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大鳥.2

那一項所謂馬拉松,不過是在運動場內進行的十四圈長跑而已。在前十圈中,大鳥一會兒跑於對方前面,一會兒跑於對方後面。他跑於對方前面時,跑得踉踉蹌蹌,搖搖晃晃,彷彿力氣早已耗盡,隨時可能一頭栽倒的樣子,還頻頻回頭看對方。他跑於對方後面時,張揚著雙手彷彿溺水者要抓住什麼救命的東西,彷彿隨時打算放棄競爭,退出賽場的樣子。連我們幾個參與過密謀的人,也搞不清楚他是真的還是一種表演。可是往往正當中文系的同學對他徹底絕望時,他令人不可思議地又跑到對方前面去了……

從第十圈開始,他突然長勁十足,一往無前地跑起來。當對方剛剛跑到十二圈,他已快跑至終點了。不過在距離終點一百多米處,他不往前跑了,而轉身往回跑,跑至對方旁邊,陪同著對方跑……

中文系的學生們那種歡呼那種開心的情形簡直沒法兒形容!

「×××,加油!」

「×××,快快快!」

排山倒海,聲震九霄的喊聲一浪接一浪……

「×××,不獲勝,毋寧死!」

「×××,讓事實說話,冠軍非你莫屬!」

中文系的幾名學生站起,將大小橫幅高高擎舉,全體一齊向大鳥發出歡呼……

而新聞系死寂無聲。

他們大概都不明白結果怎麼會是那樣……

大鳥仍「友誼第一」地陪著對方跑……

在中文系的歡呼聲中,對方又跑了幾十米,不再跑了,退出了運動場……

大鳥並沒獲得獎牌,裁判員們認為,他畢竟也沒跑到終點,畢竟也沒撞線,若發給他獎牌,似乎名不正言不順,有違運動規則。

當然,對方也不再是冠軍。

中文系的許多同學和幾名老師不服,找校方理論,說二人根本不在同一運動水平線上,勝負有目共睹,還非須撞紅線不可嗎?

大鳥倒不在乎什麼獎牌不獎牌的。

但他不在乎,別人可在乎。

到了,還是為他爭了一塊「友誼第一」的紀念獎牌,為中文系爭了一面「比賽風格優秀」錦旗。

那塊獎牌大鳥不稀罕,送給了我。

他說:「你是幕後策劃,功勞應該歸你,你留作紀念吧!」

又說:「你這鳥人,怎麼想出那種點子來的呢?你是不是心眼兒很壞哇?」

我說:「心眼兒好的人也偶爾惡作劇。」

從此他更加把我當朋友……

「四人幫」垮台的時候,正是他那一屆學生的畢業前夕。他不再邀我陪他看「內參片」了,也不再請我吃夜宵了,甚至極少到我的宿舍來了。我們仍常常碰面。他變得陰鬱了,變得寡言寡語了,碰了面也不過點點頭而已。我覺得他在有意疏遠我,躲避我。中文系的同學們也不再像以前那麼愛往他宿舍里聚了。和他同屆的忙於做離校前的種種準備,或者為自己的分配去向而煩愁,而竊喜。說許多人心懷鬼胎也不過分。各自的煩愁和竊喜,那時候是最秘而不宣的,甚至都很害怕被別人窺測到,所以也就都很忌諱往一塊兒湊。低於他那一屆的同學,都希望自己能在政治提供的特殊條件下,較充分地自我表現什麼,自我證明什麼,所以都忙於參加各種會,忙於抄寫大字報,忙於創作批判稿。他這個人失了往日的魅力和吸引力,是自然而然的。人們似乎都忘記了他曾給人們帶來的種種愉悅和刺激,也似乎都忘記了曾多麼需要他和歡迎他那份兒對誰都不吝嗇的友好。

一個下著小雨的晚上,他意外地又找我。

他沒進宿舍。像第一次想邀我去看「內參片」而被我關在門外一樣,他出現在窗口,輕輕地喚我。

樓檐水落在傘上,發出很響的聲音,濺到屋裡。

同宿舍的幾個同學全在,他們都用一種猜疑的眼光望望我,或者望望他。

「你現在有空兒嗎?」

他表情複雜。

我回答說有。

「我想請你去吃夜宵,去不去?也許是我最後一次請你吃夜宵了……」

他對宿舍里的任何人都不看一眼,目光只盯著我,目光格外陰鬱。

同宿舍的同學們保持著各自矜持的未聞未見般的沉默。我知道他們內心裡對他的態度一如既往,並沒發生什麼變化。他們只不過不願招惹他。他當時那種樣子肯定使他們覺得,哪怕一句被他認為稍微不敬的話,都可能使他感到無端地受了輕視,受了傷害,受了刺灼……

我立刻回答——去!

