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永遠的貪官

貪官,古今中外,皆不能免。在中國,是非常有傳統的。「千里為官只為財」,「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在《官場現形記》一書中,更借書中人的口,說出赤裸裸的實情:「當官的出息,總比做生意好些」。

由此可知,杜絕貪官,絕無可能,最多最多,能做到少一些,貪得別太太太難看,別讓不貪的官沒有生存的空間,已經是上上大吉了。這也就是如今中國貪官橫行的恐怖情況下老百姓最卑微的期盼。

不久前,在四川地震災區,有貪官公然侵吞救災物資,被老百姓抓個正著,一位婦女大聲表示:「平時你們貪污,也不管了,這種時期,你們還……」這代表了老百姓的寬容和無奈。

或許,正是這種寬容和無奈,才縱容了大量貪官為所欲為,但老百姓能做甚麼?聚在一起,還沒有行動,就被當成黑社會分子了!

中國現在貪官橫行,已到了甚麼程度?實在難以形容,任何歷來諷刺貪官現象的小說,都不及如今情形的千分之一。鍾祖康說「中國比小說更離奇」,一點不錯。隨便舉一例,有「中國食品城」之稱的河南省漯河市,九一到九五年的市委書記王有傑,被查到的受賄六百萬人民幣,不明來歷財產九百萬,判了死緩。繼任者程三昌,專賣國有企業,老百姓稱他「程賣光」。貪瀆事發,神通甚大,逃到了紐西蘭,居然還著書立說,說他如何在賣國企時圖利的詳情,恬不知恥至於極點。(這本書要弄來看看)

再繼任者劉炳旺,買官賣官,最近已被雙規。這種樣子的貪官群,寫在小說,會有人相信嗎?

這樣的貪官,足以當「永遠」之稱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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