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不能相提並論

或曰:你常詬病電視編劇亂加亂改名著小說作為長篇電視劇,又說以歷史人物作主角的電視劇,編劇可以任意創作,豈非自相矛盾?

答曰:一點也不矛盾。

為甚麼不矛盾,因為那是全然不同的兩件事,不能相提並論。

買原著小說的電視劇版權,自然是因為這小說寫得好,有大量的讀者,有改編的價值,不然,花這個版權費幹嘛?乾脆來個「本台創作組創作」就行了。

既然是基於上述理由,才花錢購買原著版權的,買了之後,來個大改特改,弄得面目全非,豈不是違背了當初購買的原則。這絕不是聰明人該做的事。何況,譬如金庸的小說,怎麼改,都絕不能好過原著,那麼,不如「依書直說」,何必「大動干戈」?

歷史人物就不同,就算是《水滸傳》,一百零八好漢之中,資料詳盡的,也不過幾十回,其餘等而下之,更是十分「單薄」,那自然得從新創作,不然,根本不能成為長篇電視劇。

明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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