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來想想故事大綱

『今天是「妹妹的一切」第四集劇情大綱的交件期最後一天了,你完成了嗎?』

「…………劇情大綱……?」

那由多提議舉辦驚喜派對的隔天傍晚。

接到責編土岐健次郎的電話,伊月整張臉都僵硬了。

目前除了前些天最新一集剛上市的『妹法大戰』之外,伊月手上還有另一部『妹妹的一切』正在進行。

相較於內容比較嚴謹的奇幻戰鬥故事『妹法大戰』,『妹妹的一切』是以現代為舞台的歡樂戀愛喜劇,不過主人公為了女主角(當然是妹妹)不惜赴湯蹈火的熱情和『妹法大戰』有異曲同工之妙。

這部作品目前出版到第三集,第四集預計兩個月後上市,不過……

『……你該不會忘記要想劇情大綱了吧?』

「我、我怎麼可能會忘記!我現在正在做最後的修改啦!」

被責編用冷冷的聲音一語道破,伊月立刻說謊。

『真的嗎……?』

「真、真的!今天我一定會送過去的,你放一百顆心等著吧呼哈哈哈!」

『……好吧。那我等你送過來。』

「啊、嗯……呼……」

電話掛斷後,伊月暫且鬆了一口氣。

「發生了什麼事?哥。」

在忙著整理房間、擁有一副中性容貌的美少年──雖然伊月這麼以為,但其實她是女孩子──伊月法理上的弟弟,千尋開口問道。

「……我必須馬上想出『妹妹的一切』第四集的劇情大綱才行。」

「想出……劇情大綱?」

伊月向一臉納悶的千尋說明。

「我所謂的『劇情大綱』指的是會拿來刊載在小說背面、出版社的網站上、網路書店的商品介紹頁面或給書店的介紹文上,針對作品內容做簡單說明的文章。」

「啊啊,是那個……」

千尋想起伊月的小說封底,恍然大悟。

「原來那都是作家親自寫的嗎?」

「不,一般都是由編輯代勞,不過我都是自己一手包辦。」

伊月只有出道作的劇情大綱是由責編土岐寫的,可是他看了很不滿意,所以伊月提出「之後的劇情大綱我自己寫」的要求。

有的編輯會覺得「寫劇情大綱是編輯的工作」而堅持不肯放手,不過土岐的想法比較理性,他認為「由寫得比較好的人來寫對作品有益無害」,所以兩人也沒發生什麼爭執,伊月很順利地取得了替自己的作品寫劇情大綱的權利。

「哥你下一本書預計在六月的時候上市吧?還有兩個月那麼久,現在就需要用到劇情大綱了嗎?」

「畢竟預告和宣傳會用到。所以在作品上市的兩三個月前就要先準備好……就算#小說本身還沒寫完#也一樣,劇情大綱一定得事先搞定。」

「……小說本身你還沒寫完嗎?」

「……我寫完五分之二了。」

伊月一臉尷尬地回答道。

「其實按計畫現在應該要寫完了才對,可是因為之前的『妹法大戰』難產的關係……連帶地拖延到『妹妹的一切』的進度了……」

「不、不會開天窗吧?」

千尋忐忑不安地問道,伊月板起了正經的面孔。

「原稿的截稿日還早,不會有事。照我的計算應該勉強充分來得及。」

「時間到底是很勉強還是充分?」

「……時間很充分了。至少情況不會像上次的妹法大戰那麼慘烈。小說本身啦……」

「那就好……你說小說#本身#?那劇情大綱呢?」

伊月的臉頰流下一道冷汗。

「……今天之內就要趕齣劇情大綱了……問題是沒那麼簡單。」

「為什麼?就算原稿還沒全部寫完,這一集會發生什麼事你應該都想好了不是嗎?」

「哼……問題就在我還沒想好……」

「咦咦!」

伊月不知為何向嚇了一跳的千尋露出得意的樣子。

「『妹法大戰』我是先設計好情節才正式動筆的,可是『妹妹的一切』為了著重無法預測未來會發生什麼事的臨場感,我刻意完全沒設計情節直接動筆寫作。所以第四集會發生什麼事情,連我這個作者都不知道!」

