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卷 「妖怪出現的故事」-always in my heart-

──話說,這裡有一個小故事。

這個故事與後來在科里拿第爾契市展開的戰鬥沒有直接關係,到如今連記得的人都不在了,真的是一個很微不足道的小小民間故事。

距今十四年前。

始於三十三號懸浮島的一處角落,並且也已經結束。

在下著濛濛細雨的夜晚,一名少女走進了森林。

那是一個長得不太好看的年幼貓徵族。斑點毛皮上的毛參差不齊,色澤也不怎麼漂亮。她的手腳被泥土和煤煙弄髒,眼神毫無生氣。

那個少女踩著幽魂般的步伐,穿過森林朝深處走去。

當時的少女認為自己應該消失才對,這樣一來,所有事情都會變得順利,剩下的人都能充滿活力地過著幸福的生活。

有人告訴她,絕對不能進入夜晚的森林。

到了夜裡,森林深處會打開一條通往可怕暗黑國度的道路。從那裡出來的妖怪最喜歡吃小貓,一發現就會從頭部狠狠啃食掉。

當然,這不過是大人虛構的故事罷了,但對於聽故事的孩子們而言,那就是無庸置疑的事實。而對於現在正待在此地的這個孩子來說,那甚至是一種救贖。

要是進入夜晚的森林,就會被可怕的暗黑妖怪給吃掉。

如果被吃掉,就可以讓沒用到無藥可救的自己從世上徹底消失。

抱著如此強烈的肯定,醜陋的小貓在黑暗中邁步前進。

大多數貓徵族都具備夜視能力。

在雲朵的縫隙間,露出一輪大大膨起的皎白之月,還有稀疏的星星閃耀發光。這樣就得到了方便行走的亮光,並且,也只得到方便行走的亮光而已。她很快就迷了路,開始分不清自己正往哪個方向走,也不確定自己走到了哪裡。衣著輕便的手腳遭到漆黑的草叢毫不留情地割傷,痛癢交雜的不適感潛入毛皮底下。

儘管如此,少女還是繼續前進。

如果持續走在夜晚的森林,應該會遇到暗黑國度的妖怪。那個妖怪即使面對這樣的她,也一定會津津有味地吃掉。她如此相信著,繼續走下去。

在森林深處,有一片小小的白色花田。

妖怪確實就在那裡。

那個妖怪的外型是皮膚光滑的幼童。

在妖怪的周遭,飄著許多朦朧的淡綠色磷光。

而且,這個妖怪發出難以想像是出自那小小身軀的大哭聲。至於其中帶著什麼樣的情感,無法從哭喊中窺知一二,只有那股爆發力直接傳了過來。

(……這孩子……)

當然了,這是妖怪,亦即常識無法通用的存在。雖然看起來幼小無力,但搞不好是一種擬態,把自己的爪牙藏起來,等小貓放下戒心走過來後,再一口吞下。

因此,少女的內心一開始充滿了恐懼。

很快地,恐懼就被困惑所取代了。

在那裡的是個年幼的孩子,一看就知道是其他種族,而且還具有無徵種的樣貌,那是剛出生沒多久的無力的存在──至少看起來是如此。

「…………」

在少女愣愣地望著時,那孩子也依然哭個不停。

那孩子不斷用力地散播激動的情緒,令人難以想像這種程度的能量到底藏在何處。

她覺得現在散播在眼前的是憤怒。雖然不知道是針對著什麼,也不曉得原因,但總而言之,她感覺到無處宣洩的怒火滿溢了出來。

而與此同時,她察覺到其中似乎有什麼東西不太一樣。

在愣愣地看著孩子的身影之間,少女內心的困惑又轉變為不同的東西。

「──噯。」

少女朝花田裡面踏出腳步。

「怎麼了?什麼東西這麼惹你討厭?」

她接近並伸出了手。

然後被咬了。

毛皮被咬破,鮮血滲了出來,但少女笑了笑。

「不要緊,我就在這裡喔。」

她向孩子出聲。她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說出這樣的話語。

少女想起了自己的弟弟。

她的弟弟出生後活不到一個月,在他還是個一無所知的嬰兒時,就必須離開這個世界。

身為姊姊,她有很多想為弟弟做的事。為了念繪本給他聽,她學了文字;為了唱搖籃曲給他聽,她練了唱歌;為了分他零食,她訓練自己忍耐不吃甜食。然而,在她什麼都還沒做到的時候,弟弟就遭到野狗襲擊身亡了。

