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六章

那年我7歲,還沒讀完小學一年級。世界在我眼裡只是公共汽車一站地:公主墳——翠微路。我以為天下都是一個挨一個的大兵營,男人都是軍人,女人都是老師和醫生,小孩長大了也都要參軍。

我是少先隊員、班旗手、學習委員、副中隊長,三王。學習成績優異。

我不愛自己的父母,家庭觀念也很淡漠,習慣集體生活,自己洗臉,自己刷牙,自己搶飯吃。你可以說我很獨立,很會察言辨色,打自己小算盤。

我的偶像是胡老師。夢中情人是陳南燕陳北燕姐妹和吳迪。但我一次也沒有勃起,前一個只是單相思,後三個都曾追打。

沒人跟我過不去,我也沒有迫在眉睫的難事。除了李阿姨那一腳讓我吃過大虧,我的一切危險和生死考驗都發生在夢和想像當中。夢中的歷險豐富了我的感情,使我變得少年老成、色厲內在。

我信仰共產主義,那東西很具體,是一個類似購物中心的大廈,有形形色色的飯館、超市和遊樂場。每天黃昏放學,看到鋪滿金光的復興路向東西兩端無限延伸,就想那大廈正在這條路某—『頭搭建,我這輩子肯定趕得上建成開業。

那年從始至終,我的家鄉公主墳一帶都是一派無動於衷的太平盛世景象。

那時全球還沒有溫室效應這一說,北京的冬天很冷,大雪紛飛,我們經常踩著沒膝的雪去上學。教室里沒暖氣,只有一個燒著燒著就會自動熄滅的煤球爐子,我坐在後面穿著棉鞋也凍得要不停跺腳。從那時起我的後腳跟就年年長凍瘡。教室窗戶上結著厚厚的冰霜,屋外房檐上垂掛著長劍般晶亮透明的冰溜子,我們常常拼掉冰溜子的尖兒當冰棍吃。

我的耳朵也長了凍瘡,最想有的就是穆仁智那種能套在耳朵上的毛皮護耳。我有—頂「坦克帽」。那是民品廠仿軍品生產的童帽。說是坦克帽是兒童的誤稱,那帽子額頭有兩個鐵皮風鏡裝飾更像戰鬥機『飛行員的帽子。這帽子冒充皮帽,其實是人造革,裡面一層栽絨,戴上倒不難看,好像懂點技術似的,只是一點不保暖。

我的棉襖是件花棉襖。說它花,是指補得五色斑斕,不是真有一朵朵美麗的花。那是我哥哥穿小的。我的罩衣和褲子也是我哥哥穿小的,袖口褲腿接了一圈圈顏色相近的布像鉛筆的橡皮頭,領子膝蓋屁股這些老摩擦的地方還一塊塊釘針腳密實的大補丁,擱今天不用化裝直接就可以上街要飯,准有人給。印象里穿過的唯一新衣服是一件三個口袋的燈芯絨上衣,顏色忘掉了,有一粒粒碩大的有機玻璃扣子。那布很結實,摸爬滾打也不破,可以發給偵察連的戰士當作訓服。我想這大概是當年颳起的一股窮風。衣衫檻樓破破爛爛成為一種美德化身。這本來是報紙扯的一個蛋,但那年頭,全國人民為了緊跟什麼都照過了弄。你襪子破,我渾身上下沒一件整衣裳,看誰窮得過誰。時尚嘛,以貧驕人。我這已經很奢侈了,還有罩衣裡邊還穿褲權背心。我見過慘的。玉淵潭湖邊有一所羅道庄小學,學生都是四季青人民公社社員的孩子,一到冬天他們就空心光板只穿一件黑棉襖,放學出來黑鴉鴉一片像群落了地的黑老鴿。每當讀到毛主席那一著名詩句「黑手高懸霸主鞭」,我眼前就會浮現出羅道庄小學同學們的身影。知道的是放學,不知道的還以為暴動了。

鞋子、春秋天主要是布鞋和球鞋。布鞋俗稱「懶漢鞋」,大約因為不用系帶,蹬上就走。布鞋有燈芯絨和布面兩種,鞋底又有塑料底和輪船底之分,塑料底還有白塑料和紅塑料的區別。最受小孩青睞的布面白塑料底,那很襯腳,又瘦又扁,鴨子嘴似的。那些大一點的,已知風情的,不那麼正經的孩子更愛穿「白邊兒懶」。那就像今天妓女酷愛的黑絲襪,走在街上有一種求愛的暗示。

球鞋基本上是軍用球鞋。半大的男孩穿著它打球、上學、跑路,很多人連襪子也不穿,所以臭腳很多,夏天教室里的公害就是陣陣襲來的軍用球鞋漚出的臭腳丫子味兒。能和「軍球」有一拼的是一款「回力」球鞋。那是高級名牌,男孩子夢寐以求的東西。文革時社會秩序大亂,這款鞋和軍帽一樣是小流氓搶劫的主要目標。經常看到某帥哥穿著「回力」

