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章.1

喬祺告訴苗律師說他要出國,實際上是在騙苗律師。當然,最終是為了騙秦岑。那是他第一次騙她。不騙她,怕她到處找他,並且很容易地就將他找到了。

他不願在他們二人之間再發生什麼使彼此難堪的事。

更不願使喬喬在他們面前感到難堪。

他是和喬喬一塊兒回他們的家鄉去了。

喬喬想坡底村了。

她說她特別特別的想坡底村。

當他們雙雙站住在那一座他們都無比熟悉的跨江大橋前,仍然漫天飛雪。

大約,那是2004年冬季的最後一場雪了。

而最後一場雪,不下到半尺深,往往是不會善罷甘休的!

從「三十兒」到初六,短短七天,接連兩場大雪鋪天蓋地,間隔也太緊湊了。在喬祺的記憶中,似乎還沒逢上過這樣的冬季。

喬喬顯得很興奮,從江橋台階上捧起一大捧雪,雙手顛倒著攥啊,攥啊,轉眼攥成了一個雪球。

她笑著向喬祺舉起了它,想打在他身上。笑得一如小時候那般爛漫,那般無邪,而又那般調皮。

喬祺看著她,也笑,但眼神兒里儘是憂傷。他竭力想掩藏,藏來藏去的,怎麼也藏不住,結果全都集中在眼神兒里了。那是最後可藏的「地方」。

「哥,你怎麼了呀?」

一個「呀」字,拖著一股嬌調;喬祺覺得自己看著的,彷彿又是從前那個鬼靈精怪但又特別懂事的小妹妹了。

就在此時,就在此地,他真想將她一把拖入懷裡,摟抱住她,親她凍紅了的臉頰。

然而他竭力剋制住了那一種非常強烈的衝動。

他掏出了煙盒。

他說:「沒怎麼。」

「那你為什麼不高興似的呢?」

雪球從喬喬手中掉下,落在江橋梯階上,碎了。喬喬的話語,聽來有點兒惴惴不安,彷彿不但已經認定喬祺不高興了,還進一步認定了是由於自己。一如小時候那般爛漫,那般無邪,而又那般調皮的笑靨,漸漸變成了一副端莊的表情。

「我沒不高興。我只不過想起些從前的事。」

喬祺將煙叼在了嘴上。

自從十年前喬喬知道了自己和喬祺並非親兄妹以後,二人之間的關係,就分明的發生著變化了。那變化的實質是——他們都找不回從前那一種親愛的兄妹關係了。儘管那是虛假的,但是他們曾在那虛假的關係中互相親愛得多麼真實,多麼自然,多麼幸福啊!而真相一經裸露,親愛無所事從。尤其是,在「三十兒」的後半夜,在他的住處,在他那張單身漢的寬大的床上,與喬喬之間發生了情不自禁的性事之後,罪過感像一把鉗子似的鉗住了他的心。既對秦岑有罪過感。更對喬喬有罪過感。雙重的罪過感,無處可以進行懺悔的罪過感,使他恨死自己了。

然而喬喬卻相反。

在那一件雙方都情不自禁的事情發生之後,她的眼睛變得異乎尋常的明亮。它們看著從前的「大哥哥」的時候,無限地脈脈含情。幸福和快樂使它們明亮,同時也使它們喪失了以往的敏感,以至於使她沒有發現「大哥哥」的眼神兒里藏著些什麼。

能不能找回從前那一種又虛假又美好的兄妹關係她已經根本不在乎了。覺得不那麼重要了。

她也不願僅僅一味懷念從前了。

她終於明白她要在自己和從前的「大哥哥」之間找到一種更新的東西,使它變成二人之間一種更新的關係。

她要看著它,使它發生。

並且,還要全身地細細地感受它。享受它。

那是一個二十六歲的小女子,對這世界上惟一一個與她有過最親愛的關係的——男人的愛啊!

是的,她是為愛而不遠萬里回到中國的呀!

