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我為什麼是一個異教徒

宗教終是一樁屬於個人的事件,每個人都必須由他自己去探討出自己的宗教見解。祇要他是出於誠意的,則不論他所探討得到的是什麼東西,上帝絕不會見怪他。每個人的宗教經驗都是對他本人有效的,因為我已說過它是一種不容爭論的東西。但是,如若一個誠實的人將他對於宗教問題的心得用誠懇的態度講出來,則也必是有益於他人的。我在提到宗教時,每每避開它的普泛性,而專講個人的經驗,就是為了這個緣故。

我是一個異教徒。這句話或許可以作為是一種對基督教的叛逆,但叛逆這個名詞似乎略嫌過火,而還不能準確地描寫出一個人怎樣在他的心理的演變中,逐漸的背離基督教。他怎樣地很熱忱地極力想緊抱住基督教的許多信條,而這些信條仍會漸漸的溜了開去。因為其中從來沒有什麼仇恨,所以也談不到什麼叛逆。

因為我生長在一個牧師的家庭中,並且有一個時期也預備去做傳道工作,所以在意旨的交戰之中,我的天然感情實在是向著基督教方面,而並不是反對它。在這個情感和意識交戰的當中,我漸漸的達到了一個肯定的否認贖罪說的地位。這個地位照簡單的說法,實在不能不稱之為一個異教徒的地位。我始終覺得祇有處在有關生命和宇宙的狀態的信仰時,我方是自然自在,而無所交戰於心。這個程度的演變極其自然,正如兒童的奶牙脫落,或已熟的蘋果從樹頭掉落一般。我對這種脫落當然是不加以干涉的。照道家的說法,這就是生活於道裡邊。照西方的說法,這不過是依據自己的見解,對自己和宇宙抱一種誠懇的態度罷了。我相信一個人除非是對自己抱著一種理智上的誠懇態度之外,他便不能自在和快樂。一個人若能自在,則便已登上天堂了。在我個人,做一個異教徒也無非是求自在罷了。

「是一個異教徒」這句話,其實和「是一個基督徒」在意義上有什麼高下之分?這不過是一句反面的話,因為在一般的讀者心目中,「是一個異教徒」這話的意義,無非說他不是一個基督徒罷了。而且「是一個基督徒」也是一句很廣泛很含混的說話,而「不是一個基督徒」這句話也同樣是意義不很分明的。最不合理者,是將一個異教徒這名詞的意義定為一個不信宗教或上帝的人。因為根本上,我們對於「上帝」或「對於生命的宗教」的態度還沒有能夠定出確切的意義哩。偉大的異教徒大都對大自然抱著一種深切的誠敬態度,所以我們對異教徒這個名詞,祇可取其通俗的意義,將它作為不過是一個不到禮拜堂裡去的人(除為了一次審美的衝動外,我確不大到禮拜堂裡去),是一個不屬於基督教群,而並不承認尋常的正統教義的人的解說。

在正的方面,中國的異教徒(祇有這一種是為我所深知而敢於討論的)就是一個以任心委運的態度去度這塵世的生活的人。他稟著生命的久長,腳踏實地的,很快樂的生活著,時常對於這個生命覺到一種深愁,但仍很快地應付著。凡遇到人生的美點和優點時,必會很深切的領略著,而視良好行為的本身即是一種報酬。不過我也承認他們對於因想升到天堂去,才做良好的行為,反之,如若沒有天堂在那裡誘引,或沒有地獄在那裡威嚇,即不做良好行為的「宗教的」人物,自有一些憐憫和鄙視的心思。倘若我這句話是對的,則此間有很多的異教徒,不過自己不覺得罷了。現在的開明基督徒和異教徒,其實是很相近的,不過在談到「上帝」時,雙方才顯出他們的歧異點。

我以為我已經知道宗教的經驗的深度,因為我知道一個人不必一定須像紐曼主教(Cardinal Newman)一般的大神學家,才能獲得這種經驗——否則基督教便失去了它的價值,或已經被人誤解了。在我眼前看來,一個基督徒和一個異教徒之間的靈的生活,其區別之點不過是崇信基督教者是生活於一個由上帝所統治和監視的世界中,他和這個上帝有著不斷的個人關係。所以他也可說是生活在一個由一位仁慈的父親所主持的世界中,他的行為水準須諧合於他以一個上帝之子的地位所應達到的標準。這個行為水準顯然是一個普通人所難以在一生中,或甚至在一個星期中,或甚至在一天之中毫無間斷地達到的。他的實際生活是游移於人類的生活水準,和真正的宗教生活水準之間的。

