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原紗矢 前篇
1
自從借宿舞原零央家以來,正好過了一個月。工作結束後,我領到了現發的薪水,等待著他的歸來。
薪水是十三萬四千六百八十九圓,說句無關緊要的話,正好是三六七的平方。
有件事是我打從一開始就決定好的,就是以一個月為期限。這一個月間,無論遇到多少困難,我都要繼續努力;過了一個月後,就要向他坦承一切。
對我而言等同於審判日的今天,和平時一樣過去了。零央下午出門工作,我則在晚上十點結束工作,領了薪水回家,一如平時地配合他回家的時間做晚飯。這一個月來,這樣的日常生活理所當然地持續著,但是,這也即將在今天結束。
我將逼他在今天做出選擇。
打開窗戶一看,對面住家庭院里的繡球花正淋著小雨。
雨很適合我們,我很慶幸今天是雨天。
零央家裡的書架旁有面穿衣鏡。洗完澡後,我在鏡子前方的坐墊上坐下來,拿起吹風機時,視野突然被遮住了。
零央從後方替我披上浴巾。
「我替你擦乾,別亂動。」
零央溫柔地替我擦乾頭髮。在男人的大手包覆之下,我閉上了眼睛。如果他就這麼從後方抱住我,該有多好?這樣的念頭閃過我的腦海,但我還不能說出口。
用吹風機吹乾頭髮後,零央替我泡了杯紅茶。
他很喜歡喝紅茶,每晚都用不同的茶葉為我沖泡紅茶。之前曾聽說唱紅茶會睡不著,但是我並沒有這種癥狀。我問零央這是種迷信嗎?他告訴我,飲用時,和咖啡相比,紅茶殘留的咖啡因比較少。
我的舌頭對紅茶還沒有熟悉到加了牛奶後還喝得出不同之處的地步,所以今天我依然沒動他準備的牛奶壺。
「今天發生了什麼事嗎?」
零央帶著認真的眼神,一面凝視著啜飲紅茶的我,一面如此問道。好說歹說,我們也在這間套房裡同住了一個月,我情感上有任何細微變化,他立即就能察覺。
「還是你身體不舒服?如果你沒錢看醫生,明天早上我去提款。啊,沒有健保,應該會很貴吧……」
我伸手打斷了自顧自地說話的零央。
「我沒生病。」
「可是,或許你沒發現,你的臉色很差耶!該不會是吃壞肚子了吧?」
我搖了搖頭。
「我有話想跟你說。」
「好啊,什麼話?很重要的事?」
零央以輕快的口吻催促我說下去。
「我想跟你說我一直借住到今天的原因。」
零央的眼睛微微眯了起來。
「我承諾過,總有一天會告訴你。這個故事有點長,你願意聽完嗎?」
或許是發現我的神態異於平時吧?仔細一看,他也用認真的眼神看著我。光是這樣,就讓我有種獲得救贖的感覺。
現在這一瞬間,我的命運時刻到來了。
我緩緩地說出了一切。
2
我的父母在二十二年前過世了。
他們死於車禍,兩人都是當場死亡。父母是肇事者,不但撞死了人,也丟掉了自己的性命。聽說事發時他們喝得爛醉如泥。
我並不知道這場車禍是如何收拾善後的,年幼的我只知道,在那一天,我失去了家人。媒體連日報導酒駕新聞,也報出當事人的真實姓名,沒有親戚肯出面收留我。車禍發生一周後,我被兒童福利機構收容了。
接受義務教育的九年間,我在學校和機構里幾乎沒有什麼快樂的回憶。大多時候,我都受到霸凌。
剛上小學一年級時,不知道是誰從哪裡聽來的消息,父母車禍一事傳了開來,大家都謠傳我是殺人犯的女兒,同學們個個對我避而遠之。這是最初的開端。
小學六年之間,無論是同班同學或機構里的孩子都避著我,我連半個朋友也沒有。不過,當時從沒交過朋友的我還不明白孤獨的痛苦,只是每當遠足分組等必須團體行動的時候,周圍投注過來的嫌惡視線令我相當難受。
日常生活中與我說話的人,只有圖書館員和機構里的大人而已。沒有同齡朋友的我,自然而然地養成了現在這種用敬語說話的習慣。
我的小學時代沒有任何值得回憶的往事。我的生活樂趣就只有到圖書館借閱書籍,以及用機構發的零用錢買小魚乾給野貓吃,趁機和野貓玩,除此之外一無所有。我總是孤單一人。
