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節

時間還挺早。我記不清楚已經幾點鐘了,不過還不算太晚。我最討厭做的一件事就是我還不覺得困的時候上床睡覺。因此我打開手提箱,取出一件乾淨襯衫,隨後走進浴室,擦洗一下,換了襯衫。

我想做的,是下樓去看看「紫丁香廳」里到底他媽的在幹什麼。他們這個旅館裡有個夜總會,叫作紫丁香廳。

我在換襯衫的時候,差點兒給我小妹妹菲芘掛了個電話。我倒是真想跟她在電話上談談。跟一個真正懂事的人。可我不能冒險打電話給她,因為她還只是個小孩子,這會兒准不會不上床,更不用說不會在電話旁邊接電話了。我曾想到萬一是我父母來接電話,是不是馬上就把電話接了,可這也不是辦法。他們會知道是我。我母親總知道是我。她末卜先知。可我倒是真想找老菲芘聊聊天。

你真應該見見她。你這一輩子再也不會見過那麼漂亮、那麼聰明的小孩子。她真是聰明。我是說從上學到現在,門門功課都是優。說實在的,我是家中唯一的笨蛋。我哥哥DB,是個作家什麼的,我弟弟艾里,就是我前面跟你談到過的已經死去的那個,簡直是個鬼精靈。惟有我是個真正的笨蛋。

可你真應該見見老菲芘。她也是那種紅頭髮,跟艾里的有點兒相象,在夏天剪得很短。夏天,她總把頭髮一古腦兒扎在耳朵後面。她的耳朵也挺小挺漂亮。冬天,她的頭髮蓄得挺長,有時我母親給她梳成辮子,有時不梳。可那頭髮的確漂亮得很。她還只十歲。她個兒很瘦,象我一樣,可是瘦得很漂亮。室內溜冰的那種瘦。有一次我從窗口望著她穿過五馬路向公園走去,她的確是那模樣兒,室內溜冰的那種瘦。你見了準會喜歡她。我是說你不管跟老菲芘講些什麼話,她總知道你他媽的講的什麼。

我是說你簡直哪兒都可以帶她去。你要是帶她去看一個蹩腳電影,比方說,她就會知道這電影蹩腳。

你要是帶她去看一個好電影,她也會知道這電影好。DB跟我曾帶她去看法國電影《麵包師的妻子》,由萊紹主演。這電影簡直要了她的命。可她最愛看的是《三十九步》,羅伯特.唐納主演。她把那電影都背熟了,因為我帶她去看了約莫十次。

當老唐納到了蘇格蘭農場的時候,比方說,當他逃避警察的時候,菲芘就會在電影院大聲說——就在影片里那個蘇格蘭人開口說話的時候——「你吃不吃青魚?」她背得出所有的對話。影片里的那位教授,其實是個德國間諜,還沒伸出那個小指頭給羅伯特.唐納看,指頭的中間關節還缺了一塊,老菲芘已比他先伸手了——她在黑暗中把她的小指頭伸了過來,一直伸到我眼面前。她真是不錯。你見了準會喜歡她。唯一的缺點是,她有時候有點兒過於親熱。她感情非常容易衝動,就她那個年紀的孩子來說。她的確是。她乾的另一件事是一天到晚寫書。只是這些書沒有一本是寫完的。寫的全都是關於一個叫作海澤爾.威塞菲爾的孩子——只是老菲芘這把名字寫成了「海士爾」。老海士爾.威塞菲爾是個女偵探。她本來應該是個孤兒,可她的老子卻經常出現。她的老子總是個「高個子的漂亮紳士,年紀在二十上下」。簡直笑死了我。這個老菲芘。

我可以對天發督,你見了她準會喜歡。她還是很小很小的時候,就很聰明。她還是個很小的孩子的時候,我跟艾里常常帶她上公園去,尤其在星期天。

在星期天,艾里總愛帶著他的那隻帆船上公園玩,我們總是帶著老菲芘一塊兒去。她戴著白手套,走在我們中間,就象個貴夫人似的。遇到艾里跟我談論起什麼事情來,老菲芘總是在一旁聽著。有時候你會忘掉有她在身邊,因為她還是個那麼小的孩子,可她總會提醒你。她會不住地打斷你。她會推我成者艾里一下,說道:「誰?誰說的?是鮑比還是那位小姐?」我們就告訴她是誰說的,她就會「哦」一聲,依舊聽下去。她也簡直要了艾里的命;我是說他也喜歡她。她現在十歲了,不再是那麼個小孩子了,可她依舊惹每個人喜愛——每個有頭腦的人,嗯。

嗯,象她這樣的人,你沒事總想跟她在電話上聊聊。可我很怕我父母來接電話,那樣他們就會發現我在紐約,已給潘西開除了出來,等等一切。所以我光是穿上襯衫,收拾好一切,然後乘電梯下去到休息室里看看。

除了少數幾個王八樣的男子,幾個婊子樣的女人,休息室里簡直沒什麼人,可你聽得見樂隊在紫丁香廳奏樂,所以我就定了進去。裡面並不十分擁擠,可他們依舊給我找了個極不好的桌位——在盡後面。其實我早應該拿出一塊錢來舉到侍者頭兒的鼻子底下的。在紐約,嘿,錢真能通神——我不開玩笑。

