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三七 言教身教

寫下這個題目,我不禁聯想到許多舊事,只得先說幾句題外話。教語文,正如現在大家都承認的,是高尚的事業。我當年教語文課,大致也承認這個評價。可是對這個工作一直很怕。現在回想,分析怕的原因,大致不出三種:(1)有些課文並不深,用不著發揮,卻也必須虛應故事,作意深旨遠的課堂八股;甚至有些課文,我覺得並不好,卻不能不像作應制詩一樣歌頌一番。

(2)課堂作文,兩周一次,180份,絕大多數是不很通順的,要一字一字、一行一行地看,動筆改,費力且不說,還不討好,改多了,學生不高興,改少了,校長和教導主任有意見;還有,周末了,鄰居夫婦帶著孩子去逛市場,或看戲,我還要在燈下改,改,改,以致全家隨著愁眉不展。(3)應該說是最重大的,是難得有立竿見影的效果,想起有用的精力都耗在無用之地,未免寒心。我很久不登講台了,現在用筆亂說亂道,卻要談言教身教,向仍在登講台的語文教師提要求,所謂躬自薄而厚責於人,實在慚愧。——但是,既然要談作文的教,有些意思又不能不說,這兩難的處理辦法似乎是,先交代自己的弱點,然後向現在樂於登講台的廣大的語文教師致敬,再然後是說官話,提要求。

要求是什麼?很簡單,是引路之前先要「識路」,或者換個說法,想要學生通,先要自己「通」。這個簡單的答覆過於概括,實用性不大,還要分析。多年以來,選拔人有德才兼備的說法,這裡無妨就以此說法為綱,說說作語文教師,想要教好,在德才方面要具有哪些條件。

先說德。德,絕頂重要,因為缺少這個,縱使有天大的本領,不想用,就等於沒有。可是關於德,可說的話不多。勉強說是:(1)要有「責任心和積極性」,也就是把教好語文當作自己的神聖事業,兢兢業業,用十分力量干。(2)最好是於責任心和積極性之外,還有「興趣」。俗話說,好者為樂,以為樂,就像集郵家追郵票那樣,前面有大力量吸引著走,比只有責任心從後面推著向前走會好得多,因為必致更快,更保險。不過嚴格說,興趣不完全是德方面的事,或者說,養成之後,它可以編入德的行列;之前就不能不涉及許多德之外的因素,如語文能力的培養,語文教法的磨練等。這裡不多分辨,只是強調一點,至少從功利主義的角度看,興趣比責任心和積極性更為重要,所以無妨看作最上的德。再說才。總的說是要「通」,並且對於由不通到通的過程,能有豐富的經驗和明確的認識。通,由多少說可以包括不同的方面,如白話、文言、散文、詩歌,課內、課外,本國、異邦,等等;由深淺說可以包括不同的程度,從基本通到很通,中間可以排成一大串。也可以大致說,主要包括兩項:(1)講,課文,以及程度相當於課文或略高於課文的課外讀物,不經過準備,能夠理解得差不多(只有比較生僻的拿不準);(2)寫,表情達意,能夠立意明朗,條理清楚,詞句妥貼,語言流暢,不出現夠得上錯誤的缺點。這是一個方面。還有一個方面,是對自己學語文所走的路,有經驗,能認識,就是知道哪條路直,哪條路曲,能夠引導學生走直路,不走曲路。通和經驗都是引路的必要條件,有了這兩個條件,就能夠以身作則,通過言教和身教,比較容易地完成語文教學的任務。

德和才是教好語文課的本錢,有了本錢,要做生意,也能夠做生意。用舊的術語說,本錢是體,做生意是用。說到用,大到傳授系統的語言認識,以及文學史、文學批評的知識等,小到分辨「己已」的寫法不同、「(名)稱(對)稱」的讀音不同等,情況萬千,說也說不盡。為了簡明扼要,以下談言教身教的主要表現,算作舉例,共有四個方面。

(一)博,或說通曉與語文課有關的各個方面。語文課是個超級市場,百貨俱全。在課堂上,教師要從左丘明講到趙樹理;堂下就更不得了,教師是一個人,學生上百,200隻眼睛,200隻耳朵,什麼都看,什麼都聽,看了,聽了,有疑問,會來請教。比如課本上沒有選高鶚的文章,有個學生看《紅樓夢》大感興趣,因而連帶也看了《高蘭墅集》,對於末尾的三篇八股文莫明其妙,於是來問究竟是怎麼回事;又如課本上沒有選果戈里的文章,有個學生看了《欽差大臣》的劇,對於作者大感興趣,來問作者的情況,以及還有什麼著作;等等。總之,上天下地,古今中外,學生都可能來問。當然,有些問題答不上來,應該視為常事,算不了什麼;不過總不如答得上來好,因為這主要不是情面問題,而是帶領學生勇往直前的問題。這就要求教師非博不可。怎樣才能博,用不著說。這裡要著重說明一點,就是,博,不能專吃老本,因為新的與語文教學有關的作品(由創作、翻譯到講教學內容、教學方法的)如雨後春筍,都看自然做不到,總要擇要地看。前面說過,教師和學生要成為一起讀寫的忘年交,其實,從另一個角度看,在讀的方面,教師和學生又是賽跑場上的對手,有互相促進的作用。互相促進,就教師方面說,不進就有掉隊的危險。這是從消極方面說。從積極方面說,是必須進才能當好引路人,才能很好地完成語文教學的任務。說到這裡,不禁又想起前面一再表示的意思:語文教師最艱苦,應該受到破格的尊敬。