對於喬喬而言,除了喬祺,她已不可能再愛上別一個男人。不管對方是什麼明星、億萬富翁、還是某國王儲。

如果她如願以償,那麼她將死而無憾。

否則,她死不瞑目,並將懷著對她的命運的痛切詛咒而死。

她從他的目光里發現了一種別樣的,在他們還是兄妹時,他看她的目光里從不曾有過的成分。

她認為那是一個男人看一個親愛的小女子時的目光。

喬喬走到喬祺跟前,在他又要將一隻手伸入兜里之前,她搶先將自己的一隻手伸入他兜里,替他掏出了打火機。

他說:「陪我在這兒吸完這一支煙,行不?」

如果現在他還是她的「大哥哥」,同樣的意思,從他口中說出的肯定是另一種話。話中肯定有「喬喬」或「小妹」二字;也不會說「陪我」,而肯定會說「陪哥」。

「哥你這是怎麼了嘛!人家口口聲聲叫你哥,你憑什麼不叫人家小妹啊?如果我惹你不高興了,你倒是說出來嘛!你三天前還不是這麼冷淡地對待我的!……」

喬喬生氣了,雙手成拳,在他胸膛上一通捶打。

喬祺一言不發,忽然伸出一支手臂,將喬喬摟在了懷裡,摟得很緊,很緊。

喬喬頓時一聲不響,小鳥依人。

「你不住在原先的城市裡了,你也不住在咱們的坡底村了,你換手機了,你一封信都不給我回!你成心讓我沒法兒和你再聯繫!你想徹底把我忘了!你知道我不是你親妹妹了,你就該把我忘了嗎?我長大了不再是小喬喬了,你就該把我忘了嗎?我有了一個姨媽,你就該把我忘了嗎?!……」

三天前,喬喬恨恨地聲討過他。

他被聲討得理屈詞窮,內心卻叫屈不止。

是喬喬的姨媽,當初要求他遠離喬喬的人生的。後來那要求變成了一種責令。

她曾說:「喬祺,喬喬的另一種人生已經重新開始了。你不適合再充當她的什麼大哥哥了。該結束的關係就得儘早結束,你對她的付出,我會用使你滿意的方式償還你的。」

他問:「什麼方式?」

她說:「還能什麼方式呢?你明知故問嘛!有沒有喬喬這樣一個比你小十五歲的,毫無血緣關係的妹妹,對你究竟有什麼要緊的呢?但是如果你獲得到了幾十萬美元的補償,那麼你後半生的幸福不是全有保障了嗎?」

喬喬的那一位姨媽,是她惟一的姨媽。也就是她母親當年那一位在縣劇團唱黃梅戲的姐姐。她跟隨一名唱黃梅戲的男演員去了美國。不久二人在美國分道揚鑣,各奔東西。後來她嫁給了一位從台灣過去的老華僑。再後來她的老丈夫去世,她繼承遺產成了一位特別富有的孀婦。

十年前,正是她親自回到中國,成功地一舉便尋找到了喬喬。

她出示了喬喬母親的一封遺書,用指血寫的,託付她這位當姐姐的,有朝一日出人頭地有條件有能力了,一定要替她將女兒從高家再奪回來,並收為自己的養女。

當姐姐和姨媽的已經成了富孀的女人,萬萬沒有料到,自己面對的並非是高家人,而是一個戶口仍在農村的,說農民已不是農民,說音樂家又名不正言不順的高大男人。

這男人高大卻一點兒都不威猛。

非但一點兒都不威猛,反而還給她特別通情達理也特別容易對付的印象。

那麼高大的個男人,當時摟抱著喬喬哭得淚人兒似的。

由於他不爭,法院在驗明一應證據後,將喬喬判給了非爭到她不可的華僑富孀。

剛上高二才十七歲的喬喬,面對自己人生的重大抉擇以及亡母的血書,哪裡還能有什麼個人主張可言呢?當法錘敲下,她才明白自己在暈頭轉向之際,已糊裡糊塗地表達了一種對大哥哥喬祺不利的態度。她那種表態不是因為覺得富孀姨媽才算是真正的親人,而是因為對方代表著她的亡母的遺願。若作出相反的決定,對她實在是太難的一件事了。但若讓她從此便與「大哥哥」喬祺離別,則對她不但是太難的一件事而且分明是太冷酷的一件事……

結果她也哭得淚人兒似的。

法官見狀,頗為同情地說:「喬喬,如果你真的後悔了,我們是可以重審重判的。」

喬喬就哭著說:「法官,求求你重判吧!……」

一聽此言,富孀姨媽也掏出手絹,將一張整容過的臉一捂,嗚嗚哭了起來。

她哭她那可憐的妹妹。當然,她並沒有哭訴出妹妹的死因,只不過口口聲聲哭道:「可憐的妹妹呀,你不應該呀!你撒手一去倒是省了心了,可你這個女兒不領我這個姨媽的情,我費盡周折找到她,圖的什麼呢?……」

喬喬一聽此言,不由得扭過頭去,淚眼相望。而喬祺,也就只能強忍心中的萬般不舍,將喬喬向她姨媽那兒一推再推。

於是喬喬又身不由己地撲入姨媽懷中,與之抱頭痛哭。那時刻,在她,姨媽彷彿便是生母了。悲愴之狀,不必形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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