少女認定這是自己的錯。其實事發當時她不在家,而且就算她剛好在場,也只是徒增犧牲者罷了,但她沒有想到這些道理。她沒能保護好想要守護的對象,唯有這個事實重重地壓在她的心頭上。並且──恐怕是沒有那種心力──周遭的大人都沒有對這個被逼入絕境的少女說一句「不是你的錯」。

少女理應會成為一個出色的姊姊,她原本是如此打算的。但是,她沒能成為姊姊。因此,她認為自己應該消失。

百般鑽牛角尖之下,她便踏進了森林的深處──事情本來是這樣才對。

這是一場既艱辛、激烈又漫長的戰鬥。

無論是抱著、哄著、唱搖籃曲還是扮鬼臉,那孩子都沒有停止哭叫的跡象,她還被孩子又咬又抓的。雖然獸人相較於其他種族更耐得住疼痛,再說還有毛皮在,肌膚也很強壯,但嬰兒用盡全力的攻擊是不會有絲毫留情的。她痛得很想使勁把孩子扔出去,但還是眼角泛淚地忍住了。

而最終,由少女取得這場戰鬥的勝利。

那孩子筋疲力盡地閉上嘴,夜晚的森林恢複了原有的寧靜。

「晚安。」

窺探著孩子的臉,她微微地笑了。那孩子彷佛現在才終於發現少女的存在似的,露出了茫然的表情。

少女認為這是一個好機會,現在正是拿出王牌解除這個孩子的警戒心的時候。

她摘下腳邊的一朵花,三兩下把花莖做成草笛,然後貼上嘴巴,往裡面吹氣。

噗。嗶……噗啊。

發出了很蠢的聲音。

她才剛覺得自己失敗沒多久,就看到那孩子宛如盯上獵物的猛禽,眼中寄宿著好奇心強烈的光采。

按一般的說法,只有心靈純凈的孩子才能夠發現妖精。但是,根據近年來的死靈術理論,這似乎不是正確的分析。

據說,妖精本來就是「非實際存在」的東西。看見實際上不存在的東西,換句話說就是錯覺。而所謂的錯覺,就是只存在於自己內心的東西,卻當作也存在外面的世界一樣。

這是一種投影現象,濃霧映照出了自己的影子。

讓妖精開始以獨立個體的身份存在於世的,就是某個人的錯覺。

也就是說,能看見妖精的,只有能夠從自己的內心賦予妖精最初樣貌的人而已。心靈純凈的孩子才能發現的一般說法,也不過是因為那些孩子里有許多滿足上述條件的人──等等諸如此類,死靈術的理論是這麼說的。

所謂的學問,總是因過度追求正確的表現方式,導致措辭變得艱澀難懂。用簡單易懂的方法來說明,就會是這樣的感覺。

只有與自己相似的人出現時,妖精才會讓對方發現自己。

或者,應該也可以換成這樣的說法。

只有在自己想要成為的那種人面前,妖精才會現身。

自從對少女產生興趣以後,那孩子的態度完全驟變。

少女唱搖籃曲時,她會興趣濃厚地仔細聆聽,然後也學著唱了起來;少女重做草笛給她後,她全力吹入空氣,結果草笛就發出噗嗶一聲破裂了;只有做花冠給她時被嫌棄了,她一臉厭煩地推掉了花冠。

重新審視一遍──她看起來是普通的無徵種嬰兒。然而,聽說沒有毛皮保護的無徵種大多很脆弱,她卻能赤裸著身體獨自待在這種森林裡,光從這一點來看,她應該不是尋常的生物。

因此,這孩子果然是妖怪。

是那種會把小貓從頭部大口咬掉的生物。

說不定也有可能是無徵種中的特例,據說相當頑強的食人鬼之類……不過這樣的話,就跟妖怪型的生物,那種從頭部大口咬下的生物沒有區別了吧。嗯。

──布萊頓的市場,在北方的盡頭。越過白色的岩壁,就在那一端──

她把為了弟弟而練習的搖籃曲唱給她聽。

看著那孩子啦啦啦地努力學著搖籃曲的模樣,她便覺得這部分的問題怎樣都無所謂了。

時光流逝。

每當接近清晨時分,少女就回到村子,到了夜晚又進入森林,前往有妖怪等待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