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一決勝負——戰爭成了一種運動

中世紀初期,金屬盔甲、厚重的鱗狀皮衫是典型的防禦裝備。通常騎兵騎馬行進時,萬一遇到戰事,就趕快下馬一邊用皮盾保護自己的身體,一邊用標槍、長弓、刀劍與敵人作戰。

但是,到了十一世紀突然改變了。

因為防禦武器的發達,騎兵用金屬盔甲保護臉部,長外套狀的鐵衣保護身體。從頭到腳都有金屬的防禦裝備,如此一來,標槍、長弓一點兒都不怕,無論怎麼瞄準,都只是打到防禦裝備而已。

而且,馬的飼養技術也進步了,軍用馬的體力增加,即使是身著重裝備的騎兵,也可以自由的駕馭馬匹縱橫沙場。

因為馬蹬、馬鞍很普及,所以騎士也不會因為稍微的顛簸而從馬背上摔落下來。因此要從遠處鎖定敵人是不可能的事情,不一會兒功夫雙方人馬接近了,雙方只好來個馬上的一對一決勝負。

騎兵雙方人馬相互接近,先是用長槍把對方打下馬背,這時候先落馬的人可是非常危險,要是不能趕快爬起來,而被敵人從盔甲的縫隙刺上一劍的話,他就完蛋了。

但是,不取他人性命的單挑騎兵,卻逐漸變多了。

勝者為王,敗者為寇。當一方落馬時,落敗者的性命已經完全被勝利者所操控,而要如何處置敗者,就全憑勝者的喜好了。這時候雙方經常會交換條件,「要命的話,就付贖金」。

贖金交易漸漸普及,本來是私底下個人的交易行為,之後竟成了騎士世界的常識。通常都是活捉擒拿,然後交換贖金。

戰爭變成不是互相殺害,而是看誰的多,可以要求的贖金比較多。如此一來,戰爭只不過是種運動。攻其不備或是設計陷害的事情絕對不會發生,無論勝負,騎士們都樂在其中。

因為如此,雙方在比賽開始前會預先決定好決戰時間和場所,甚至連參賽的騎士人數都有協議。因為是運動,所以更要遵守比賽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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