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以上司的好惡為好惡

從來的統治者,都標榜自己是好忠正、惡諂媚、近忠賢、遠小人的,是虛心納諫的,可是有幾個人是真正作得到的。任何偉大的統治者,其實也同常人一樣,喜歡奉承,喜歡吹捧,聽人當面指著鼻子數落自己的不是,與聽著用恭敬、柔媚的聲音說著「皇上聖明」,那感覺是很不一樣的。姦邪之徒掌握了帝王們的這一精神上的弱點,便以諂媚之道來對付他,窺伺他的好惡,順應他的意志,誇張甚至編造他的豐功偉績,將他吹捧成天子、聖人,最大限度地去滿足他好大喜功的虛榮之心。這樣一來,這條龍便「柔可狎而騎」之了。很少有統治者能逃脫這張用諂言媚笑織成的網。因此,在歷代的官場上,諂媚之臣總是很得勢。

然而不同的主子有不同的是非愛憎,同一個主子也性格多變,喜怒無常,因此,大臣便要不斷地調整自己,改變自己,以適應不斷變化的主子和主子不斷變化的心態,這就是專制時代官場上的人多是一些沒有是非標準、沒有獨立人格的原因。

商鞅是以力主變法而聞名於史的,可變法卻並不是他原來的主張。當他來到秦國時,秦孝公正雄心勃勃地想要重振祖先的霸業,收復失去的國上,商鞅通過孝公的寵臣景監的引見,拜謁了孝公。一見面,他就向孝公大談其傳說中的堯、舜這些帝王如何與百姓同甘共苦,身體力行,以自己的模範行動感化了百姓,從而達到天下大治這一套所謂的「帝道」。結果說得秦孝公直打瞌睡,一句也沒聽他的;事後並責備景監說:「你的那個客人,只會說一些大話來欺人,不值得一用。」

景監埋怨商鞅,商鞅說:「我向國君迸獻了帝道,可他卻不能領會。」

五天以後,商鞅又一次去見秦孝公,將原來所談的那一套加以修正,可還是不符合孝公的心意。景監又一次受到了孝公的指責,他對商鞅的怨氣更大了。商鞅說:「我向國君推薦了夏、商、周三朝的治國之道,他還是接受不了,我希望國君再一次接見我!」

商鞅又一次去見孝公,這一次談得比較投機,但也沒表示要任用他,只是對景監說:「你的這個客人還可以,我能同他談得來!」商鞅說:「我向國君談了春秋五霸以武力強國的道理,國君有要用我的意思了,如果能再見我一次,我知道怎麼去說服國君了!」

當商鞅再一次向國君進言時,秦孝公聽入了迷,不由得一次又一次將坐席向前移,一連說了好幾天也沒有聽夠。景監很奇怪,問道:「你說了些什麼打動了國君,國君高興得什麼似的!」

商鞅說:「我向國君進獻帝道、王道,國君說那些事太久了,他等不及,我向國君進獻強國之術,國君就特別高興。」

商鞅終於被秦孝公所重用,他便大行變法,使秦國很快富強起來。

有趣的是,商鞅用來打動秦孝公的那一套強國之術,並不是他本人一貫信奉、矢志不移的政治理想,他其實是一個沒有什麼政治理想、信念的人,他彷彿像一個走街串巷的貨郎,貨擔裏什麼貨色都有,買主需要什麼,他就賣什麼,賣不出去的貨物就收起來。由於他能迅速投買主(上司)之所好,所以很快便飛黃騰達。

這種人在舊時代官場中實在太多了,他們能適應各種差異甚大的主子、上司,和完全不同的政治環境和氣候,他們如同變色龍一樣,根據上司的口味不斷改變著自己的政治主張、傾向,因而總能春風得意,人們稱這種人為「代代紅」,「代代香」。

我們不妨再來看看趙高的精采表演。

「指鹿為馬」的趙高,出身卑微,他的父親因觸犯了秦國的刑律,被處以「宮刑」,成為宮中的奴隸。他的母親也因此受到株連,被沒入官府當了奴婢。這期間,趙母在秦宮中與人私通,接連生下了趙高等幾個子女,並且都承了趙姓。按照當時的法律,奴隸的後代只能世代為奴,而且,他們兄弟幾個也都要一律處以宮刑,在宮中服役。

但趙高是一個很有心計的人,他不甘心永遠處於奴隸的地位,他要千方百計地爬上去,以改變不良的命運。但是,怎麼才能如意得逞呢?他清醒地認識到,可以利用自己在宮中這個有利條件,接近並取得秦始皇的信任,這樣,就會有出頭的日子了。

趙高雖然身受宮刑,但智能並不低下。他生性狡黠刁猾,善伺人主之意。他看到,秦自從商鞅變法以來,是一個「以法為教」的國家。尤其是秦始皇,非常推崇法家,並主奉陰陽五行的「五德終始說」那一套。他統一天下後,也認為周是得火德,秦取周而代之,所以應該為水德;水德屬陰,陰主刑殺,故嚴定刑法,「事尤無小皆決於法」,造成秦法特別嚴苛。趙高看準了秦始皇的這個本質特點,於是,他就「以法為教」,「以吏為師」,很快地就精通了當時的顯學——「獄律令法」。他能夠強記秦朝繁瑣的律令,凡五刑細目若干條,都能背誦如流。有時始皇披閱案牘,遇有刑律處分,稍涉疑義,一經趙高在旁參決,無不合律。再加上他又寫得一手好字,而且儀表也不錯,生得身軀偉岸,強壯有力。

