔」,像這樣的能力。

透過函授課程花了兩個禮拜左右的時間學習後,跑到鴻巢市接受資格考試,第二次才總算取得了資格。

老實說,這項能力並不是我真的那麼想要的超能力類型,而且第一次不合格的時候還被擔任審查員的大叔笑道「我從二十歲左右開始就一直做著這份工作,不過燒焦方式像你這麼有趣的人,這還是第一次見到——」因此當時幾乎已經是在自暴自棄了。

當然之後會合格也是特訓而來的成果,第二次我在答題紙上得到了二十分滿分,實技成績也是A+判定。看他那副蠢樣真是活該。

然後,取得之後我才發現到一件事,發火能力其實並沒有什麼實用性呢——……就我自己而言是會覺得「這能力能不能有什麼幫助呢——」,不過差不多就跟由消防員取得發火能力一樣,好像並沒有什麼用處。反正終究也只是個乙級而已哪。由於在烹飪上也沒辦法使用,因此在日常生活中一點也派不上用場啊。

嗯——要是問我為什麼要取得這項能力,其實也就只是因為見到在網路視頻上播放的海外電影明星,於接受採訪的途中「啪」地彈了一下手指便在香煙上點了火的舉動,感覺非常帥氣這種程度的動機就是了……。

畢竟難得取得了能力,偷偷買了與他抽的同一牌香煙並試著「啪」了一下。不過看來似乎是摩擦係數的調整有誤因而燒掉了瀏海,不過嘛也算是個不錯的回憶。說真的,明明又不是有在吸煙的人,為什麼會想要取得這種能力啊。

接下來,由於最近像是Ubiquitous啦或是Synicity之類的SNS似乎還挺流行的,「有點想嘗試以取得這類資格作為目標呢——」我正在考慮這種事。總之就是心靈感應系的啦。

若是取得帳號的話我也會試著積極去進行作品宣傳的!

附帶一提,這本《迷宮都市的古董商店》的類型是將各式各樣的幻想系淵博知識聚集而成的怪誕故事。

有關道具的那些小知識,雖然在故事之中彷彿確有其事一般語氣平靜且輕鬆地加以講述,不過大部分都含有創作性存在,因此這部分也請如同看待前面的後記一樣多加小心,不要盲信盲從。

另外,香煙要二十歲之後才能抽喔。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