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國式的家庭理想

我頗以為<創世紀>中關於創造一節,應該從頭寫過。中國小說《紅樓夢》裡邊的才子是一個極富於感情的柔性男人,最喜和女人為伴,萬分崇拜他許多姊妹的美色,而常常自恨是個男人。他曾說,女人是水做的,而男人則是泥做的。其理由是:女人都是伶俐聰明,嬌媚可愛,而男人則都是愚蠢粗魯,面目可憎。如若<創世紀>的著作人換了賈寶玉,心地和他那麼明白,則<創世紀>必不是這樣寫法。上帝抓了一把泥土,捏成一個人形,從鼻孔一口氣進去,亞當就此造成。但是亞當漸漸燥裂,泥土鬆碎,一片片掉落下來。所以上帝又取了一些水和將進去,使泥土凝結。這種羼入亞當生命的水,就是夏娃。亞當的生命中非有這水不能完成。我以為婚姻的特別意義至少是如此。女人是水,男人是泥土。水滲入泥土而使之成形,泥土盛了這水而使之有形質。水即流動生活於這當中而有了具體。

元朝名畫師趙孟頫,他的太太管夫人也是一位著名畫家,早經引用過這個泥土和水的譬喻。當夫妻倆都在中年的時候,孟頫對她的愛情似乎減退。想納一個妾。管夫人即作了下面這一首小令,使她的丈夫看了非常感動,便取消了納妾的念頭。

你儂我儂,

忒煞情多——

情多處熱如火。

把一塊泥,

捻一個你,

塑一個我。

將咱兩個一齊打破,

再捻一個你,

再塑一個我。

我泥中有你,

你泥中有我;

與你生同一個衾,

死同一個槨。

中國的社會和生活都是組織於家庭制度基礎上的,乃是人所共知的事。這個制度決定並潤色整個中國式生活的模型。但這個對於家庭生活的理想是從何而來的呢?這問題從來沒有人提出過。因為中國人都視為理所當然,而外國則自覺不夠資格去問這句話。把家庭制度作為一切社會和政治生活的基礎,大家都知道孔夫子曾給予一個哲學的根基。他非常注重夫妻關係,認為是一切人類關係的根基,也注重孝順父母,每年祭掃祖墓,崇拜祖先,和設立宗祠。

中國的祖先崇拜,曾被某些著作家稱為一種宗教。我相信這句話在某種程度中是很對的。至於它的非宗教方面就在於它的裡邊很少超自然的成分。它不涉神怪,所以崇拜祖先不妨和信仰基督仙佛或回教神道同時並行。崇拜祖先所用的禮儀造成一種宗教的形式,非常自然而且合理。因為凡屬信念是不能沒有表現方式的。照這種情形而論,我以為對著一塊長約十五英寸的長方木牌表示尊意,其尊敬程度和英國把英王肖像印在郵票之上並沒有什麼高下。第一,中國人對於這種祖先之靈並不十分視同神通,而不過當他如在世的老長輩一般侍奉,他並不向他祈求福佑,也不求他治病,並不像普通的崇拜者和被崇拜者之間的必有一種施必望報的情形;第二,這種崇拜儀式不過是藉以對已死的祖先表示敬意的典禮,不過藉這一天使全家團聚一次,並紀念祖先對於這家庭所貽的世澤。這種儀式充其量不過如替長輩做一次小規模的生日,和平常替父母做壽,和美國的舉行母親節並沒有什麼分別。

基督教士不許中國信徒參加崇拜祖先的儀節,其唯一反對理由,是因為祭祖時大家都須跪地磕頭,認為這是違反十誡中的第一條。這是基督教士太缺乏諒解的表徵之一。中國人的膝蓋不若西方人的膝蓋那樣寶貴,中國人都向他們的皇帝、官府磕頭,新年都向在世的父母磕頭,視為常事。所以中國人的膝彎較為易於柔曲,而跪在神主牌之前磕幾個頭,也不會使他即因而變為一個崇信異端的人。城市村鎮中的中國信徒即因此和一般的社團生活相隔絕,不能去參加大眾節日的歡聚,也不便捐助這些節日的戲份,所以中國的基督信徒是差不多和本族的人不相往來的。

這種對於一己的家庭的虔敬,和神祕性義務的感覺,有時確也能變成一種很深的宗教態度,例如十七世紀的儒者顏元在老年的時候,獨自出外,周歷天下,找尋他的哥哥。因為自己沒有兒子,所以希望尋到他的哥哥和一個姪子,以便傳宗接代。他是四川人,篤信儒宗,專事力行。他的哥哥失蹤已經多年,他忽然厭棄教讀生活,如奉神召一般的決計出外尋兄。他連哥哥的影蹤都不知道,盲目找尋,這是何等艱難的事情。況且這個時期正值明朝覆亡,全國混亂的時候,遍地伏莽,旅行極為危險。但他不顧一切,冒險前行,所到之處都貼下招紙,懸賞找尋。他走了一千餘里的路程,經過中國北部數省。直到數年之後,他走過某處時,被他的姪子看見了他手中所拿傘柄上刻著的姓名,知道是他的叔父,方將他引導到自己家中。那時他的哥哥已死,但他的目的仍算達到,因為果然有一個姪子可繼香煙了。

