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中國是倫理本位的社會

一、何謂倫理本位

即此缺乏集團生活,是中國人欹重家庭家族之由來,此外並不須其他解釋(如馮盧諸君所說者)。蓋缺乏集團生活與欹重家族生活,正是一事之兩面,而非兩事。這是既經上面種種指證中西社會生活之不同以後,十分明白的事。

是人類都有夫婦父子,即都有家庭;何為而中國人的家庭特見重要?家庭誠非中國人所獨有,而以缺乏集團生活,團體與個人的關係輕鬆若無物,家庭關係就自然特別顯著出了。——抑且亦不得不著重而緊密起來。西洋人未始無家庭,然而他們集團生活太嚴重太緊張,家庭關係遂為其所掩。鬆於此者,緊於彼;此處顯,則彼處隱。所以是一事而非兩事。在緊張的集團中,團體要直接統制干涉到個人;在個人有自覺時候,要爭求其自由和在團體中的地位。團體與個人這兩面是相待而立的,猶乎左之與右。左以右見,右以左見。在西洋既富於集團生活,所以個人人格即由此而茁露。在中國因缺乏集團生活,亦就無從映現個人問題。團體與個人,在西洋儼然兩個實體,而家庭幾若為虛位。中國人卻從中間就家庭關係推廣發揮,而以倫理組織社會,消融了個人與團體這兩端(這兩端好像俱非他所有)。

我從前曾為表示中國西洋兩方社會生活之不同,作了兩個圖〔註一〕,其第一圖如下:

「中國西洋第一對照圖」

西洋人:團體(大字體)↓家庭(小字體)↓個人(大字體),團體(大字體)↑家庭(小字體)↑個人(大字體);

中國人:團體(小字體)↓家庭(大字體)⇣個人(小字體),團體(小字體)↑家庭(大字體)⇡個人(小字體)。

圖例:

一、以字體大小表示其位置之輕重

二、以箭形線一往一復表示其直接互相關係

三、虛線則表示其關係不甚明確

這種不同實是中西文化路徑不同。論者徒有見於近代產業興起,家庭生活失其重要,不復鞏固如前,同時個人之獨立自由,亦特著於近代思潮以後,其間互有因果關係,從而蔚成西洋近代國家;便設想個人隱沒於家庭,家庭生活呆重如中國者,當必為文化未進之徵,而類同於西洋之中古。於是就臆斷其為社會演進前後階段之不同。他不從雙方歷史背景仔細比較以理解現在,而遽憑所見於後者以推論其前,焉得正確!

然則中國社會是否就一貫地是家庭本位呢?否,不然。我們如其說,西洋近代社會是個人本位的社會——英美其顯例;而以西洋最近趨向為社會本位的社會——蘇聯其顯例。那我們應當說中國是一「倫理本位的社會」。「家族本位」這話不恰當,且亦不足以說明之。只有宗法社會可說是家族本位,此見甄克斯《社會通詮》。中國卻早蛻出宗法社會,章太炎先生作《社會通詮商兌》嘗辨明之〔註二〕。要知:在社會與個人相互關係上,把重點放在個人者,是謂個人本位;同在此關係上而把重點放在社會者,是謂社會本位;皆從對待立言,顯示了其間存在的關係。此時必須用「倫理本位」這話,乃顯示出中國社會間的關係而解答了重點問題。若說家族本位既嫌狹隘,且嫌偏在一邊。

人一生下來,便有與他相關係之人(父母、兄弟等),人生且將始終在與人相關係中而生活(不能離社會),如此則知,人生實存於各種關係之上。此種種關係,即是種種倫理。倫者,倫偶,正指人們彼此之相與。相與之間,關係遂生。家人父子,是其天然基本關係;故倫理首重家庭。父母總是最先有的,再則有兄弟姊妹。既長,則有夫婦,有子女;而宗教戚黨亦即由此而生。出來到社會上,於教學則有師徒;於經濟則有東伙;於政治則有君臣官民;平素多往返,遇事相扶持,則有鄉鄰朋友。隨一個人年齡和生活之開展,而漸有其四面八方若近若遠數不盡的關係。是關係,皆是倫理;倫理始於家庭,而不止於家庭。