「原來是想到什麼就寫什麼啊……」

「才、才不是想到什麼就寫什麼!我是重視讓登場人物自由發揮創造故事的臨場感!」

伊月向一臉錯愕的千尋辯解。

實際上,『妹妹的一切』在劇情發展上,總是有出人意表的事件一鼓作氣地接連發生,雖然有人批評「突兀」、「想到什麼就寫什麼」,不過基本上評價還是褒多於貶。因為有不錯的成績證明,所以也不能說這種寫作方式有錯。

「臨場感是很好啦……問題是劇情大綱要怎麼辦?」

「怎麼辦呢……也只能想辦法瞎掰一通了……」

伊月沒勁似地低語。

坦白說,不管小說本身完成與否,伊月並不怎麼喜歡寫劇情大綱這個工作。

話雖如此,伊月也知道如果把這工作丟給土岐,結果他寫出來的東西不合自己的意的話,自己的情緒勢必會變得很低落,所以他也只能硬著頭皮寫了。

「劇情大綱的內容不是不足一頁嗎?有那麼困難?」

覺得不可思議的千尋問道。

「……以我們文庫的情況來說,最多是三十五個字×七行共兩百四十五個字。字數確實很少,可是也正因為如此,寫起來比小說本身更費心。」

「費心……好比說呢?」

「首先,要小心不能爆故事的大雷。推理小說當然不能泄漏犯人的真面目和詭計,打鬥類的小說除了勝敗之外,也要注意不能泄漏敵人擁有什麼樣的能力,以及主人翁將學會什麼樣的必殺技。戀愛小說的話,就是要小心泄漏誰會告白或者誰會跟誰交往了……雖然劇情大綱嚴禁寫出會剝奪『讀者的樂趣』的內容,不過也得若有似無地搔到讀者癢處才行。」

「搔到讀者癢處?」

「劇情大綱也是商品包裝的一部分。新作第一集的劇情大綱是地位僅次於封面插畫第二重要的。即使是續集,如果劇情大綱無法繼續吸引讀者興趣,有的人可能就棄坑不買下去了。」

「原來如此……不能只是單純說明故事內容,還得盡量描寫得生動有趣才行呢。」

「沒錯。大綱可以觸及具體內容到哪個地步,可不是那麼容易拿捏的,好比說這一集的故事裡會發生什麼驚奇的事件、會碰上什麼樣的強敵、會跟誰約會等等,必須寫出會勾起讀者興趣的東西來才行。」

「……換句話說,必須找出想要讀者事前就知道的部分,和希望讀者實際看過後才知道的部分兩者之間的界線嗎?」

「正是如此。」

伊月點點頭,繼續往下說:

「除此之外還有其他必須注意的部分,有一個專指續集的情況,那就是『不是只有在追續集的讀者才會看劇情大綱』。」

「什麼意思?」

「劇情大綱不只會印在書的背面,也會刊登在出版社的網站、新書上市預告的海報以及宣傳單上。換言之,還沒看過那部作品的人也有可能會看到那個劇情大綱。所以:寫劇情大綱時也必須避免爆前面小說的雷。」

「前面小說的雷?」

「具體而言的話嘛……假設有一個叫A的角色一開始是以敵人身分登場。可是如果在後面出的續集劇情大綱里寫了『主人翁和A一同前去執行任務~』之類的內容的話,還沒看過小說的讀者就知道A後來會加入主人翁的陣營了。」

「啊,確實是這樣沒錯呢。要是先前就看過那個劇情大綱的話,之後翻小說看到那個A登場的瞬間,就會想說『啊,這個人後來會變成夥伴』……」

「其他的例子還有如果寫了『放下●●的死~』,等於公開宣告●●在上一集死掉了;要是寫出『主人翁和╳╳交往後,兩人即將第一次約會~』,讀者就會知道主人翁和╳╳正在交往……我舉一個實際發生過的慘例,某部以懸疑要素為賣點的奇幻小說,在第一集的最後犯人逃走了,可是第二集的劇情大綱卻大剌剌地公開了那個犯人的名字。我真的超想揍死寫出那種劇情大綱的傢伙……」

「你在翻第一集前就先看過第二集的劇情大綱了是吧……」

「……寫了那篇劇情大綱的傢伙,還有幫『海●戰記』第八集的書腰寫文案的傢伙和泄漏『女神異聞錄4』犯人身分的傢伙,我絕對饒不了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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