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自序—現在就開始回憶

1

1991年我寫了100多萬字的小說、電影和電視劇本,第二年遭了報應,陷入寫作危機。

老實講,那也是一次精神危機,我對自己的寫作生活包括所寫的東西產生了很大懷疑。我記得很清楚這一動搖發生的時間、地點,那是一天上午ll點多鐘,在東三環邊兒上西壩河副食商場門口,我經過那裡去吃一個飯。那天,是初夏,陽光很好,跟前有氤氳的光霧,我走在這之中一下腿就軟了,用小資產階級女性誇張的腔調形容,我認為我崩潰了。當然我沒倒下,躺在當街,還在走,但腦子裡轟然而至的都是些飛快的短問句:我這兒幹嘛呢?

我這就算——活出來了?我想要的就是這——眼前的一切?

忽然對已經得心應手,已經寫得很熟練的那路小說失去了興趣,覺得在得心應手間失去了原初的本意,於很熟練之下錯過了要緊的東西。那是一個明白無誤的虛點,像襪子上的一個洞,別人看不到,我自己心知肚明:我標榜的那一路小說其實是在簡化生活。

這是往好說。嚴厲講:是歪麴生活。什麼生活也是百感交集莫哀一是,為什麼反映在小說中卻成了那麼一副簡單的面孔,譬如說:喜劇式的。這其中當然有文學這一表達工具的本身的局限:故事往往有自我圓滿的要求,字數限制使人只能屈從於主要事態的發展,很多真實顧不上。也因趣味導致。北京話說起來有一種趨於熱鬧的特點,行文時很容易話趕話,那種口腔快感很容易讓說者沉醉,以為自己聰明,因而越發賣弄。若僅僅要尋個賣點,換幾聲喝彩,應個景,那也沒什麼。但,不瞞各位,我還是有一個文學初衷的,那就是:還原生活。

——我說的是找到人物行動時所受的真實驅使,那個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隱於表情之下的,原始支配力。

因為我不能相信我自己的第一反應。因為行動往往是暖昧的。因為思想機器過於複雜,一點點剝離,你也未必料得到你何以會那麼反應。這牽涉到動機。

未必你都能了解,參得透你筆下的人物。未必它不會當喜卻悲,遇愛生恨,——哪怕那人的原型就是體自己。動機失察,行為不軌,凈剩下預設好的戲劇性,跟著現抓的喜怒哀樂跑,到哪兒算哪兒…光好看了,結果是事後總排解不開一個自問:原來是這樣么?

難受的還不光是這個。就因為沒倒出根兒,揪著自己頭髮飄在半空,就有人把你往溝裡帶,替你總結出一套活法兒,說你就是這個,還得到普遍認可。我說的還不是罵我那些人,我跟他們的關係很簡單,就是立場不同,思想感情格格不入,他們罵我那些話倒大致不差,偶爾差到姥姥家去,也無關痛癢。我說的是喜歡我的,待見我的,拿我那東西當寶的。在說下面那些話前,我要先聲明一下:我這是對事不對人,只是想把一些誤會已久的事澄清一下,把不相干的東西摘一摘,可能不公平,但沒有藉此貶低他人成心噁心誰的用意,請讀者明鑒,當事人見諒。我說的是趨時而作,根據我的小說改編和我直接編劇的一些影視劇中的典型化了的人物形象。演員很成功,深為廣大人民所喜聞樂見,我也喜歡,像喜歡別的凡能使我發笑的喜劇角色一樣。若說這一類形象是我小說所提供,所獨創,卻不敢當。這是無功受祿,掠了別人之美,那不過是另一些聰明人在借腹懷胎。

他們那是另一路北京人,怎麼說呢?可能是真善良吧,有一點小小的狡猾,極善趨利避害,最大的本錢是將「善解人意」掛在嘴邊,貓著腰做人,什麼也不耽誤,肚子里的算盤打得別人都能聽見,小有激動便以為那是深情了。

好人吶,這種性質的人在生活中有益無害,進入公共領域大都可做大眾寵兒,但出現在我的作品中就是誤會。就是表錯情。就是影視藝術再創造的結果。

影視不同於小說大概也就在於那體現的是一個集體意志,很多人參加勞動,最終都參與了意見,在角色身上傾注了自己喜愛的品質,最終還你一個陌生人。

當然,影視於今首要在於牟利,受歡迎便是成功,你要問我原作的想法,我沒這意思,寫那麼多廢話就為了給大家樹一個好人。正如批評者所言,我寫得都是痞子。那些貌似熱情的話都是開涮。這種涮人的惡癖基於一種根深蒂固的優越感。是的,自以為了不起,有折騰勁兒少立身之才,淪人社會底層而不自知,肉爛嘴不爛,於話語中維持自大,像話在夢裡,依舊卓爾不群,昨晚眾生。是愛裝大個兒的,是流氓假仗義,也有點不甘寂寞,然而,—還就不是什麼亂七八糟笑容可掏的所謂小人物。

