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七章

學校快要開學的時候,權虎和姐姐的案子也開庭宣判了。姐姐犯包庇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馮伍犯窩藏罪,私藏槍支彈藥罪,並處有期徒刑九年;權虎犯串謀殺人罪,買賣和私藏槍支彈藥罪、窩藏罪,合併判處無期徒刑。

那一陣保良忙於聯繫落實雷雷上學的事情,但每次庭審還是會去旁聽。姐姐被判後從看守所轉押到監獄,在獄中給保良來過一封信,信是寄到東富大酒店的,信中要求保良給她寄些錢去,還說她的身體如何糟糕。保良馬上給她寄了五百塊錢,他知道寄多了在監獄裡也花不了的。他同時還給監獄寫了一封信,要求獄方批准他前往探望姐姐。

雷雷終於上學了。

雷雷的學校離保良的住處和單位都不太遠,上學前保良帶著雷雷在三點之間多次往返,好讓雷雷盡量熟悉路線。上學後的雷雷已經能夠自己回家,或者在路過東富大酒店時到酒店職工出入口等候保良下班,然後和他一起走回家去。

保良和雷雷的生活,進入了新的階段。每天早上,兩人一起起床,一起洗臉刷牙,一起準備早飯--上學後的雷雷應當有所成長,所以保良開始教他幹些家務--雷雷不僅學會了使用煤氣,廚房從此不用再鎖,而且,他還得到了一把家門的鑰匙,他們每次走出家門時保良都讓雷雷動手鎖門。孩子的動手能力需要點滴培養,而動手能力的培養又可大大啟發智慧。所以凡雷雷能動手的事保良都要他動手去做,動手也可以養成勞動的樂趣和服務的精神。

鎖好家門之後他們並肩下樓,一路走到東富大酒店的街口才告別分手,保良上班,雷雷往學校的方向繼續前行。中午雷雷就在學校里吃學校準備的學生餐,保良也不用天天衝刺般地趕回家裡熱飯了,他終於可以安心地坐在職工食堂的椅子上,和同事一起有說有笑,享用一頓從容不迫的午飯。享用這個字眼對保良來說,並不誇張,恰如其分。

因為有了菲菲給的一千塊錢,也因為「駱駝樣子」這份額外的工作,保良在交完雷雷的學雜費用,中午的學生餐費,上學應用的所有配備的費用之後,錢包里還余幾百元錢可供機動。他從中拿了兩百塊錢,去分局還給夏萱。夏萱當初在他行乞被收容時給了他二百元錢,他當時就下決心一定還她。

他想,他今後一旦攢夠了錢數,一定要向過去承諾的那樣,把菲菲的錢全部還上。如果說,他償還夏萱的錢是因為內心對夏萱始終若有的那份崇敬和感激,那麼他償還菲菲的錢則是因為他不想欠著菲菲。菲菲的錢是賣身的錢,用這種錢讓人難以安心。

還有,他暗暗發誓,他以後一定要還掉張楠的錢。

想到張楠保良的心情總要陷入傷感,已經成了難以克服的一個「條件反射」。想到張楠他就不能不想起他們在一起的每個幸福時刻,那些記憶仍然保留著鋒利的刀刃,讓他的思緒稍一觸及就會疼痛流血……

保良去了分局,去找了夏萱。

他和夏萱的見面,就在分局的食堂裡邊。

不是開飯的鐘點,食堂里沒有聲音,這給保良帶來一種異樣的心情,有點緊張,也有點激動。而夏萱和他顯然不同,她用她一向特有的平靜,用一種事務性的表情,接受了保良的好意,拒絕了保良的償付。

