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輯  書桌

窺探我家的「後窗」,是用不著望遠鏡的。過路的人只要稍微把頭一歪,後窗裏的一切,便可以一覽無遺。而最先看到的,便是臨窗這張觸目驚心的書桌!

提起這張書桌,很使我不舒服,因為在我行使主婦職權的範圍內,它竟屬例外!許久以來,他每天早上挾起黑皮包要上班前,就不會忘記對我下這麼一道令:

「我的書桌可不許動!」

這句話說久了真像一句格言,我們隨時隨地都要以這句「格言」為警惕。

對正在擦桌抹椅的阿彩,我說:「先生的書桌可不許動!」

對正在尋筆找墨的孩子們,我說:「爸爸的書桌可不許動!」

就連剛會單字發音的老四都知道,爬上了書桌前的籐椅,立刻拍拍自己的小屁股,嘴裡發出很乾脆的一個字:「打!」跟著便趕快自動地爬下來。

但是看一看他的書桌在繼續保持「不許動」之下,變成了怎樣的情形!

書桌上的一切,本是代表他的生活的全部;包括物質的與精神的。他仰仗它,得以養家活口;他仰仗它,達到寫讀之樂。但我真不知道當他要寫或讀的時候,是要怎樣刨開了桌面上的一片荒蕪,好給自己展開一塊耕耘之地?忘記蓋蓋的墨水瓶,和老鼠共食的花生米,剔斷的牙籤,眼藥瓶,眼鏡盒,手電筒,迴紋針,廢筆頭,……散漫地佈滿在灰塵矇矇的「玻璃墊上」!另外再有便是東一堆書,西一疊報,無數張的剪報夾在無數冊的書本裏。字典裏是紙片,地圖裏也是紙片。這一切都極待整理,但是他說「不許動!」

不許動,使我想起來一個笑話:一個被汽車撞傷的行人呻吟路中,大家主張趕快送醫院救治,但是他的家屬卻說,「不許動!我們要保持現場等著警察來。」不錯,我們每天便是以「保持現場等著警察來」的心情看著這張書桌,任其髒亂!

窗明幾淨表示這家有一個勤快的主婦,何況我尚有「好妻子」的銜稱,想到這兒,我簡直有點兒冒火兒,他使我的美譽蒙受污辱,我決定要澈底地清理一下這書桌,我不能再等著警察了。

要想把這張混亂的書桌清理出來,並不簡單,我一面勘察現場一面運用我的智慧。怎樣使它達到清潔、整齊、美觀、實用的地步呢?因為除了清潔以外,勢必還得把桌面上的東西分門別類的整理一下,使物各就其位,然後才能有隨手取用的便利,這一點是要著重的。

我首先把牙籤盒送到餐桌上,眼藥瓶送回醫藥箱,眼鏡盒應當擺進抽屜裏,手電筒是壓在枕頭底下的,這是第一步。第二步就輪到那些書報了,應當怎麼樣使它們各就其位呢?我又想起一個故事,據說好萊塢有一位附庸風雅的明星,她買了許多名貴的書籍,排列在書架上,竟是以書皮的顏色分類的,多事的記者便把這件事傳出去了。但是我想我還不至於淺薄如此,就憑我在圖書館的那幾年編目的經驗,對於杜威的十進分類法倒還有兩手兒。可是就這張書桌上的文化,也值得我小題大作地把杜威抬出來麼?

待我思索了一會兒以後,決定把這書桌上的文化分成三大類,我先把夾在書本裏的剪報全部抖落出來,剪報就是剪報,把它們合成一疊放進一個紙夾裏,要參考什麼資料,打開紙夾隨手取用,便利極了。字典和地圖裏的紙片是該送進字紙簍的,我又把書本分中西高矮排列起來,整齊多了。至於報紙,留下最近兩天的,剩下都跟醬油瓶子一塊兒賣出去了,叫賣新聞紙酒乾的老頭兒來的也正是時候。

