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中國通史的一種讀法  一、農民與帝國

(一)帝國是暴力競爭的產物

當掠奪性活動的利益高於生產性活動、並可以長期保持穩定之時,人類社會便出現了以暴力掠奪為專業的群體,出現了這種分工的社會表現形態——「暴力—財政實體」➀。暴力—財政實體內部有暴力賦斂集團和福利生產集團➁。暴力—財政實體內部的各種正式關係,總是由最強傷害能力的擁有者規定或認可的;而生產能力擁有者,只能通過對暴力主體的得失損益的影響或控制,間接地決定各種政治經濟和社會關係。人類社會中的各種權利安排,從政權到產權到種種人身權利,包括對這種權利體系的美化和神化,都是暴力保護下的某種安排的稱謂。

有文獻可證的中國文明史早期,井田制中的庶人在公田裡偷懶。公田裡草荒嚴重➂。社會主要物質生產者難以監督和懲罰的大規模偷懶行為,造成了貴族和庶人雙方的損失,削弱了國家的整體實力,使之在暴力—財政實體林立的諸侯競爭中處於不安全的地位。這種困境逼出了中國歷史上最初的分田和土地自由買賣,公田上的勞役也轉變為「初稅畝」中的實物。

隨著井田制的逐步瓦解,私田交易的增加,自耕農出現了,地主、佃農和雇農也隨之分化形成了。世襲貴族也逐漸被官僚所取代,郡縣制開始替換分封制➃。由秦國發揮到極致的國君集權制度,下層有一個能「盡其民力」和「地力」的自耕農制度,中層有一個由號令賞罰驅動的官僚代理制度,上層有一個控制一切資源的獨裁者。憑藉這個體制和獎勵耕戰的政策,秦國將作為主要物質生產者的農民的生產潛力激發出來,將各種人力資源的體力智力和勇氣激發出來,並將激發出來的強大力量聚集在專制國君手中,形成了集中使用的巨大優勢。依靠這種優勢,秦國在暴力競爭中淘汰列強,創建了中國歷史上第一個大一統帝國。

對春秋戰國時期的中國社會來說,秦帝國的建立結束了長達數百年的戰亂和半無政府狀態,為社會確立了秩序,因而深受歡迎。但是,帝國制度在解決老問題的時候又造成了官僚集團瞞上欺下追求代理人利益的新問題。同時,帝國無可匹敵的強大導致了統治集團不受制約的自我膨脹,導致了對被統治者的過度侵害,自耕農制度在很大程度上被沉重的勞役和刑罰制度所取代,帝國的根基破壞了,秦帝國二世而亡。

帝國制度是在多種暴力—財政實體競爭的環境中逐步建立和完善的社會組織形式。這套制度調動資源的能力、戰爭能力和穩定程度接近了當時的生產和技術條件所允許的最大化。這是一套經過上百個國家二十多代人斷斷續續的積累和摸索,將不同領域和不同層次的制度組合匹配而成的高效率的體系。這套體系高度適應草原地帶遊牧民族不斷入侵的地理環境➄,高度順應眾多暴力—財政實體爭霸中原的歷史演化路徑,同時又密切對應著作為自身基礎的小農經濟。這套高效率的綜合性適應體系➅,成為稱雄天下兩千餘年的具有獨立生命的歷史活動主體,佔據了歷史舞台的中心,譜寫了人類文明史上的輝煌篇章。

(二)帝國的均衡與失衡

西漢總結秦帝國的教訓,確立了帝國內部暴力賦斂集團與福利生產集團的均衡關係➆。

儒家學說比較完美地描述和論證了這種均衡關係。在儒家的理想設計中,千家萬戶自耕農每年向帝國交納百分之十的賦稅;國君通過多層次的官僚代理網和基層的里甲組織徵收賦稅,徵集兵員,保護帝國及其臣民的安全,維持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等級秩序,維護國君恩賜給各層臣民的相對權利,並向社會提供福利。經過董仲舒改造的儒家學說將這套秩序描繪為天道的體現,被皇帝確立為獨尊的官方意識形態,並且成為中國社會普遍接受的對公平和正義的看法。

由皇室、貴族及其官僚代理人構成的統治集團,擁有強大的暴力威懾和意識形態勸說能力,因而佔據了主導地位。但是,他們的選擇並不是不受限制的。農業生產者通過怠工、避稅、逃亡以及走投無路時揭竿造反等對策,決定著統治集團在選擇不同的土地制度、人身權利、賦稅形式和賦稅比例時的風險和利益,決定著不同統治方式的成本和收益。在統治集團眼裡,他們與物質生產者之間的關係,類似牧人與羊群的關係,而羊群對生長條件的要求、羊群的好惡和承受能力對牧人的行為是有重大影響的。