神氣地出去了,回來光著腳。鞋讓人扒了。

和衣服一樣,很少看的到誰穿新鞋,那時做鞋的好像都改行補鞋了。孩子們的腳上永遠補著—『塊塊猶如無知圓眼睛的皮子,磨歪的鞋後跟釘著鐵掌,走起路來像馬隊經過。

皮鞋只有壞孩子才穿。流行的是所謂「三接頭『,三塊皮子縫的,牛背上的皮縫在鞋尖,牛肚子牛逼皮縫在鞋腰和鞋幫上,後來形容徒有其表的人物常說是」牛逼皮做的「。

這款式也是源自軍用品。最高級最令人肅然起敬的是「將靴」,發給將軍的半高腰靴子。

這東西很珍貴,理論上只應將門才有,那也不過干十雙。社會公認,穿這鞋的人要麼是高於子弟,要不就是大流氓,『只有這兩種人才有路子弄著。這鞋對一個人地位的肯定是今天任何一種名牌服裝比不了的,相當於一輛加長卡迪。校官靴頭不那麼扁不那麼尖,意思就差多了,像金戒指,俗且濫,穿上也就是一奧迪。

時代的變化正是從服裝的變化顯現出一些跡象,使人回想起來似乎早有先兆。春天的風沙像往年一樣遮天蔽日地從西北高原刮來,解放軍像大地的草一夜之間由黃變綠。他們換髮了新軍裝。與過去那種溫暖的黃比新上身的這碼翠綠顯得格外嬌艷、晃眼、透著新鮮,像是夏天整整一個季節提前到來,時間關係跳了一下,人眼心理上都很難立刻習慣這種顏色的嬗替,都不像過去我們熟悉的那支正規軍,而是另一支新開來的民兵。

這時我才發現他們的軍銜早已都被褫奪了。帽子上不再有藍底嵌金「五星啤酒」蓋兒似的圓帽徽,領章上也不再綴著能分出階級的銀星,男女老少一律三塊紅。不知道都怎麼想的,把兵這麼打扮,這些人是要去打仗的,遠看一片柳樹林子,近看一幫郵差,誰還怕他們?再說,那時十里八店城裡鄉下就剩當兵的穿得還有點人模樣。這麼大國家,這麼多人口,純為面子,也得有擺設,有門臉。不能一國人都跟土鱉似的。

軍隊的換裝。為日後的流行創造了條件。軍裝風靡全國固然有新興起的紅衛兵寄託他們可憐的忠誠和嗜血願望的原因,但在我們那兒,那也沒什麼象徵,只是各家各戶節省布票的便宜之計。都是好東西呵,那麼結實的咔嘰布,還有黃呢、馬褲呢、咔嘰、柞蠶絲,壓箱底太可惜。真正的流行是普遍的貧困和短缺,小孩一旦竄個兒只好撿父母的衣服穿。

很多工人家庭的孩子一年四季穿他們父親的工作服。那是一種非常結實的粗藍布,可以魚目混珠冒充牛仔布,這裡叫「勞動布」的。小職員的孩子有穿中山裝的,樣子十分煞有介事。

學校五、六年級很多男生穿了軍裝來上學,挽著袖子,免進去整幅下擺,仍顯得肥大,瘦小的人全身正面只有四個兜。不少舊軍裝的肩膀和領子還有剛摘下肩章和領章痕迹,那一小長方塊比別處新。他們的表情還不是很自信,被人盯著看還有些羞澀。就這樣,他們也顯示出了一種力量。全校做操時,一眼望去也是一大片,黃燦燦的,無端就有些熱烈的印象。

那年我大部分時間在讀書。我讀了張天翼的童話《大林和小林》、《寶葫蘆的秘密》;笛福的《魯濱遜漂流記》;格林童話和安徒生童話的一些片段。書是借吳迪和附屬班裡那些高年級同學的。看完我愛給班裡別的同學講,記不住的地方就隨便發揮,同學們都覺得我是個知識淵博的人。

格林和安徒生的童話我覺得太殘酷,小紅帽就那麼給狼外婆吃了,賣火柴的小女孩就那麼給活活饞死了,我不明白他們這麼寫是什麼意思,主題在哪兒?那種悲傷是我拒絕的情感,與我硬朗的追求不符,只覺窩囊。相形之下,我更喜歡張天翼那類明顯在於教育,明辨是非,只有好人壞人,感情淡漠的東西。那和我們課堂上一貫學的意不在冶情,只訴諸理性的東西一個路子。故事中那些超人性的內容:兄弟相殘,有錢=墮落,我也不在乎,當它是必要的戲劇性安排,倒也不去費心想其中的微言大義。

老實說,張老師的童話很多時候我是當菜譜看的。我在發育,非常容易餓,特別留意大林他們那些壞傢伙都吃進肚了什麼好東西。那個可以隨時變出一桌酒席的「寶葫蘆」我很念念不忘,明知那不值得追求也情不自禁心想往之。張燕生他們三班那個矮胖戴眼鏡的班主任外號就叫「貓老師」。每當聽到有小孩在喊:貓老師愛吃魚,一天只吃一塊雞蛋糕。

一塊雞蛋糕……。我便想這「一塊雞蛋糕」望眼欲穿。

和那些壞人比,我吃得太簡單了。雞鴨魚肉基本不認識,更別提山珍海味,我壓根不知道那是在說什麼。每天每的白菜豆腐卻也不利於培養一個小孩的男子氣概,那會使他軟弱、不開眼、逢請必到。誰願意來這世上走一遭嘛沒吃過嘛沒喝過白不毗咧的跟羊一輩子似的。吃一頓好飯是我幸福概念中無比重要的一環。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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