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冉之父.1

冉來了。

「父親……父親他……」

冉神色愴然,眸子凄迷著哀霧。

冉很久沒來了。

我說:「冉,你父親病了么?」

「死了……」

冉倏忽間淚潸潸下。她緩緩坐在沙發上,雙手捂住臉,一動不動,彷彿打算永遠那樣了……我不禁愕然。

許久,我囁嚅地問:「什麼病?……」

冉放下雙手,目光恍惚,似乎不知該看何處。

「不是病……不是……他在存自行車的地方跟一個婦女吵架,人家用傘捅他。

新傘,傘端是金屬的。從他兩根肋骨間捅進去了,捅著了心臟……「

我又是一陣愕然。

「依我,就不開追悼會了。可母親堅持非開不可,他的一些弟子們,也都主張要開。所以,所以我來給你送這個……」

冉從小包中取出一份訃柬,猶猶豫豫地放在桌上。它印製得很莊重,很考究。

「有空兒,你就去參加;沒空兒,就拉倒。反正人已經死了,左右不過是那麼回事兒……」

我立刻說:「我去我去!哪能不去呢!……」

冉匆匆告辭……

我獨自發獃……

一位社會心理學權威,一位性情極有涵養,平和得如一泓靜水的老人,竟會在存自行車的地方跟婦女吵架,竟被對方用傘捅死,越細想,越感人生之無常……我認識他,才一年多。某日北影的一位朋友找我,求我件事。問什麼事,說小事一樁,說希望我替他要到一個「飼養證」。

「你也對花花產生憐憫?」

「花花」是一條小狗,一條黑白色的小狗。在寒冷的冬季里,跑到了我們這一居民區。左胛骨那兒帶著一道很深的砍傷,皮肉令人觸目驚心地綻翻著。最先發現它的是幾個孩子。它蜷在我們兒童電影製片廠宿舍樓傳達室的山牆後,由於冷和疼,瑟縮著栗抖。孩子們發現了它,就圍住它。

其中有我兒子。我想他們當時看著它,一定像看著一個年齡比他們還小的男孩兒或女孩兒,一個無家可歸的男孩子或女孩兒,一個受了重傷奄奄待斃的小小流浪兒。他們可憐它,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了。在我們童影宿舍傳達室旁邊,蓋著一間簡易的小土坯房子,住著些民工。正是中午,孩子們放學回家吃午飯的時候。民工們見孩子們圍住什麼看,也紛紛好奇地走過去。那小狗在他們眼裡,肯定和在孩子們眼裡是不同的。他們大概看到了一盆肉。他們中的一個,就拖了它的一條後腿,想把它拖回到他們住的土坯房子里,殺了它,吃它的肉。也許他們認為,不殺它,它活不過幾個時辰,也是難免一死的。人拖它時,它並不咬人,也不叫。我想當時它眼中,肯定充滿了恐懼,肯定充滿了絕望,肯定充滿了聽天由命的無助的悲涼。如果它真是一個男孩兒或女孩兒,真是一個小小流浪兒,也許但求一死?但求速死?

可是有一個孩子突然叫喊起來:「不許拖它!」

那一天的那一個時候,我正開了陽台的窗子,放我寫作時吞吐造成的滿室煙霧。於是下面的情形便是我探身窗外所目睹的了:民工們未將一個孩子的叫喊當成怎麼一檔子事兒,拖小狗的那個仍拖它。

「不許拖它!」

許多孩子都叫喊起來。

「你們的?你們的?」

民工們不示弱。

「你們的?!你們的?!」

孩子們更不示弱。

「你們想殺了它,吃它的肉,是不是?!」

首先叫喊起來的那個孩子,咄咄逼人地質問民工們。「是,又怎麼樣?你們再叫喊,我們立刻弄死它!你們信不信?」

「你們敢?!」

「噓,噓,怎麼不敢?」

拖狗那個民工,說著不拖它了,目光四處尋找能立刻弄死它的東西。

沒什麼順手的東西可被他當場利用,他便去捧一塊大石頭。

首先叫喊起來的那個孩子,撲向他,咬他的手。大石頭落地,又砸了他的腳。

他疼得抬起那隻腳,一條腿金雞獨立,亂蹦亂跳。他惱羞成怒了,摑了那孩子一耳光,還將那孩子一拳推倒了。

於是眾孩子們齊發一聲喊,都向民工們撲過去。孩子們畢竟多,民工畢竟少,那情形頗為壯觀,也頗為刺激。孩子們一個個非常勇敢,甚至可以說非常兇猛,彷彿一群慣於出生入死的獵犬,準備發揚前仆後繼的犧牲精神,天不怕地不怕地圍剿幾頭大獸似的;彷彿他們早就期待著,某一天有某種契機和某種正當的理由,向某些大人們發動一場進攻了。居高臨下,我發現我的兒子表現得一點兒也不比別的孩子差勁兒。他一頭朝一個民工漢子撞去,將那漢子撞得向後踉蹌數步。

我喊:「梁爽,不許撒野!有理講理!不許……」卻哪裡還會引起兒子的注重!