樂隊是糟得要命的布迪.辛格樂隊。全是管樂,可不是那種高雅的管樂,而是粗俗的管樂。此外,廳里極少象我這樣年紀的人。事實上,沒一個象我這樣年紀的人。他們大多數都是上了年紀的、裝腔作勢的傢伙約了他們的女朋友在一起。除了我隔壁桌上的幾個。在我隔壁桌上坐著三個年約三十的姑娘。三個全都難看得要命,三個全都戴著那麼一種帽子,你一看就知道她們不是真正住在紐約的,可是其中有一個金頭髮的,看上去還可以。她象是那種愛賣俏的女人,那個金頭髮的,所以我就開始服她做起媚眼來,可就在這時,那個侍者過來了,問我喝些什麼。我要了杯威士忌和蘇打水,叫他不要摻和在一起——我說得快的要命,因為你只要稍一結巴,他們就會懷疑你不到二十一歲,不肯賣給你含有酒精的飲料。可是儘管這樣,他還是給了我麻煩。「對不起,先生,」他說,「您有什麼證明您年齡的證件嗎?您的司機執照,比方說?」

我冷冷地瞅了他一眼,好象他給了我極大的侮辱似的,隨後問他說:「我的樣子象不到二十一歲嗎?」

「對不起,先生,可我們有我們的——」「得啦,得啦,」我說。我早就琢磨好了。

給我來杯可口可樂。」他剛轉身要走,我又把他叫了回來。「你能摻點兒甜酒什麼的嗎?」我問他,問得極其客氣。「我可不能坐在這樣庸俗的地方連一滴酒也不喝。你能摻點兒甜酒什麼的嗎?」

「非常對不起,先生……」他說著,就走開了。我倒不怎麼怪他。要是有人發現他們賣酒給年輕人喝,他們就要丟掉飯碗。而我又年輕得要命。

我又開始跟鄰桌上的三個巫婆做起媚眼來。主要當然是對那個金頭髮的,對其他兩個完全是出於無奈。可我也沒做得太過火。我只是不時地朝她們三個冷冷地那麼瞅一眼。可她們三個見我這樣,都象痴子似的格格笑起來。她們也許以為我太年輕,不該這樣跟女人做媚眼,這使我火得要命——她們也許以為我要跟她們結婚什麼的哩。她們這樣做後,我本應該給她們潑瓢冷水的,可糟糕的是,我當時真想跳舞。有時候我非常想跳舞,當時湊巧正是這樣的時候。因此突然間,我朝她們彎過身去說:「你們哪位姑娘想跳舞?」我問的時候口氣並不冒失,事實上還十分溫柔。可是真他媽的,她們把這也看成是一個驚人的舉動。她們又開始格格笑起來。我不說玩話,她們是三個真正的痴子。「請吧,」我說。「我請你們三位輪流跟我跳舞。好不好?成嗎?請吧!」我可真想跳舞呢。

最後,那個金頭髮的站起來跟我跳舞了,因為誰也看得出我主要是在跟她講話,我們兩個於是進入舞池。我們一定,那兩個傻瓜差點兒犯起歇斯底里來。我當然是實在沒有辦法,才跟她們這樣的人打交道的。

可那樣做卻很值得,這位金髮女郎很會跳舞。

她是我生平遇到過的跳舞跳得最好的姑娘之一。我不開玩笑,有些極傻極傻的姑娘真能在舞池上把你迷住。那般真正聰明的姑娘不是有一半時間想在舞池上帶著你跳,就是壓根兒不會跳舞,你最好的辦法是乾脆留在桌上跟她痛飲一醉。

「你真能跳舞,」我對金髮女郎說。「你真該去當個舞蹈家。我說的是心裡話。我跟舞蹈家一起跳過舞,她還不及你一半哩。你可曾聽說過瑪可和米蘭達沒有?」

「什麼?」她說。她甚至都沒在聽我說話。她一直在東張西望。

「我問你聽說過瑪可和米蘭達沒有?」

「我不知道。不,我不知道。」

「呃,他們是舞蹈家,尤其是那個女的。可她跳得並不太好。她把該做的一切都做了,可她跳得並不怎麼好。你可知道一個跳舞跳得真正好的姑娘是怎麼樣的?」

「你說什麼?」她說。她甚至都沒在聽我說話。她的心思完全用在別的地方。

「我問你可知道一個跳舞跳得真正好的姑娘是怎麼樣的?」

「啊——啊。」

「呃——關鍵就在於我搭在你背上的那隻手底下。我要是手底下什麼也感覺不到——沒有腦袋,沒有腿,沒有腳,什麼也沒有——那麼這姑娘才是真正會跳舞的。」

可她並沒在聽。因此我有好一會兒工夫沒搭理她。我們光是跳著舞。天哪,這個傻姑娘真能跳舞。布迪.辛格跟他的臭樂隊正在演奏《就是這麼回事》,可是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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