吾人親切相關之情,發乎天倫骨肉,以至於一切相與之人,隨其相與之深淺久暫,而莫不自然有其情分。因情而有義。父義當慈,子義當孝,兄之義友,弟之義恭。夫婦、朋友,乃至一切相與之人,莫不自然互有應盡之義。倫理關係,即是情誼關係,亦即是其相互間的一種義務關係。倫理之「理」,蓋即於此情與義上見之。更為表示彼此親切,加重其情與義,則於師恆曰「師父」,而有「徒子徒孫」之說;於官恆曰「父母官」,而有「子民」之說;於鄉鄰朋友,則互以叔伯兄弟相呼。舉整個社會各種關係而一概家庭化之,務使其情益親,其義益重。由是乃使居此社會中者,每一個人對於其四面八方的倫理關係,各負有其相當義務;同時,其四面八方與他有倫理關係之人,亦各對他負有義務。全社會之人,不期而展轉互相聯鎖起來,無形中成為一種組織。——前說「中國人就家庭關係推廣發揮。以倫理組織社會」者指此。此種組織與團體組織是不合的。它沒有邊界,不形成對抗。恰相反,它由近以及遠,更引遠而入近;泯忘彼此,尚何有於界劃?自古相傳的是「天下一家」,「四海兄弟」。試問何處宗法社會有此超曠意識?——宗法社會排他性最強,如只是家族本位、宗法制度,怎配把中國民族在空間上恢拓這樣大,在時間上綿延這樣久?要知家族宗法之依稀猶存,正為其有遠超過這些者,而非就是這些。

那麼,其組織之重點又放在哪裏呢?此且看後文。

二、倫理之於經濟

大抵社會組織,首在其經濟上表著出來。西洋近代社會之所以為個人本位者,即因其財產為個人私有。恩如父子而異財;親如夫婦而異財;偶爾通融,仍出以借貸方式。兒子對父母,初無奉養責任;——社會無此觀念,法律無此規定〔註三〕。父母年老而寓居其子之家,應付房租飯費。其子或予免費,或減收若干者,非恆例。如同各人有其身體自由一樣,「財產自由」是受國家法律社會觀念所嚴格保障的。反之,在社會本位的社會如蘇聯者,便是以土地和各種生產手段統歸社會所有。倫理本位的社會於此,兩無所似。

倫理社會中,夫婦、父子情如一體,財產是不分的。而且父母在堂,則兄弟等亦不分;祖父在堂,則祖孫三代都不分的,分則視為背理(古時且有禁)。——是曰共財之義。不過倫理感情是自然有親疏等差的,而日常生活實以分居為方便;故財不能終共。於是弟兄之間,或近友親族間,便有分財之義。初次是在分居時分財,分居後富者或再度分財與貧者。親戚朋友鄰里之間,彼此有無相通,是曰通財之義。通財,在原則上是要償還的;蓋其分際又自不同。然而作為周濟不責償,亦正是極普通情形。還有遇到某種機會,施財亦是一種義務;則大概是倫理上關係最寬泛的了。要之,在經濟上皆彼此顧恤,互相負責;有不然者,群指目以為不義。此外,如許多祭田、義莊、義學等,為宗族間共有財產;如許多社倉、義倉、學田等,為鄉黨間共有財產;大都是作為救濟孤寡貧乏,和補助教育之用。這本是從倫理負責觀念上,產生出來的一種措置和設備,卻與團體生活頗相近似了。

從某一點上來看,這種倫理的經濟生活,隱然亦有似一種共產。不過它不是以一個團體行共產。其相與為共的,視其倫理關係之親疏厚薄為準,愈親厚,愈要共,以次遞減。同時亦要看這財產之大小,財產愈大,將愈為多數人之所共。蓋無力負擔,人亦相諒;既有力量,則所負義務隨之而寬。此所以有「蛇大窟窿大」之諺語。又說「有三家窮親戚,不算富;有三家闊親戚,不算貧」。然則其財產不獨非個人有,非社會有,抑且亦非一家庭所有,而是看做凡在其倫理關係中者,都可有份的了,謂之「倫理本位的社會」,誰曰不宜?

中國法律早發達到極其精祥地步。遠如唐律,其所規定且多有與現代各國法典相吻合者。但各國法典所至詳之物權債權問題,中國幾千年卻一直是忽略的。蓋正為社會組織從倫理情誼出發,人情為重,財物斯輕,此其一。倫理因情而有義,中國法律一切基於義務觀念而立,不基於權利觀念,此其二。明乎此,則對於物權債權之輕忽從略,自是當然的。此一特徵,恰足以證明我們上面所說財產殆屬倫理所共有那句話。

再與西洋對照來看,像英美等國常有幾百萬失業工人,整年從國家領取救濟金維持生活,實為過去中國所未聞。在他們非獨失業問題如此,什麼問題來了,都是課問政府。因為西洋原是團體負責制。中國則各人有問題時,各尋自己的關係,想辦法。而由於其倫理組織,亦自有為之負責者。因此,有待救恤之人恆能消納於無形。此次抗戰,在經濟上支撐八年,除以農村生活偏於自給自足,具有甚大伸縮力外,其大量知識分子和一部分中上階級之遷徙流離,卒得存活者,實大有賴於此倫理組織。中外人士固多有能察識及此,而道之者。

隨此社會經濟倫理化之結果,便是不趨向所謂「生產本位」的資本主義之路。後面第十章當論之。

三、倫理之於政治

就倫理組織說,既由近以及遠,更引遠而入近,故爾無邊界無對抗。無邊界無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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