依舊是在五角場,依舊點了五香雞頭佐酒。

我試探地關心地問:「你父親不至於有什麼大問題吧?」

他低聲說:「他死了。」

說罷,繼續細微地啃一個雞頭。

我不禁「哦」了一聲。

「是自殺的。」

「……」

「其實他陷得並不深,並不會把他怎麼樣,完全是因為他自己太想不開。」

他喝了一口酒,有滋有味地咂雞頭。

我將我的一隻手輕輕放在他的一隻手上。我希望他能體會到這是一種出於友情的表示安慰的小動作。

他卻似乎困惑地看了我一眼,彷彿是在說——我不需要你這種表示,我不在乎。任何情況下,大鳥仍是大鳥。

我倒被他看得有些難為情了。

「再吃一個吧,難道你真的不愛吃?……這家的五香雞頭最好吃。」

末一句話,他是低聲學毛主席的語調說的。我認為他真是學得像極了,肯定他自己也是無比自信地這麼認為的。

他朝我眨眨眼,似乎很快意地笑了笑。

我也笑了笑,抓起了一個雞頭,學他的樣啃著咂著吮著。

我暗暗驚訝於他偽裝出那種快意的技巧。

他又喝了一口酒,轉動著酒杯說:「人惟一命,就是那麼一回鳥事。所以,該享樂便享樂。寧富貴十日而死,不寒酸百年苟活。」

我慎賠一笑而已。

他用筷子梢指飯店裡的一位服務員姑娘說:「瞧,那女孩兒在望我們哪,姿色不俗是不是?他日得志,我要娶她為小妾……」

我以為那一天他必會一醉方休。那一天他卻喝得很節制,也未頻頻對我勸杯……

我們離開那家小飯店時,雨比來時下得大了。仍像來時一樣,他撐著傘。他盡量使我不被雨淋。他的個子太高於我,遮護了我,他就只好把他自己奉獻給雨了。我們深一腳淺一腳地回到學校,他的衣服已全濕了……

他辭校那天,相送的人不多。我當然是不多的人中的一個。他從車窗探出身同我們一一握手時,哭了。淚潸潸下,NFCDB欷有聲。

我第一次見他哭。

列車開動時我仍握著他手,我隨列車跑了幾步對他說:「你來信!」

他沒給我寫過信,起碼是我沒收到過他的信。直至我畢業的一年時間裡,我不曾知道過他的詳細通訊地址,別人也不知道。他如泥牛入海,彷彿在這個世界上銷聲匿跡了。有一位老師知道過他的一點點情況,說他返部隊後很快便復轉了,卻不知是自願的還是不得已的。又說他復轉後歸原籍了,在縣上某中學當老師,卻羞為師表,工作得並不怎麼受好評。那位老師對自己所知道的一點點情況的確切性也無把握。不過我還是從他那兒抄來了不確切的通訊地址,給大鳥接連發了幾封信。發出的信也如泥牛入海,杳無迴音。

於是我更加回想起他為人的某些長處——生性耿介,頗敢仗義執言;見人有危難,樂充俠士風格;雖有些放浪形骸,瀟洒不羈,但是待人平等,從未聞其歧人,從未聞其欺人。

我手中保留有幾篇他寫的散文或雜文底稿,文言多用俚語,白話點串之乎,慣以司門人言,遣驚世駭俗之詞,亦莊亦諧,獨具才情。我認為他本是可以成為專欄作家的。

我想他只留給了我這麼一點點能促使我經常回憶起他的東西,我得好好收藏著。畢竟,他曾把我當成他的一個朋友。我想也許大鳥已經不在了,走了他父親的路吧?既然他似乎什麼都不在乎,大概也不在乎自己了斷自己吧?

前年八月,忽然收到一封電報。電文是——校友之誼,常繫心頭,盼複電聯繫。落款「大鳥」。

我當日即復一電,始料不及地從此和他書信頻繁。從信中我得知他已然得志,當上了某公司的總經理,正處在時來運轉,躊躇滿志的事業發達時期。他邀我前往他那省份小住。字裡行間,懇意切切。我殊不忍掃他的興,於初夏之際去了。

在站台上舉目四望,未見其迎。正疑惑間,身後有人搗我背,文縐縐的一個熟悉的聲音說:「老兄不識大鳥否?」詫回首,乃見是他。近十年分別,他的形象居然沒怎麼變化,仍是那麼儀錶堂堂,仍是那麼風流倜儻。細審視之,似乎更年少了。西服革履,氣派不凡,一副神采飛揚,春風得意的儒者大亨模樣。

我說:「你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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