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六章 劉川入獄

因東照金庫大劫案一千二百萬元巨款而反覆糾纏的所有恩恩怨怨,在此一刻,終於塵埃落定。

該有的和不該有的,每個人都進入了自己命定的結局。

我最先聽到的,是關於單成功的消息。單成功於這一年的夏末,經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三日後,在東照被執行了槍決。

其次,是單成功的妻子,在北京的明光醫院裡,經過三個月的治療,終於苟全了性命,被一個從東照農村過來的遠房親戚接走了。那位親戚一同接走的,還有劉川三個月前為傷者存在醫院的治療費用。兩位傷者住院治療花去將近六萬,傷勢較輕的鄰居出院時又拿走了一萬,賬上還有五萬多元的餘款。

除了臉上身上留下多處焦皮爛肉的疤痕之外,這次燙傷給單成功的妻子帶來的後遺症,主要表現在精神方面。也許她的心理基礎和性格類型已經具備了這種條件,經此刺激當然就更加瘋瘋癲癲。親戚接走她時,她的目光獃滯無神,口中胡言亂語,就像練了三個月法輪功走火入魔一般。

據明光醫院的醫生觀察,來接她出院的那個人是個很窮的農民,他對能接走這位遠親和這五萬元現金似乎感到非常幸運。五萬元對於一個窮困地區的農民來說,確實是個機會,否則他可能一輩子都無法攢到這個數目。

關於小康、單鵑和劉川三人各自的案子,也在單鵑母親出院後不久,連同劉川家住宅車輛被盜被毀和季文竹被毆等案,一併審結。

范小康,犯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盜竊罪、毀壞公民財產罪,數罪併罰,合併判處無期徒刑。

單鵑,犯故意傷害罪、盜竊罪、毀壞公民財產罪,數罪併罰,合併執行有期徒刑十二年。

劉川,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范小康、單鵑、劉川三人均不服一審判決,提出上訴,經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駁回范小康和單鵑的上訴,維持原判。劉川故意傷害案經二審法院重審,認為劉川犯故意傷害罪證據不足,不能證明其實施傷害行為時具有主觀故意,因而罪名不能成立。但劉川年輕力壯,與年長女性受害人發生爭執時,應當預料可能出現傷及被害人的後果而沒有預料,因此應負過失責任,但劉川失手後能對受害人積極設法救治,減輕惡果,屬從輕情節。而且東照市公安局也來人來函,對劉川破案有功的情況向法院做了說明,認為劉川傷害單鵑母親,與他此前參與破案有一定因果關係。可能考慮到這些因素,二審法院依法改判:劉川犯過失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

判決生效後,范小康因其他問題待查,暫時留在看守所內關押,單鵑、劉川則先後從朝陽分局移送至北京市監獄局,分別交付北京女子監獄和北京天河監獄,執行所判刑期。

劉川被押到天河監獄時,已經是這一年的深秋。深秋的草木比夏天更加深沉蒼鬱,深秋的太陽也比夏天更加燦爛金黃。天河監獄的廣場中央,那座鳳凰涅的雕像與金色的太陽和深綠的草坪交相輝映,把獲得重生的意義彰顯得極為明朗。

劉川終於回來了,他終於回到了他一直想要回來的天監,但此時這裡的一切,在他的眼中心頭,都已黯淡無光。

他是和關押在朝陽分局看守所的另外五位已判決的罪犯一起押解過來的,在他離開看守所時他還不清楚將在哪座監獄熬過五年的刑期,是囚車行走的路線讓他猜到了他們的去向。他的心情在那個剎那更加敗壞起來,那種絕望無異於將他押赴刑場。

在押解途中和他銬在一起的,是個頭大頸粗,外表強壯的傢伙,這個名叫孫鵬的漢子是個酒樓的廚工,因打架致人重殘,判了十年徒刑。這傢伙和劉川在看守所關在同號,因為看見劉川初進看守所時曾經哭過,所以對劉川始終持以蔑視的眼光,平時與劉川說話,多是譏諷教訓,現在和劉川銬在一起,動作姿勢也總是由他主導,對同銬的劉川從無一點關照。劉川上車前手腕就因他亂動胳膊而被銬子磨破,以致稍稍一動就疼得鑽心。

也許這時的劉川對任何疼痛都已渾然不覺,也許他這時的每一根神經都已接近麻木,也許從看守所一踏上這輛囚車,那種熟悉的感覺就讓他立刻痛到了頂點——一年前的一個晚上,劉川就是乘坐一輛同樣的車子,押解著一個名叫單成功的犯人,朝著同樣的方向,開始了一個無妄的旅程。他那時不可能預知,這個旅程猶如哥倫布的航海一樣,繞了漫長的一圈之後,還將回到原來出發的地方。