「我不記得我借錢給你,」她說,「我不記得了。」

保良把那兩百元放在桌上,他說:「那天我在地下通道,碰上你們和派出所一起清查。後來在派出所你們把我放了,你給了我兩百塊錢,我當時……我當時連聲謝謝都忘記說了。」

夏萱淡淡一笑,反問一聲:「我們為什麼把你帶到派出所去了?」

保良愣了半天,不知夏萱是不是真的忘了,他說:「因為我乞討。」

夏萱說:「既然你是乞討,那我給你的二百塊錢,就是施捨,施捨是不需要還的。」

保良低了頭,並沒有收回放在桌上的鈔票,他說:「也許你不願意承認,可我一直把你當成……當成是我的同學,我的校友,你可能不願意承認……」

夏萱打斷保良:「我沒不願意承認,你是公安學院的學生,我知道的,我為什麼不承認呢。」

「因為我是被學院開除的,因為我犯過很多錯誤,有我這樣一個校友,你也許覺得恥辱。」

夏萱沉默了一會兒,不知為什麼,只說了一句:「你現在不是挺好的嗎。」然後把話題岔開,「你姐姐的判決已經下來了,你知道嗎?」

保良點頭:「知道了,我前兩天給她寄了點錢去。」

夏萱問:「有什麼要我幫忙的嗎?」

保良想了一下,想不出什麼,他說:「沒有。」

夏萱說:「以後你有什麼難事,需要我幫忙的話,就來找我。」

保良不知道夏萱是在表達一種由衷的友情,還是一種常規的客套,抑或是希望見面到此結束。但無論如何,他站了起來,向夏萱說了告別的話。

「謝謝你,」他說,「如果你有什麼事情需要我幫忙的話,也請儘管找我,我一定儘力而為。」

夏萱也站起來了,笑了一下,但很節制,她說:「我又不去你們酒店消費,你能幫我什麼忙啊。」

保良想了一下,說:「我現在,是個體力勞動者了,有需要出力氣的活兒,我都能幹。」

夏萱很認真地接話:「不用出力氣活兒,你能辦嗎?」

保良馬上回答:「當然能啦,你說吧,我一定能辦。」

「把這兩百塊錢拿回去。」夏萱說,「過去的事情別總放在心裡,你已經有了新的生活,每一種生活都能找到幸福的感覺。我真心地祝願你,能找到那種感覺。」

周三,保良接到了女子監獄寄來的通知,通知他在本周的周日,可以前往監獄,探視他的姐姐。

周日,保良和雷雷早早起床,天沒大亮就走出家門,提著為姐姐買好的食物和用品,向公共汽車的車站走去。

女子監獄設在省城附近的一個鎮郊,清晨出發,乘公交車和長途車在途中輾轉,上午九點就能到達那個無名的小鎮。那一天從全省各地趕來探視的犯人親屬相當不少,青年壯年,老弱婦孺,全都拿著剛剛領到的探視證,排在監獄巨大的鐵門前面。

上午十點,保良和雷雷隨著第二批會見的親屬被民警帶進鐵門,魚貫進入會見大廳,肅靜地坐在一面玻璃隔牆的一側,等著自己的親人出來。五分鐘後,犯人們從隔牆的另一側被帶進來了,保良和雷雷豎起脖子緊張地張望,在列隊而進的女犯當中,竟然沒有找到雷雷的母親。當進人大廳的女犯全都依序坐定,面對自己的親人用通話機開始交談以後,保良才看見一位女警扶著面色蒼白的姐姐,從門外蹣跚地走了進來。

雷雷沒有遵守和保良事前的約定,眼淚嘩嘩地哭起來了。保良本想忍住不哭來著,但看到姐姐病人膏盲的樣子,看到姐姐頃刻哭歪的面孔,他的眼圈立刻紅了起來。他聽著雷雷用通話機叫著媽媽,看見姐姐邊哭邊叫雷雷,他聽不見姐姐說了什麼,但從她臉上的表情可以想到,日復一日的與世隔絕,日甚一日的疾病磨損,姐姐乍一見到她親愛的兒子,那是怎樣一種肝腸寸斷的心情!

那次會見只有二十分鐘,大部分時間由雷雷佔用,保良和姐姐說話時注意到姐姐的目光,在他的左耳的耳垂停留了很久。那裡有母親留下的一隻耳環,那隻耳環一直是母親和兒女之間彼此相思的念物。

姐姐的聲音虛弱,先問保良雷雷聽話不聽話,說雷雷要是真不聽話你該打就打,別慣他寵他。然後,姐姐又問保良能不能去求求父親,讓父親替她去求求公安廳司法廳的頭頭,讓她儘早出去,求父親可憐她現在一身是病。保良含混地點頭,答應姐姐去找父親盡量說情。他沒有告訴姐姐,他和父親因為雷雷,因為陸權兩家的前仇舊恨,已經中斷來往,他不想讓姐姐感到絕望。當一個人的肉體受到束縛的時候,內心殘留的希望也許是生活下去的最後支柱。

會見結束的時間到了,犯人們聽到民警的命令,紛紛站起身來。姐姐仍然由一位女警扶著,一步一挪地走在最後。保良和雷雷從另一側走出會見廳時,有民警高聲在問:「誰是陸保珍的親屬,誰是陸保珍的親屬?」保良不知出了什麼事情,連忙出聲答應:「我是。」民警說:「你過來一下。」

保良便拉著雷雷,尾隨那位民警走進旁邊的一間屋子。在那間屋裡,一男一女兩位民警讓保良和雷雷坐了下來,由女的開口,第一句先問保良:

「你是陸保珍什麼人呀?」

「我是她弟弟。」

「你叫什麼?」

「陸保良。」

「這小孩是陸保珍的兒子吧?」

「對,他叫權雷。」

保良表面鎮定,心裡緊張,他抓住那位女獄警低頭在小本上記錄的間隙,插進去問道:「我姐,我姐在這兒有什麼問題嗎?」

「你姐姐進來已經一個多月了,」那位年長的女警說道,「進來後我們發現她的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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