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循環於一治一亂而無革命

一、週期性的亂

在此特殊構造的社會中,一個人時時都需要一種自反的精神,如我上文所云向裏用力者,這是為了他自己,亦是為了社會。社會秩序不能假強制而自能維持,蓋以其形勢照然,人們各知自勉於此,且已習慣成自然也(習慣未成時社會構造亦未成)。若還不夠,則有士人為之表率,為之指導點醒。一句話:這就是倚重於理性及禮俗以為治。因它既缺乏兩個強大威權——宗教、國家——之任何一個,則此更有何道?知治世之所以治,即知亂世之所以亂。歷來大亂之所由興,要不外「人心放肆」那一句老話。人心放肆即不易尊重對方,更不易節制自己,皆有悖於治道,這固是一層。更要緊的,乃為人心放肆便是其禮俗失效之徵。禮俗實為此社會構造社會秩序之所寄託。禮俗之效,最上者在有所興起,其次則給人一限度,不使逾越。這雖沒有一權力機關監督執行於上,卻有社會輿情為之制裁於後。人心放肆,小之可見社會制裁漸已失效,大之則徵明社會制裁已經沒有了。到此地步,還有不亂的?

人心放肆,則天下將亂,這在有心而閱歷多的老輩,感覺上非常敏銳清楚的。然而每臨到某一時期,放肆輒不能免。此可從三方面見之:君主一面,民眾一面,士人一面。其所以流於放肆,殆皆有從乎事實所不得不然者:

一、君主一面——歷代創業之主,多半來自民間,習知民間疾苦,社會情偽。他自己天資又極高,明白如何自處如何處人之道,自然不生問題。及至傳了幾代下來,天資寖已平庸,又生於深宮,長於婦人女子之手,於外邊問題一切隔膜。甚至如晉惠帝問告歉歲者說「胡不食肉糜」之類,這時雖有諫官講官亦無所用。昏淫暴虐,重刑恣殺,苛斂橫徵,濫用民力,一味向外,不知自反。試檢史乘,幾乎成一公例,而無可逃。

二、民眾一面——天下承平日久,人口逐年蕃殖加多,而土地卻不加廣(不會向外侵略),尤其生產技術不見進步(這在中國文化裡面是一定的,詳後)。倘若連遭天災(這是農業社會所最怕的),則大家吃飯問題便不得解決。此時再不能向裏用力了——再向裏用力,為生理所不許。而恰亦到了君主昏暴官逼民反時候,一經動,則饑民變為流寇,殆亦為歷史定例。

三、士人一面——不獨君主、民眾到一定時候各要發生問題,即在士人亦然。蓋承平日久,爵祿彌覺可羨,熟輭側媚者日進,而高介之士沉隱於下。士風士習寖寖偷敝,一心貪慕於外,更無責任之自覺。於君主不能諫諍,或且助桀為虐。於社會不能領導,或且為一切敗壞所自始。此驗之於歷史,亦幾乎依時而可見。

社會秩序至此,無法維持,天下於是大亂。在大殺大砍之後,皇帝是推倒了,人民亦死傷無數。久之,大家都受不了這種痛苦。而人心厭亂。此時再有創業之主出來收拾殘局,隱居不仕之士亦從其悲憫心懷,出而救民水火;而人口亦已大減,於是治道又可規復。一經休養生息,便是太平盛世。但承平日久,又要亂,亂久又治。此即中國歷史上所特有的一治一亂之循環〔註一〕。

當然這是極粗的說法。所謂亂世,固不僅指幾次改朝換代而言。秦漢後,倫理本位職業分途之結構漸著;順此方向,則條理昌明,而為治世。悖此方向,則結構為之破壞,失其所以相安者,便是亂世。至於干戈擾攘,雞犬不寧,乃又亂之表面化耳。上文曾說:「中國歷史就是這樣逆轉順轉兩力相搏之歷史」,又說:「治世亂世難於截然劃開」,皆謂此。唯治亂之機,繫於人心敬肆(或振靡)之間,則上下數千年無二致。在中國,恆見其好為強調個人道德之要求,實為此之故。此一要求既難有把握,則治難於久,而亂多於治,蓋屬當然。

二、不見有革命

中國歷史自秦漢後,即入於一治一亂之循環,而不見有革命。革命指社會之改造,以一新構造代舊構造,以一新秩序代舊秩序,像資本社會代封建社會,或社會主義社會代資本主義社會那樣。雖亦有人把推翻政府之事一概喚作革命;那太寬泛,非此所云。中國歷史所見者,社會構造儘或一時破壞失效,但不久又見規復而顯其用。它二千年來只是一斷一續,斷斷續續而已,初無本質之變革。改朝換代不下十數次,但換來換去還是那一套,真所謂「換湯不換藥」,所以說沒有革命。假如不是世界大交通,因西洋近代潮流輸入而引起它的變革(如今日者),無人可想像其循環之如何打破。