孔子極力推崇孝道,其理由何在?沒有人能夠知道。據吳經熊博士在某篇論文所說,則是因為孔子乃是一個沒有父親的人,所以他的心理作用無非也和名歌<甜蜜的家庭>的作者其實從來沒有享受過家庭幸福完全一樣。如若孔子幼時他的父親尚在,則他的父職概念便不至於會這樣的深刻。再則如若他已成年,而他的父親尚在世,則結果恐怕更壞於此。因為,如此他即有機會可以看到他那父親的弱點,而會覺得力行純孝未必是件容易做到的事情了。總之,他出世的時節,父親已經故世,並且不知道父親葬在那裡。他是一個私生子,他的母親從來沒有告訴過他父親是誰。他的母親死後,他就將母親的遺體葬在「五父之衢」,這當中或者含一些故意亦未可知。後來居然有一個年老婦人將他父親的葬處告訴了他,於是他方將母親的靈柩遷去合葬。

這一個巧妙的假說有怎樣的價值,我們不必苛求。但中國的文學中對於家庭理想的必須,確實舉出不少的理由。它是以一個人還不是一個單位,而祇是家庭單位中的一分子為出發點。由生活潮流假說(這是我所題的名稱)所具的生活觀念為之支持,而由認力行天性為道德和政治的最後目標的哲理證之為正當。

家庭制度的理想和個人主義的理想顯然不能並立。一個人終久不能完全獨自一個兒過一生。照這樣的個人觀念,太缺乏實在性。我們對於一個人如若不認他是一個人子、一個兄弟、一個父親,或一個朋友,則我們當他是個什麼東西?如此的個人將成為一個形而上的抽象物。中國人的心理都偏於生物思想,所以他們對於人類自然先想到他在生物上的關係。因此家庭即自然成為人生中的生物性單位,婚姻也成為一件家庭事件,而不單是個人事件了。

在《吾國與吾民》一書中,我曾指出這種對於家庭制度過分推崇所產生的弊病。它能成為一種放大的自私心,而於國家極有妨礙。但凡是人類的制度,都免不了這種內在的弊病。家庭制度固然有弊病,但西方的個人主義和國家主義也何嘗沒有。因為人類的天性是終有缺點的。人民在中國都被認為較大較重要於國家,但從沒有被認為較大較重要於家庭。因為脫離了家庭,他便成為沒有真實的存在性。現代歐洲的國家主義,弊病也很顯明。國家可以很容易變成一個妖魔,例如某某數國,其情形已是如此,完全吞食了個人的言語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個人的尊嚴,甚至吞食了個人快樂的唯一和最後目標。這種集團主義觀念理論的後果,在法西斯主義和共產主義中都已頗為顯然。其實這種後果早經馬克思算出來了。馬克思主義的國家,其目標好像是在完全消滅父母天性,指摘對家庭的感情和忠誠為布爾喬亞思想,認為在一種不同的物質環境中是必會廢滅的。馬克思對生物學中的這一點何以會覺得如此有把握,實是我所不解。或許他於經濟學上很聰明,但於常識上則是個低能兒吧。一個美國小學生尚許會猜到呢。一個具有百萬年發展潛力的天性,自非五千年的短短時期所能消滅。這種論據表面上雖然很奇特,但頗能使西方智識界認為合於邏輯。我要引用《紐約時報》短評欄的一句話:「一貫理性已經瘋狂而越軌。」人們須服從某種機械主義式的法律去做階級戰爭的概念,自然剝削了他們對信仰和行動的個人自由。所以依據這種極端的個人主義比在家庭制之下更為稀少。

和這種西方的個人主義和國家主義對照的就是家庭理想。在這種理想中,人並不是個人,而被認為是家庭的一分子,是家庭生活巨流中的一個必需分子。這個就是我所謂「生活潮流」假說的意義。人類生活就整個而論,可認為包括多種不同的種族生活潮流。但人們所能直接覺到和看到的,祇有家庭中的生活潮流。東西兩方都有家庭如大樹這個譬喻,每個人的生命不過是這大樹上的一枝,藉著樹幹而生存,盡他協助樹幹滋長下去的本分。所以就我們所見,人類生活顯然是一種生長或連續作用。在這當中,每個人都在家庭歷史上有一番作為,盡他對於整個家庭的義務,不過成績有優劣,有些替家庭爭到光榮,有些使家庭蒙受惡名。

家庭意識和家庭榮譽的感覺,或許就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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