但這又是一個新的起點,從這個起點開始,整個望不到頭的人生都已註定。註定沒有光亮,無法大口呼吸,胸口上的心跳,永遠永遠,將與此刻同樣,壓抑空茫。

劉川窩著身子,坐在囚車的後面,透過車廂內的鐵欄向前凝望,前面的位置,本是屬於他的;前面兩位民警眉宇間的嚴肅,彼此交談時嘴角上的輕鬆,本來都是屬於他的。

囚車沿著東四環路向南開去,繞過半個北京的邊緣。四環沿線的開闊,反而讓劉川的內心縮成一團。和天監遣送大隊的專職押解民警不同,分局的押送看上去比較寬鬆,對犯人往窗外看景不大幹預,這使他得以把過去每天上班常走的路線,一一重溫。沿途景物依舊,車上物是人非,這輛熟悉的囚車窒息了他的痛覺,而窗外熟悉的景物,又讓心中那個以為找不到痛點的傷口,發出難忍的呻吟。

痛覺的回歸讓劉川乾涸的兩眼再度濕潤,讓那些早已忘卻的人間熱望餘燼復燃,讓他想到了奶奶,只有奶奶還能無條件地愛他;讓他想到了季文竹,季文竹還愛他嗎?想到季文竹他感覺自己正在一個深谷中墜落,身體急速下沉,卻始終無法到底。

劉川被捕之後,在他所有的熟人當中,只有景科長和市局某處的一位民警一起到看守所來看望過他,從他們嘴裡劉川知道,景科長已經在北京呆了一個星期,為他的事在法院檢察院等有關部門積極奔走,爭取從輕處理。景科長他們還給劉川帶來一些水果,因為他們也是警察,所以看守所的人就讓劉川收了。劉川想托景科長看看他奶奶和季文竹去,景科長也答應了。在他離開北京前最後一次來看劉川時,對劉川說了說他奶奶的情況,但沒有季文竹的消息。

在看守所候審的三個月中,劉川和自己的辯護律師見面最多。那時候他天天盼著律師過來看他,不僅是為了自己的案子,更重要的,也是想從律師的口中,聽到關於奶奶和季文竹的消息。他沒錢請律師,律師是法院依法為他指定的,是北京法律援助中心派來為他義務辯護的。雖是義務,律師卻並未選擇免費辯護最常見的態度,老調常彈地在法庭上說說劉川年輕氣盛,說說單鵑害人在先,然後請法庭量刑時予以從輕,而是出人意料地選擇了無罪的立場。他通過對現場情況的仔細分析,認為劉川的行為不是故意傷害,而是正當防衛。但檢察官似乎進行了更加詳細的實地勘察,認為如果真是受害人首先攻擊劉川的話,從現場的地形條件和雙方身體條件的對比看,劉川完全可以選擇逃避,然後通過法律渠道解決問題。劉川當過司法警察,不會不懂法律。現場的大部分證人也都證明劉川不但沒有避走,反而主動轉身攻擊了受害人,用熱粥將受害人燙成重傷,而且還故意傷及一位無辜的鄰居。審判的進程和結果說明,律師的想法固然不錯,可惜辦法並不實用。他在法庭上的武器,主要是空洞的情節推論和法理分析,但任何雄辯的推理和分析在公訴人拋出的一個又一個現場證據和證人證言面前,都顯得蒼白乏力。

但對於劉川這三個月在看守所的生活來說,律師仍然是一個最有價值的人物,因為這時已經沒有任何人可以幫他,只有律師能夠進入那個閉塞的囹圄,為他出謀劃策,向他表達安慰,給他帶來奶奶的情況,帶來季文竹的零星訊息。

奶奶已經出院了。出院不是因為康復,而是因為沒錢。她出院後就住在小珂家那套單元里,劉川已為那套房子付了半年的房租。奶奶辭退了小保姆,她的那點退休金已經請不起保姆。聽到奶奶住在小珂那邊劉川心裡踏實多了,他想奶奶萬一有個三長兩短,小珂或者小珂的媽媽肯定不會見死不救。

儘管劉川堅決反對將他被抓的消息告訴奶奶,但律師還是到奶奶那裡去了一次,好在小珂沒讓他們見面。從劉川一出事公安機關就遵從醫生的意見,沒有通知劉川的奶奶,奶奶只知道劉川又到外地找工作去了,從小珂嘴裡她知道,外地能賺大錢,上次劉川到秦水一去數月,就沒提前吱上一聲。既然已有前車,再出後轍奶奶也就見怪不怪了,要怪只怪自己以前對孩子管得太死,弄得孩子現在做什麼事都不跟她說。

律師受劉川懇託,也設法聯繫過季文竹。季文竹傷好出院後就又接了一個戲,這一陣一直不在北京。律師和她通過電話,在電話里把劉川的情況告訴她了。季文竹托律師轉告劉川,她遭受單鵑小康的傷害雖然禍起劉川,但她並不怨他,也對他盛怒之下跑去報復單鵑母親的粗莽行為,並不贊成。她說她和劉川好了半年多了,一直以為他的個性比較內向膽小,算不上個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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