他低著頭,小牛犢子似的,又朝另一個漢子撞去。我簡直有點兒不相信自己的眼睛,不相信我看見的,正是我那一向溫良恭儉讓的,備受大人們喜歡和誇獎的兒子。幾個孩子圍剿一個民工。同仇敵愾,進攻是一往無前的。

民工們不但惱羞成怒,而且大打出手,開始反擊了。都是些二十多歲的農村青年,真急眼了,他們才不管面對的是些孩子不是些孩子呢。雖然他們在人數上處於劣勢,可一旦開始以大人對付大人們的狠勁兒對付孩子們,最終吃虧的註定將是孩子們無疑。

我眼睜睜看見我兒子被一個漢子一腳踹倒在地。他爬起來又撲上去,又被一腳踹倒在地……我喊:「嘿,那小子,你他媽再敢踹我兒子,我下樓去跟你拼啦!…

…「

兒子依然沒聽到我的喊聲,依然沒注意到我。他第三次向那漢子撲去,一頭將那漢子撞倒了。於是幾個孩子一擁而上,將那漢子壓住,一陣拳打腳踢……那漢子卻聽到了我的喊聲,招架著爬起來,抬頭望望我,轉身就往他們的小土坯房跑……

斯時對面兩幢樓的陽台窗子都紛紛推開了,一些當爺爺奶奶爸爸媽媽伯伯嬸嬸叔叔阿姨的,全將身子探出窗外,呵斥民工們:「反了你們啦,欺負起小孩子來了!…

…「

「誰打孩子了?誰打孩子了?認準他,饒不了他!」「媽的,王八蛋你站那兒別動!有種你站那兒別動!老子清清楚楚地看見,你打我女兒了!……」

「小海,你挨打沒有?寶貝兒,你挨打沒有?你倒是說話呀!……」

在大人們的助威之下,孩子們一個個表現得愈發兇猛。民工們的心理自是有所顧忌的,哪一個也無心戀戰,紛紛退卻。

幾個當爺爺奶奶叔伯嬸姨的男人女人離開各家陽台來到外面時,民工們已退入他們的住處去了。然而孩子們仍不依不饒,圍住那小土坯房子叫陣,揚言要繼續火攻。大人們問明緣由,都說也難怪孩子們如此憤慨;都說那小狗著實的可憐;都說民工也忒不把作孽當成回事了,這麼可憐的一隻小狗,還忍心殺它?還忍心吃它的肉?何況它瘦得皮包骨,即便把它殺了,能剔出幾斤幾兩肉哇?民工們自愧,則掩門不出。

孩子們得了理,又有大人們的道義上的聲援,就七嘴八舌非常之嚴正地提出:民工們必須向他們當面保證,今後再不許產生傷害那小狗的歹念;而他們要從此對小狗負起照顧的責任……

大人們被孩子們的善良所感動,喚出民工們,迫令他們向孩子們當面指天畫地說了些保證的話,一場風波才算平息。從此那小狗就有了保護人。孩子們給它起名叫「花花」。用破紙板給它搭了個窩,窩外面罩了一條誰家扔棄的小破被。窩裡墊了幾件舊棉衣,墊得暄暄軟軟,暖暖和和的。孩子們這些善舉,使一位在北醫三院做醫生的家長尤其大受感動。他為花花實行了一次外科手術,細緻地縫合了它的傷口,還給它輸了兩瓶葡萄糖。小花花乖得很,輸液的時候老老實實的。只要有孩子在旁邊守護著它,撫摩著它,它一動也不動,眼中充滿了感激。孩子們又做了些卡片,說是「飼養證」。並且規定了飼養人資格,是「三好」學生才有資格飼養,不是「三好」學生沒有資格。沒有資格的孩子當然也是可以喂花花,可以和它玩耍的,但是絕對不可以用食物將花花引誘到這一居民小區以外的地方去。而花花膽子極小,似乎明白,只有在這一居民小區的範圍以內,它才能受到保護,才是安全的。

無論用多麼好吃的東西,也是不會將它引誘到遠處去的。事實上,也沒有哪一個孩子懷有將它引誘到遠處的企圖。

我的兒子是「三好」學生,而且被公認在保護花花的戰鬥中,表現極其勇敢,理所當然地是第一批獲得「飼養證」的孩子之一。

那一天我從外面把他領回家,命他立正站在我面前,嚴厲地問:「你那麼撒野,對么?」

他說:「對。」

我說:「你還敢嘴硬?還敢說你撒野對?」

他說:「要是見死不救,那對嗎?」

我說:「你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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