我小時一直是個壞孩子,習慣領受周圍人的指責和白眼,那才覺得我像我。忽一日,掌聲響起來,還有人攀附,我感到迷失,進退失踞。那感覺很生猛,即舒服又不自在,舒服的同時常常不自在,這就叫墮落吧?還記得當年看到第一篇批評我的文章(這之前也有,我指的是當時最新一輪我注意到的)。是一閑人寫的,登在北京日報周末版上。批評的內容不記得了,也不重要,總而言之是說我不好,一無是處,都無所謂,關鍵是這文章使我的心情為之一變,可形容為「一顆心落回肚子里」。與身後的恭維、慫恿比,迎面攔住去路的針砭、叫罵更使我清楚自己呆的地方是哪兒,自已是個什麼東西,因而也就更容易保持住本性——我的意思是說:狼性。變成狼我所不欲,變為狗亦我所不欲,兩害相權,取不得已。——這就是敵人的好處和必要。我想我是需要敵人甚過朋輩的那種人。當然我不是指批評我的人是拿槍的敵人,這是修辭,如果這麼說不妥,我很樂意稱他們為明眼人,拿鞭子指方向的人。

這是實話,我感謝對我進行批評的人們。正是這些刺耳的批評,使我看到了這一切陰差陽錯和指鹿為馬。我想我對這一切還是不該太消極,成說太拒絕,——或者就坡下驢。被誤會是表達者的宿命,卻也不必因此就把別人都當無可救藥的傻瓜或一概斥為別有用心。其中有部分原因肯定在我,我表達得自有歧義,授人以柄。我想可能還是有一種小說寫法可以把我知道的生活——那個本來面目,如實展示出來。說來有趣,面對批評和戲仿我竟感到自己的生活資源還完好無損,還保留著它不被人知的那種新鮮、蠻荒和處子味道。這對寫作10年仍有創作欲的人而言,真是再好沒有了。這就意味著我還有機會別開生面上一個台階或叫再入一個洞天。

也許,這倒是我矯情呢,太拿自己當事兒,不瀟洒,壞了我們這種人號稱的作派。那又怎麼了?就算我看不開吧。

2

我這本書僅僅是對往日生活的追念。一個開頭。北京復興路,那沿線狹長一帶方圓十數公里被我視為自己的生身故鄉(儘管我並不是真生在那兒)。這一帶過去叫「新北京」,孤懸於北京舊城之西,那是四九年以後建立的新城,居民來自五湖四海,無一本地人氏,盡操國語,日常飲食,起居習慣,待人處事,思維方式乃至房屋建築風格都自成一體。與老北平號稱文華鼎盛一時之絕的700年傳統毫無瓜葛。我叫這一帶「大院文化割據地區」。我認為自已是從那兒出身的,一身習氣莫不源於此。到今天我仍能感到那個地方的舊風氣在我性格中打下的烙印,一遇到事,那些東西就從骨子裡往外冒。這些年我也越活越不知道自已是誰了,用(紅樓夢)里的話「反認他鄉是故鄉」。寫此書也是認祖歸宗的意思,是什麼鳥變的就是什麼鳥。

好像是陳村在一篇短文里說,他最好的小說在他腦子裡,只是不曉得,還是不想,還是沒時間把它寫出來。史鐵生也在一篇小文里說過,每個人腦子裡都曾經很精彩,如果大家都把自己腦子裡想到過的東西都寫出來,那就有很多億,篇篇出色的文學作品。(大意,都是大意啊)。

看的當下不由一怔:真是英雄所見略同!——我也這樣考慮。這本小說一直在我腦子裡醞釀。或者乾脆說一直用大腦細胞在寫。具體寫作起始日期可追溯到20年前我剛動了心想在文學這路上闖一闖。當我構思第一個短篇小說時就同時構思這本小說了。這期間,發表了很多小說,但這本書一直在腦子裡豐富、發展、完善,總也不想拿出來。有時似乎覺得眼下的一切寫作都是為了這本書練筆、摸索技巧、積聚、尋找最佳結構和出發點。有時有些絕妙之念捨不得使在別處,就替這書存了起來。有時黔驢技窮一狠心用了這書的片段去支撐另一個已發表的小說,用過之後之懊悔,痛不欲生,有如舊時代婦女失去貞操。

這是關於我自己的,徹底的,毫不保留的,凡看過、經過、想過、聽說過,儘可能窮盡我之感受的,一本書。

游泳游得快,來到這世上,不能白活,來無影去無蹤,像個子孓隨生隨滅。用某人文謅謅的話說:如何理解自己的偶在。大白話就是:我為什麼這德行。

一想就是很長的一本書。有那個精神準備,若寫,一個字也不省,把既有的寫作習慣寫作風格都破一下。不再理會篇幅、故事、情節、敘談節奏,徹底自由,隨心所欲,沿兒可沿兒地真實一把。哪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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