吾寫.官場  一、貪官外傳

這是一個貪官的故事。故事十分情節豐富,足夠四五十集電視劇之用。故事主角,是原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長王振忠。

王,一九五三年生在福州,二十歲當公安,官運甚佳,最後當到了福州市公安局副局長。這官說大不大,可是卻是肥缺,能夠供他大大搜刮。王斂財的方法之一,是要車輛到他指定的車房進行安全檢查,收費之中,他抽取若干,檢查就一定通過,這條財路,倒和胡姓男子掌握了全國飛機場的安全檢查有異曲同工之妙。

還有許多其他途徑斂財,有了錢,包養八個情婦,兩個二奶。(情婦和二奶不知有何不同,原資料沒有說明。)

這個官位,勢力不小,於是副局長還包攬江湖恩怨,出面解決。當然,天下沒白吃的午餐,解決要有酬勞。

在解決江湖恩怨之中,副局長甚至殺人,殺了人之後,還可以安排成死者拒捕,所以被槍殺,甚至還能論功行賞,暗無天日,可謂至於極點了!

這副局長王振忠,極得局長徐聰榮喜愛。徐局長號稱「福州首富」。公安局長而稱首富,真是「中國特色」之極,實屬曠世未有之奇。

由於槍殺事件牽涉大了,王副受到調查,他早已有逃跑的打算,和有「警花」之稱的廈門大學藝術系出身的二奶,已準備了美國護照,所以帶了一千萬美金,逃到了美國。

這人神通廣大,美國護照不知是如何弄到的,頗不可思議。他走得匆忙,家中還有三千萬人民幣沒來得及帶走。

到美國之後不久,靚二奶搭上他人,琵琶別抱,王得了肝癌,於〇七年死掉了,據稱,死前說:這一切都是報應,云云。

這樣的外逃貪官,一年有幾千個,怎麼只有一個有報應?老天有眼嗎?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