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節是談寫部分的尾聲。寫完了,補缺糾謬,或精益求精,要修改。古人有「腹稿」的說法,是說初唐四傑中的王勃,因為腹已成稿,所以成文之後可以「不易一字」。這是旁人吹捧。還有「文不加(添字)點(減字)」的說法,是說三國時擊鼓罵曹的禰衡,因為才高,所以下筆便能恰到好處。這是自己吹捧。事實能不能這樣?應該承認,可能還是有的。但這有如從樹上掉下一根枯枝,恰好是合用的拐杖;不過就常情說,拾枯枝作拐杖,總難得恰好合用,所以還要修理修理。因此,在這方面,引昔人為榜樣,我們寧可多信另一端的古事,就是要「易字」,要「加點」。這樣的古事,歷代筆記中記了很多,這裡無妨引一兩件,輕可以為談助,重可以作教訓。先說一位,是大名鼎鼎的歐陽修,傳說他應北宋名宰相韓琦之請,為韓作了《晝錦堂記》,開篇云:「仕宦至將相,富貴歸故鄉。」內容雍容,文字典重。韓琦讀完全篇,大加讚賞。可是過了幾天,歐派人送來另一篇,說前一篇不妥。
韓拿前後兩篇對比,幾乎完全相同,只是後一篇開頭換成「仕宦而至將相,富貴而歸故鄉」,加了兩個「而」字。前後意義無別,只是後一篇,讀起來顯得更頓挫,更凝重。這是連聲音的精粗也不放過。用力求好還不只這一篇,沈作哲《寓簡》記這樣一個故事:「歐公晚年,嘗自竄定平生所為文,用思甚苦。其夫人止之曰:『何自苦如此!尚畏先生嗔耶?』公笑曰:『不畏先生嗔,卻怕後生笑。』」晚年還改,並且改起來沒完沒了。說起沒完沒了,不禁想起自信心強、志氣高、魄力大、外號「拗相公」的王安石,洪邁《容齋續筆》記他一件事:「王荊公絕句云:『京口瓜州一水間,鐘山只隔數重山。春風又綠江南岸,明月何時照我還?』吳中士人家藏其草,初雲『又到江南岸』,圈去『到』字,注曰『不好』,改為『過』。復圈去而改為『入』。旋改為『滿』。凡如是十許字,始定為『綠』。」這位「拗相公」,連變法都未必考慮得這樣周密,可是作詩卻不輕易決定一字。——不憚煩而翻騰這類老古董做什麼呢?是有所感而出此。我有時要看一些現在年輕人寫的東西,其中很不少,不要說求好,甚至連再看一遍的耐心也沒有,比如標點不全,落字,錯字,別字,同是這個意思,這一行用「再」來一次,下一行用「在」說一次,這裡用「既」然,那裡用「即」然,等等;比這些較難駕馭的立意、遣詞等毛病同樣不少就不必說了。自然,手無縛雞之力,求勉強扛鼎是不合適的;但關鍵不是「不能」,而是「不為」,就是說,寫時不用心,又不想補救,修改。這類古事的教訓是,名家如歐、王尚且如此,何況我輩呢!
以下言歸正傳,談為什麼要修改。可以分作幾項說。
(1)一種意思,可用的表達方式(用什麼詞語,組成什麼句式)不只一種,比如甲、乙、丙、丁等。幾種之中可能有高下之別,動筆時所選擇未必就是那個最好的。改,有可能把不好的換為好的,或較好的換為更好的。
(2)動筆時,筆所隨的思路有不很清晰的可能,因而表現在紙面上,就會在立意、條理、措辭等方面出現問題。解鈴還得系鈴人,所以補救之道只能是,過些時候,等思路清晰的時候清理一過,合的留,不合的改。
(3)即使文章出於清晰的思路,過些時候再看,對於其中的某一點或某幾點,也會想得比較周密或更加周密,粗中求細,也要改。
(4)所謂過些時候,間隔可以相當長,這其間,我們會經歷很多事,讀很多作品,尤其讀的作品裡會講到同類的內容,這我們就會受到啟發。再看原來的文章,本來以為天衣無縫的有了缺漏甚至錯誤,至少是本來覺得這樣說合適的,現在看來不如那樣說更妥當,總之,會發現一些問題,所以也得改。
(5)更是常情,人,只要不安於總是吃老本,就會逐漸提高。高了,看舊作就必致發見不足之處,所以也不能不改。
改,有各種情況。以下由小到大,由粗到精,談一些主要的,也只能算作舉例。
(1)規格方面的不妥和錯誤。這方面的問題,上一節剛說過,不重複。
(2)明顯的缺失。如落字、錯字、別字之類,生造詞語之類,造句錯誤(即不通)之類。