因此,他得到始皇的青睞,感到如果有趙高這麼一個既「通於獄法」,而又善於書法、身強力壯的宦官在身邊使喚,是再理想不過了。於是,始皇提拔任命他為中車府令。這是一個負責皇帝乘輿和印信、墨書的宦官頭兒。官雖不大,但必須是皇帝的親信才行,而且它使得趙高有了一個既可接觸國家機密,又可以接近皇帝以表現自己獲取寵幸的機會。當時,秦始皇為了在全國推行文字統一,把原來繁瑣的大篆改作筆畫簡便化一的小篆,就讓丞相李斯寫了《蒼頡篇》,趙高寫了《愛歷篇》,太史令胡毋敬寫了《博學篇》,作為範文頒行全國。可見秦始皇對趙高的器重和信任。

趙高的第一步打算雖然實現了,但他並不以此為滿足。他想,狡兔尚有三窟,自己現在雖然得到了皇帝的信用,但始皇百年之後,自己又將何所依歸呢?於是,他開始考慮始皇身後誰能繼承皇位的問題。他對秦始皇二十幾個兒子的德行。才能、性情、愛好等各方面的情況,都有細緻深刻的了解。

照常理,長子扶蘇寬仁忠厚、德才兼備,在朝臣中最有威信,當然是最有可能成為繼承人的。可是,因為他屢次諫始皇要寬仁待民、反對以嚴刑酷法來治理國家,所以常常激怒始皇。尤其是在焚書坑儒的時候,他曾向始皇進諫道:「如今天下初定,黔首(百姓)未安,這些儒生們誦法孔子、習知禮義,您就用這樣的重法來懲治他們,恐怕人心不服,天下不安。」這更加激惱了剛愎自用的秦始皇,一氣之下,他把扶蘇打發到北部邊境上郡去當大將軍蒙恬的監軍。

在其他的兒子當中,趙高發現秦始皇最寵愛的是年僅十幾歲的小兒子胡亥。於是他就想方設法寵絡並討好這位嬌縱無知、缺乏主見的紈公子。他事事處處應合胡亥的心理,滿足他的需要,憑著他那見風使舵、八面玲瓏、能說會道的本領,很快地就深得胡亥的歡心。始皇見了,也很高興。後來,乾脆讓趙高做胡亥的老師,教他書法、文字及獄律令法的知識。

胡亥本來是一個花花公子,又深受始皇嬌寵,少不經事,怎肯沉下心來去研究什麼法律?所以,一切判決訟獄之事,一概委託趙高辦理。趙高深知始皇性情,「樂以刑殺為威」,所以,遇有刑案,總是嚴詞羅織,鑄成重罪,以應合始皇之意。一面奉承胡亥,導其逸樂。因而博得始皇父子的歡心,都認為他是個忠臣。

這就使得趙高更加大膽,有時竟招權納賄,舞法弄文。有一次,事被發覺,秦始皇把他交付蒙恬的弟弟蒙毅審理,蒙毅猜不透秦始皇的主意,不敢循私,於是按律定罪,當判死刑,並廢除了趙高的宦籍。不料秦始皇突然改變了主意,他念趙高明斷有識,強練有才,辦事勤敏,格外加憐,特下赦書,不僅免其一死,而且還官復原職。

這件事造成了一個極為嚴重的後果,即它使趙高和蒙恬兄弟從此結下了仇怨。使趙高更加清醒地意識到,一旦始皇駕崩,扶蘇繼承了皇位,蒙氏兄弟勢必受到重用,那時,自己的結局將是非常可怕的。這就更加迫使趙高明確地倒向胡亥。只有立胡亥為帝,才能夠保持並鞏固自己的地位。一心夢想著使秦王朝的江山萬世相傳的秦始皇,卻沒有想到,自己這一念之差,竟為他的萬世偉業留下一個致命的隱患。

一代雄主的秦始皇,正是由於在他的性格中存在「好庚」的弱點,因而對趙高之流失察;而趙高也正是看透了秦始皇的這個本質。所以,處處投其所好,從而騙取了始皇的信任。

皇帝藝術家雖然不能治理國家,但卻很好侍奉,只要摸準了他的脾氣,比起皇帝政治家來,那可就好糊弄得多了。在中國歷史上,這一類的事例極多,宋徽宗時期的童貫與蔡京,可算得上典型人物。

童貫在太監中是個很特殊的人物,他雖是太監,但卻沒有一點兒太監的模樣。據說他身軀高大,聲如宏鐘,而且力大如牛,不知怎麼弄的,他的嘴唇上居然還長出了幾根鬍子,有這個得大獨厚的條件,就極容易討到妃子,宮女的歡心,再加上童貫生性豪爽,不惜財物去結納眾人,而且度量很大,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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