上了國中,情況略微改變,但並非好轉,而是惡化了。三年來遭受的狠毒霸凌,讓我覺得被漠視的小學時代反而好上許多。
我就讀的公立中學涵蓋了五所小學的學生,所以大半學生都沒聽過關於我的謠言。剛升上國一時,我也交到了幾個朋友。當時我不懂得如何與人交流,只是默默地加入別人的小圈子而已,但光是這樣就已經很幸福了。然而,這樣的幸福持續不到兩個月便結束了。
這話聽來有點自賣自誇,但我的外貌生得不差,水準在一般人之上,也就是說,要吸引男生的視線其實並不困難。然而我從未引以為傲或自滿。我對男生沒興趣,對我而言,戀愛只是故事書中的虛構情節而已。
從小學時代的境遇實在難以想像,剛上國中不久,居然就有好幾個男生向我告白。我不知道該如何是好,只給了些模稜兩可的答覆便逃之天天。現在的我知道這種做法有多麼膚淺,但是對於當年還不懂待人處世之道的我而言,這已經是唯一的辦法了。而這種做法不只招來男生的反感,也招來了女生的反感。
火一點燃,延燒起來就相當快。我在小學時代曾被貼上殺人犯之女的標籤,以及被漠視六年的事實,沒多久便曝光了。
好感反轉時,有時會化為憎惡。我在人生中體驗過好幾次,而這種現象也在此時顯著地呈現出來。喜歡我的男生和拉我進小圈子的朋友,他們同仇敵愾地對付我,這股風氣轉眼間便在班上蔓延開來。
我成了顯著的霸凌標的。光是漠視還不夠,他們對我做出了許多具體的欺凌行為,我曾因此而動過好幾次尋死的念頭。有段時期,我一直缺席,陷入了半逃學狀態。
我沒考上高中,國中畢業之後便開始工作。二十歲之前,我輾轉換過不少工作。不過就業之後的人生,比學生時代好上許多。
只要我能夠賺到足夠的生活費,要做什麼都是我的自由。我離開了機構,租了間又小又破舊的公寓套房,展開獨居生活。
雖然生活中沒有什麼快樂的事,但我至少可以獨自閱讀圖書館借來的書。我還是老樣子,只有野貓肯親近。下班回家的路上,我常四處閑晃,看見骨瘦如柴的野貓便喂它吃東西。
沒有人打擾我,我也不會受到任何傷害。我當時認為這樣就足夠了。
對我而言,人生的第一個轉捩點是父母過世,第二個轉捩點是高中入學考落榜,而第三個,也是決定性的轉捩點,則在兩年半前、二十二歲的春天到來之時。當時我在工廠上班,客戶的兒子看上了我。
在那之前,我和兩個男人交往過,兩次都是始於對方的追求,然而兩次都是以最壞的結局收場,留下的只有傷痕。第一次戀愛的對象腳踏兩條船,當我質問他時,他居然說我才是第三者。
的確,我是個沒有內涵又無趣的女人,然而就算這樣,也不該把我拉入情網,又如此殘酷地甩掉我啊!但是比起下一個男人,他還算好的了。第二次戀愛,我不但被騙,還差點被迫參與仙人跳。
經歷兩次輕率的戀愛之後,我學乖了,不想再和男人交往。但是小開的攻勢一波接著一波,他滿嘴甜言蜜語,對我稱頌不絕。雖然我對他的人格感受不到任何魅力,但是在他的追求之下,卻漸漸被打動了。我的戀愛模式一向都是如此。
現在回想起來才明白,我只是覺得寂寞而已,對象是誰都無妨。我不想繼續孤單下去。這和不想再談戀愛的情感似乎互相矛盾,但是這兩種情感確實並存於我的心中。
我很寂寞,只要有人願意接受我,那個人是誰都無所謂。大我十二歲的他是名門公子,有的是錢,和我正好相反。他一再執拗地強調會讓我過衣食無憂的生活。說真的,當時的我實在太膚淺了。現在的我只想詛咒當時那個愚昧的自己,但當時的我卻覺得他的提議充滿魅力。於是,我結婚了。
在人生當中做抉擇時,輕率是種罪過。
家庭是建立起來的。如果兩個人無心積極建設,要不了多久便會出現裂痕,終至崩潰。
他希望生個孩子來傳宗接代,我也想要家人。然而,我備受詛咒的人生在此時依然不順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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