在另一方面,這異教徒住在這世界上是像一個孤兒一般,他不能期望天上有一個人在那裡照顧他,在他用祈禱方式樹立靈的關係時即會降福於他的安慰。這就顯然是一個較為不快樂的世界;但也自有他的益處和尊嚴,因為他也如其他的孤兒一般不得不學習自立,不得不自己照顧自己,並更易於成熟。我在轉變為異教徒之中,始終使我害怕的,並不是什麼靈的信仰問題,而就是這個突然掉落到沒有上帝照顧我的世界裡邊去的感念,這個害怕直到最後的一霎方才消滅。因為當時我也如一般從小即是基督徒的人,覺得如若一個個人的上帝其實並不存在,則這個宇宙的托底便好似脫落了。

然而,有時一個異教徒也會將這個更為和暖的、更為快樂的世界,同時看成一個更為稚氣的、更像尚在生長中的世界;一個人如若能夠長久保持著這個幻想,確是一件好而有益的事情;他的觀念將和佛教徒對生命的觀念相近似;這個世界將因此好似更為彩色華麗,不過同時也將因此成為一個不十分實在的,所以價值較低的世界。在我個人說起來,凡是不十分實在的和彩色過重的事物都是要不得的。一個人如要得到一種真理,必須付一筆代價;不論它的後果如何,我們終是需要真理的。這個境地在心理上,正和一個殺人者所處的境地相同,如若一個人犯了一次殺案,以下的最好辦法就是自首。我就是因了這個理由,所以鼓起勇氣轉變為一個異教徒的。但一個人在承認一切之後,他自會沒有懼怕的。心裡安適就是一個人在承認一切之後所處的心境(這裡我覺得我已受了佛教和道家思想的影響)。

我或者也可以將基督徒的和異教徒的境地用下列的說法加以區別:我個人的異教思想同時為了自傲心和自卑心棄絕了基督教,是為了情感上的自傲心和理智上的自卑心,但籠統的說起來,自卑的成分比自傲居多。我是為了情感上的自傲心,因為我深不願見除了我們是人類的理由,所以應該做和藹合禮的男女人之外,還有別的理由;在理論上,如若你是喜歡將思想分類的話,則這個當可歸入可做代表的人性主義思想。但大半我是為了自卑心,為了理智上的自卑心,因為當著現代的天文學的面前,我不能再相信一個尋常人類會被大創造者視為一個重要分子,因為一個人類不過是地球上一個極其微渺的分子,地球也不過是太陽系中一個極其微渺的分子,而太陽系更不過是大宇宙中一個極其微渺的分子罷了。人們的大膽和他的傲然誇張,實是所以使我傾跌的東西。我們對於那個「超人」所做的工作,所知道者祇不過是幾千萬分之一,所以我們怎能夠說,我們已經知道了他的性質?怎可以對他的能耐做假定之說呢?

人類個人的重要,無疑地是基督教的基本教義之一。但我們可試看在基督徒的日常生活中,這條教義已將他們引進到怎樣的可笑的誇張。

在我母喪後出殯的四天之前,忽然大雨傾盆,這雨如若長此下去(這在漳州,秋天是時常如此的),城內的街道都將被水所淹沒,而出殯也將因此被阻。我們都是特地從上海趕回去的,所以如若過於耽擱日子,於我們都是很不便的。我的一個親戚(她是一個極端的、但也並不是不常見的中國篤信基督者的榜樣)向我說,她向來信任上帝,上帝是必會代他的子女設法的。她即刻做祈禱,而雨竟停止了,顯然是為了這樣便可以讓我們這個小小的基督徒家庭舉行我們的出殯禮。但這件事裡邊所含的意義是:倘若沒有我們這件事夾在當中,上帝便將聽任全漳州的萬千人民遭受大水之災,如以往所常遭到的一般;或也可說是:上帝不是為了漳州萬千的人民,而祇是為了我家這少數幾個人要趁著晴天出殯,所以特地將雨停止,這個意義使我覺得實是一種最不可思議的自私自利。我不能相信上帝是會替如此自私的子女想什麼法子的。

還有一個基督教牧師寫了一篇自傳文,其中述說:在他的一生中,上帝許多次照顧他的故事,希望因此榮歸於上帝。其中有一件上帝照應他的事件是:當他籌集了六百元去購買到美國去的船票的那一天,上帝特地將匯兌率降低一些,以便這位重要人物在購買美金船票時,可以便宜一些。以六百元所能購買的美金而言,高低的相差至多不過一、二十元,難道上帝單單為了使他這個兒子可以得到一、二十元的便宜,便竟肯使巴黎、倫敦和紐約的交易所經過一次金融風潮嗎?我們應記得這種榮歸於上帝的說法,在基督徒群中是並非罕見的。

人們的壽限大都不過七十歲,而他們竟會這般的厚顏自傲。人類以其集合體而言,也許已有一部很動人的歷史,但以各個而言,則在宇宙中正如蘇東坡所說,不過是滄海之一粟,或如朝生夜死的蜉蝣罷了。基督徒不肯謙卑。他們對於這股他們自己也是其中一分子的生命巨流(這股大流永遠向無窮無盡處流去,如一條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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