(3)標點的不妥和錯誤。這方面的情況很複雜,只能舉一點點例:嚴重的,如複句的兩個分句間用了句號;斥責的句子(這哪裡是開會!)和敘述的句子(我不知道他來不來。)用了問號;等等。輕微的,如對稱的幾部分之間用了分號,最後總括的話之前也用了分號(應該用冒號);引文之前有冒號,末尾點了句號,引號後半卻用在句號裡邊(應該在外邊);等等。
(4)詞語不妥。這概括地說容易,是應該用這個而用了那個。分類說就困難,因為情況千變萬化:由輕微的差別(如「推崇」與「羨慕」,「鄙視」與「看不起」,等等)到重大的差別(如「團結」與「勾結」,「兢兢業業」與「苟苟營營」,等等),中間可以插入一大串。幸而道理很淺顯,可以不多說。
(5)句法不妥。這指的是句式選用不當,因而表達能力受到影響的那些。情況自然很複雜。例如:意思不很鮮明的換為鮮明的(如「我不覺得有任何不合我的心的地方」→「我完全同意」):為了突出當事人的主動性,換被字句為把字句(如「要考的功課都被我溫習完了」→「我把要考的功課都溫習完了」);為了情調委婉,換直陳句為疑問句(如「這樣做很好」→「這樣做不是很好嗎?」);為了化板滯為輕快,換長句為短句(如「我對於是上學好還是就業好這樣的問題是必須考慮考慮之後才能回答的」→「上學好還是就業好,我要考慮考慮再回答」);等等。
(6)詞、語、句的增減。作文有如打仗,要一個戰士發揮一個戰士的作用,而且要發揮最有效的作用。中國傳統的文章風格是求簡,要求意備而文省。魯迅先生也說過將無用的字、句、段刪去的話。近些年來,文章的通病是廢字廢話多,所以所謂「增減」,應該特別重視「減」,就是把凡是刪去不影響意思表達的詞(尤其虛詞)、語、句都刪去。當然,少數地方沒有說清楚,或者應該說而沒有說,也要增。
(7)分段不妥。全文有總的主旨,各段有分的主旨。分的主旨,內部要能合,對外要有別,這是分段的原則。不合這個原則的:不能合的要拆散,即多分段;不能別的要歸攏,即少分段;分合不妥的要另分段。
(8)次序不妥。即條理有問題。作文,怎樣算作有條理?這要就事論事,看是什麼內容,選用什麼寫法,難得一概而論。因此,這裡只能說一句說了等於不說的話:發現意思不顯豁是由於條理不合適,應該不怕費事,甚至大換班,首尾顛倒,也要在所不惜。
(9)內容不妥。這也可大可小。大可以大到全篇要不得,如意思錯誤,見解平庸,或者與人雷同,等等,那就應該扔掉,或者效法古人,用它覆瓿。一般說,內容不妥,絕大多數是部分有問題,那就哪裡錯了哪裡改:不該說的刪,該說而沒有說的補,說得不對路的換成對路的。
(10)修辭方面的推敲潤澤。修辭是個百貨大倉庫,包羅萬象;還有,神而明之,存乎其人:甚至只要求舉例也很難。這裡只好偷巧,還是拉古人來解圍,如王荊公的「春風又綠江南岸」的「綠」,歐陽文忠公的「仕宦而至將相」的「而」,都是用力修辭,以至追求到顏色和聲音。我們應該學習這種精益求精的精神,成篇之後,用心捉摸,把勉強可用的改為鮮明生動的。
(11)題目的變動。這像是很奇怪,文章是對準題目作的,怎麼會有變動題目的情況出現呢?事情是這樣:有時候,就題作文,忽而興之所至,連類而及,寫入不切題的內容,而偏巧,文章寫得還不壞,這就不應該削足適履,而應該愛護足,把履換一換。標題也是一種技術,甚至藝術,利用它,有時候可以點鐵成金,至少是化險為夷。比如題目是「校園」,寫完一看,校外也寫了不少,而且寫得相當好,難於割愛,那就不妨把題目改為「校園內外」,這不就水乳交融了嗎?(12)篇幅的調整。前面談題與文的時候曾提到,小題可以大作,大題可以小作,這與篇幅的調整有關係。這裡想談的不是那樣的大道理,而是應付有時候會遇見的編輯先生頒布的小條例,比如電台廣播稿,半小時,字數多不得過五千,少不得少於四干八,報紙副刊「花邊文學」常常更嚴格,必須一千以內的若干字,等等。怎麼辦?起草的時候自然不能像銀行數票子那樣,一五一十,十五二十,只能心裡大致估計著。寫完算字數,難免多一些或少一些,為了遵照辦理,也要用修改來解決,多,刪,少,補。
此外自然還有種種問題需要在修改中解決,可以准上例,相機處理。
下面談談改的時間。
(1)邊寫邊改。我的經驗,寫文章,寫了一些,尤其中間停一會的時候,繼續寫,常常要念念前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