(二)有評價的眼力。這是個難於講清楚的問題,或說是難於講得使人人都信服的問題。評價要有標準。標準不見於明文規定,那就必然要來自愛好,或相當大的一部分來自愛好。這同吃館子頗有相通之處,愛吃甜菜的進江蘇館,愛吃辣菜的進四川館,是甜菜好呢還是辣菜好呢?只好承認公有公的理,婆有婆的理。可惜在語文課方面又不能這樣抹稀泥,因為抹稀泥的辦法是應指明道路而不指,聽任學生瞎闖。結果是定標準難,又非定不可。怎麼辦?我的想法,要遵循兩個原則:(1)以文的性質、目的、作用等為依據,以歷代的文論為參考,定個評好壞、定高下的標準。這個意思,前面已經說過,這裡只舉一點點例。如就文的目的說,我們應該承認,深入淺出比淺入深出的好,因為著文的目的是把深刻新穎的情意告訴別人,使人理解;又如李白、杜甫,歷代推為唐代最偉大的詩人,他們的詩作應該是上好的,所謂名下無虛士。(2)定了標準之後,用它衡量作品,要安於大德不逾閑,小德可以出入,就是說,要注意兩端的(明顯的好和明顯的壞),放寬中間的。這樣就可以避免武斷,因苛求而陷於失誤。有了標準,也就是有了眼力。這很重要,因為,一方面可以指給學生前進的路,讀,要多讀什麼,不讀什麼,寫,怎樣寫就好,怎樣寫就不好;一方面可以答覆學生提出的很多有關評價的問題,這自然也是引路。有人也許會說,對學生談評價,是不是太高了?其實是,從學生邁入語文的第一步起就離不開評價。教師是師,師是學的榜樣,因而一舉手一投足都會影響學生前進的方向。在這方面,實況難於多說,只舉一個例。這是感觸,來自涉覽某日報和某晚報,那是末一版,登所謂文藝作品的地方,所刊作品的十之九是粉飾造作、扭扭捏捏、不明不白的,這顯然代表編選者的眼光,是上好的文章必須是粉飾造作的。我常常想,有不少學生寫文章也是這一路,除了書刊文章的影響以外,是不是還有教師的影響?記得當年我在課堂作文,自己不知道好壞,總是跟著教師的紅圈走,現在回想起來,教師的尊手所指,力量竟是如此之大,實在即可感,又可怕。所謂可怕,是失之毫釐,必致謬以千里。話扯得這樣遠,是因為我總是有點杞人憂天,——還是由正面說吧,改善文風是許多渠道,其中語文課應該是重要的一條,而這一條能否暢通無阻,關鍵就在或主要就在語文教師有沒有評價的眼力,能不能指引學生不走上差路。

(三)有多快好省的教學方法。教學法很重要,但是更難。比如說博,如何取得,簡單明確,誰都知道;教法呢,如何能把學生教通,幾乎誰也不知道。在這方面,舊時代是盲人騎瞎馬,雖然也參考前人的經驗,卻沒有科學根據,而是馬融有馬融的教法,二程有二程的教法。最突出的差異是教材,私塾是由「人之初,性本善」開始,改為洋學堂,是由「人、手、足、刀、尺」開始。哪一種合理,科學?很難說,因為我們還沒有這方面的精確的秤;如果以功效為秤,前期、後期都有通的,也都有不通的,還是難於分是非,定高下。時至今日,還都在摸索,也有不少人寫文章,大談其理論,但是難於抹去另一面的事實,是直到現在,我們還沒有找到保證學生必通的辦法。難,主要是由於還沒有建立這方面的科學,但也有不能不因材施教的麻煩。總之,只能試著做,不能打保票。那麼,上面說要有多快好省的教學方法,這不是勉強人挾泰山以超北海嗎?我的意思是有兩點需要注意:(1)要重視方法,就是要經常參考各種辦法,比較其異同,考察,試驗,然後評定其得失,取其所長而舍其所短;(2)尤其要在實踐中考察某些方法的效果,堅決捨棄那些事倍功半的,保留那些事半功倍的。教學語文,寫成文字、大聲宣傳的方法很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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