這樣一來,書桌上立刻面目一新,玻璃墊經過一番抹擦,光可鑑人,這時連後窗都顯得亮些,玻璃墊下壓著的全家福也重見天日,照片上的男主人似對我微笑,感謝賢妻這一早上的辛勞。

他如時而歸。仍是老規矩,推車、取下黑皮包、脫鞋、進屋,奔向書桌。

我以輕鬆愉快的心情等待著。

有一會兒了,屋裏沒有聲音。這對我並不稀奇,我瞭解做了丈夫的男人,一點殘餘的男性優越感尚在作祟,男人一旦結婚,立刻對妻子收歛起讚揚的口氣,一切都透著應該的神氣,但內心總還是……想到這兒,我的嘴角不覺微微一掀,笑了,我像原諒一個小孩子一樣的原諒他了。

但是這時一張鐵青的瘦臉孔,忽然來到我的面前:

「報呢?」

「報?啊,最近兩天的都在書桌左上方。舊的剛賣了,今天的價錢還不錯,一塊四一斤,還是臺斤。」

「我是說——剪報呢?」口氣有點兒不對。

「剪報,喏,」我把紙夾遞給他,「這比你散夾在書報裏方便多了。」

「但是,我現在怎麼有時間在這一大疊裏找出我所要用的?」

「我可以先替你找呀!要關於那類的?亞盟停開的消息?亞洲排球賽輸給人家的消息?還是關於西德獨立?或者越南的?」我正計劃著有時間把剪報全部貼起來分類保存,資料室的工作我也幹過。

但是他氣哼哼地把書一本本的抽出來,這本翻翻,那本翻翻,一面對我沉著臉說:「我不是說過我的書桌不許動嗎?我這個人做事最有條理,什麼東西放在什麼地方,都是有一定規矩的,現在,全亂了!」

世間有些事情很難說出它們的正或反;有人認為臭豆腐的實際味道香美無比,有人卻說玉蘭花聞久了有廁所味兒!正像關於書桌怎樣才算整齊這件事,我和他便有臭豆腐和玉蘭花的兩種不同看法。

雖然如此,我並沒有停止給他收拾書桌的工作,事實將是最好的證明,我認為。

但是在兩天後他卻給我提出新的證明來,這一天他狂笑地捧著一本書,送到我面前:「看看這一段,原來別人也跟我有同感,事實是最好的證明!哈哈哈!」他的笑聲要衝破天花板。

在一篇題名「人人願意自己是別人」的文章裏,他拿紅筆勾出了其中的一段:

「……一個認真的女僕,決不甘心祇做別人吩咐於她的工作。她有一份過剩的精力,她想成為一個家務上的改革者。於是她跑到主人的書桌前,給它來一次澈底的革新,她按照自己的主意把紙片收拾乾淨。當這位倒霉的主人回家時,發現他的親切的雜亂已被改為荒謬的條理了……」

有人以為——這下子你完全失敗了,放棄對他的書桌澈底改革的那種決心吧!但人們的這種揣測並不可靠,要知道,我們的結合絕非偶然,是經過了三年的彼此認識,才決定「交換飾物」的!我終於在箱底找出了「事實的更好的證明」——在一束陳舊的信札中,我打開來最後的一封,這是一個男人在結束他的單身生活的前夕,給他的「女朋友」的最後一封信,我也把其中的一段用紅筆重重地勾出來:

「……從明天起,你就是這家的主宰,你有權改革這家中的一切而使它產生一番新氣象。我的一向紊亂的書桌,也將由你的勤勉的雙手整理得井井有條,使我讀於斯,寫於斯,時時都會因有你這樣一位妻子而感覺到幸福與驕傲……」

我把它壓在全家福的旁邊。

結果呢?——性急的讀者總喜歡打聽結果,他們急於想知道現在書桌的情況,是「親切的雜亂」呢?還是「荒謬的條理」?關於這張書桌,我不打算再加以說明了,但我不妨說的是,當他看到自己早年的愛情的諾言後,是用罕有的、溫和的口氣在我耳旁悄聲地說:「算你贏,還不行嗎?」

四十四年五月廿六日「聯合副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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