若究問其何以不再有革命,則凡明白上來各章所說者,不難得其解答。但我們仍不妨多方以闡明之。——

第一便應指證此亂與革命之不同。亂與革命之不同,上章曾說到:「此亂世迫害雜來,紛擾騷亂,不同於階級革命有其一定之要求方向,及其劃然之壁壘分別。」往者梁任公先生嘗有《中國歷史上革命之研究》一文〔註二〕,恰好可借來一用。他指出中國不同於外國者七點:

一、有私人革命而無團體革命。——此謂西洋革命類皆本於多數人之共同要求,而出之以團體行動;中國則自楚漢革秦命以來,其蓄謀、戮力、喋血、奏凱,率為一二私人之事。

二、有野心革命而無自衛革命。——比如陳涉所說「苟富貴毋相忘」,項羽所說「彼可取而代也」,劉邦所說「某業所就孰與仲多」,皆顯然可見;與西洋之迫不得已,起而自衛其生存權利者異。

三、無中等社會革命。——近代西洋為中等社會之革命,世人所熟知。但中國革命或起自下層,如漢高祖、明太祖;或起自上層,如唐高祖之類;而起自中等社會者則缺乏。

四、各地紛然並起而不單純。——例如十七世紀英國「長期國會」時,革命軍只克林威爾一派;美國獨立戰爭時,只華盛頓一派;此外都沒有紛雜不相統屬之革命軍。這便是單純。但中國卻照例是「群雄並起」了。

五、時間比較要施長。——此蓋繼第四點而來。即在推倒舊統治之後,還要削平其他並起的革命軍,併群雄為一雄而天下乃定。每每這後一段時間,比之前一段還長。這似乎亦是西洋所無。

六、革命陣營內之爭頗多。——第五點已經就是革命陣營內之爭,但還不止此。往往在同一派系之內,亦還要爭殺。太平天國之失敗,半由於此,人所熟知。事例甚多,此不具引。西洋唯法國革命有黨派相殘之事,其情形亦且與此有別。

七、外族勢力之消長有異。——中國每當國內革命時代,即外族勢力侵入時代;綜觀歷史,其關係暨結果可分五種:(一)革命軍借外族勢力以倒舊政府者;(二)舊政府借外族勢力以倒革命軍者;(三)屬第一例而革命軍與舊政府兩斃者;(四)屬第二例而舊政府與革命軍兩斃者;(五)革命軍敗後引外族以為政府患者。五者事例甚繁,不備引。然在西洋則法國大革命後,猶能力抗各國聯軍之干涉。

七點合起來,正見其為中國所特有的亂,而非所謂革命。革命是為了一階級的共同要求,向著另一階級而鬪爭的,它既不是什麼各人「逐鹿中原」,更不能這樣分不清壁壘的亂鬪。這明明是缺乏階級,特見散漫,一人一家各求前途的職業社會,當其失去倫理秩序時,所表見之行為。除上面七點外,我們還可補充一點:即以「攀龍附鳳」那句老話,可以見出他們是為了鬥爭而後成集團的,不同乎西洋革命是由集團而發出來鬥爭。他們是以一個領袖為中心,而形成的集團;領袖為本,團體為末。不同乎西洋之由集團中推出來一個領袖;團體為本,領袖為末。——原來之第一點,必經此補充,方才明確。

更有好的證明:歷史上每值天下大亂,往往有人率宗族戚黨入山避亂,遂自成邑落者。如東漢末田疇之事,即其一例據史書上說:

(上略)入徐無山中,營深險平敞地而居,躬耕以養父母。百姓歸之,數年間至五千餘家。疇謂其父老曰:諸君不以疇不肖,遠來相就,眾成都邑,而莫相統一,恐非久安之道,願擇賢長者以為之主。皆曰:善。同僉推疇。(中略)曰:疇有愚計,願與諸君共施之可乎?皆曰可。疇乃為約束相殺傷犯盜諍訟之法,法重者至死,其次抵罪,二十餘條。又制為婚姻嫁娶之禮,興舉學校講授之業。班行其眾,眾皆便之。至道不拾遺,北邊翕然服其威信。烏丸鮮卑並各遣譯使,致貢遺。疇悉撫納,令不為寇。(見《三國誌•田疇傳》)

孫夏峰先生(奇逢)在明末,亦有類似的事跡,不過規模或不逮。又梁任公先生嘗述及廣東花縣人民自全於明末清初之事:

吾粵之花縣,在明季蓋為番禺之甌脫地。流賊起,其民築堡砦自衛。清兵入粵,固守不肯薙髮,不許官吏入境。每年應納官課,以上下兩忙前彙齊置諸境上,吏臨境則交割焉。一切獄訟皆自處理,帖然相安。直至康熙廿一年始納土示服,清廷特為置縣,曰「花縣」。(中略)蓋有明末遺老二人,如田疇者,為之計劃主持。二老臨終,語其人毋復固守,民從其言。吾幼時,先父尚能舉二老姓名。(下略)〔註三〕

這在階級國家是不可能的。試問:若在階級統治之下,舊統治行將被革命勢力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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