然而,在實際生活中,在統治集團與被統治集團的基本關係方面,現實關係總是頑強地偏離儒家的理想和規定,偏離所謂的王道和天道,呈現出日漸墮落的總體趨勢。這種偏離均衡點的趨勢,發源於官僚代理集團對代理人私利的不懈追求。最高統治者無力約束這種龐大的私下追求,弱小分散的小農階級又無力抵抗各級權勢集團整體或個體的巧取豪奪,於是就有了現實的潛規則體系對儒家宣揚的正式規則的替代,就有了王朝更替和治亂循環➇。王朝更替是帝國制度對過度失衡的自我校正機制。

帝國不得不承擔官僚代理制度的弊病。當官僚代理制度以郡縣制的面目大規模登上歷史舞台的時候,中國正在分封制培育出來的諸侯大夫的戰爭中流血。官吏代理人對他治下的各種資源的支配和控制能力要比分封的諸侯大夫弱得多,短暫得多,與中央對抗的能力也就弱得多。對國君來說,這是一個比較容易控制的高效而穩定的制度。但是新的問題也隨之產生了:官吏與其治下民眾的利害關係更加短暫脆弱,就好像牧人受僱放牧別人的羊群一樣,官吏代理集團比分封的貴族集團更不關心百姓的死活。

帝國制度下的農戶是以一盤散沙的狀態存在的。農民生活在里甲制度的嚴格控制之下,他們力量微弱,反抗官府壓榨的收益很微薄,卻面臨著殺雞嚇猴的巨大風險。在這種個體反抗風險遠大於收益的利害格局之下,退縮忍讓通常是農戶的最佳生存策略。此外,小農經濟的自給自足水平高,與外界交易的次數少、數量小,忍一忍也不是很要緊。

小農經濟對貪官汙吏的耐受性很強,對帝國官僚制度的適應能力很高,直接結果便是支持了帝國的統治方式——就好像耐粗飼的家畜品種支持了粗放的牧養方式一樣,小農經濟也支援帝國粗放遲鈍的管理,並且間接抑制對帝國統治方式的耐受性較弱的工商集團的發育。另外,小農經濟對貪官汙吏的承受能力又孕育了導致帝國崩潰的隱患。由於貪官汙吏的敲詐勒索比較容易得逞,這個集團的收入水平較高,這就激勵更高比例的人口加入貪官汙吏的行列,激勵壓榨程度逐步升級,直到十羊九牧的生存危機出現,引發大規模的暴烈反抗。

小農經濟的分散自給特性決定了農民階級以兩種形態交替存在:和平生產時期的一盤散沙狀態與造反時期的集團狀態。這兩種狀態對統治集團的利害影響在能力和方向上大不相同,因而在相同的幾大社會集團的構成格局中,產生了兩種大不相同的社會秩序。對造反集團狀態的敬畏決定了統治集團對儒家規定的正式秩序的敬重,對一盤散沙狀態的輕視又導致了魚肉百姓的潛規則的盛行。王朝建立初期,農民造反集團的餘威尚存,儒家正式秩序實現的程度偏高。承平日久,潛規則在軟弱可欺的零散小農的土壤上成長發育,儒家秩序的基本均衡被逐漸破壞。

顯然,上述失衡過程是一個勢所必然的趨勢,帝國的歷史越長,這個趨勢就表現得越分明。在這個過程的末端,則是循環出現的帝國崩潰和隨之而來的無政府狀態,以及逐鹿中原的軍閥混戰。而在爭奪天下的混戰中,最終獲得競爭優勢的體系,又勢必屬於駕輕就熟,無須冒險試驗的帝國制度。這是戰爭效率最高,社會認同最廣的制度。於是,帝國制度再一次出現在新一輪王朝循環的開端。

在帝國承平日久,人口增加之時,農業依賴的土地資源也日漸緊張,帝國各階層對土地資源的爭奪也日趨激烈。資源競爭導致了嚴重的兩極分化,一方面破壞了帝國賴以生存的小農經濟制度,另一方面,又把大量人口逼入了在生存競爭中佔據優勢地位的官吏集團,加劇了帝國官吏集團膨脹和腐敗的原有趨勢,更大幅度地偏離儒家對基本秩序的規定。最後導致秩序崩潰,天下大亂,人口銳減,直到資源相對寬裕。劫掠的收益低於保護或從事生產性活動為止。

帝國無法吸納自身創造的過剩人口,這是儒家認知框架無力分析也未曾認真看待的更深層次的危機。帝國秩序的破壞與人口壓力增加的同步交織確實容易攪亂對這個問題的分析。但是,帝國對儒家秩序的週期性偏離與復位,畢竟有別於農業文明基礎上的人口與土地均衡關係的破壞與重建,儘管這兩種失衡共同以王朝更替和治亂循環為常規的自我校正機制。

帝國制度輪迴十餘次而基本結構不改,根本的原因,是不能形成衝出農業文明的力量。因此既不能解決人口與資源關係的長期性問題,也不能形成構造新型政治均衡的社會力量,從而解決統治集團墮落的週期性問題。

(三)官營工商業與民營工商業

歐洲形成了衝出農業文明的力量,那是民間工商業推動完成的。

在中國歷史上,工商業的形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