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三一 規格之類

上一節談風格,往高處鑽了一程;高容易無根,要迷途知返。或者說,試唱陽春白雪,很少人聽,那就還是變玄想為實際,唱唱下里巴人吧。——並且是最下的下里巴人,就是本節題目所說,「規格」之類。起因是這樣:一篇文章,寫完了,給人看,人家看,讀,甚至用眼一掃,印象不是「清清楚楚」,而是「亂七八糟」,這是怎麼回事?亂七八糟的印象,來源可能有多種,比如某種意思明顯說不通,某兩個句子明顯連不上,等等,是內容和表達方面的缺點,前面已經談過,不屬於這裡所謂規格之類。這裡所謂規格,是最低等的,如一段開頭應該低兩格,卻低了一格,序碼(一)(二)(三)(四),卻用了(一)(二)(3)(四),等等。常見的使人感到亂七八糟的原因還有規格之外的,這主要是「標點」和「字形」(即書法),可以納入「之類」。簡單說吧,本節是想談三方面的缺點:一是規格,二是標點,三是書法;目的是化亂七八糟為清清楚楚。

(一)規格

規格,事似乎很小,內容卻很繁瑣,影響卻很討厭;做編輯出版工作的人多半很怕它,尤其整理大部頭著作,幾乎不敢設想在這方面不出問題。這裡可以大事化小,只談一篇文章。但這也會牽涉多方面的問題,難於列舉。以下由粗到精,談一些常見的情況,只能說是舉例。

(1)抄寫的用紙。我說說使我頭疼的經驗。很多次,年輕人送來自己的文章請我看,請我修改,用的紙卻是沒格的,字很小,兩字之間、兩行之間的距離也很小,映入眼帘,密密麻麻,看清楚,不容易,動筆改,更不容易,這使我很為難。其實這對作者也不利,比如說,文字完全相同,抄兩份,一份如剛才所說,另一份用格紙,抄是清朗悅目,送給什麼人評分,很可能,前一份評60分,後一份評80分。就說是為包裝心理所左右吧,反正事實是這樣,不清朗悅目就不能予人以好印象,就要降低分數。還有一次,一篇投稿送給我看,竟也是密密麻麻體,我大致看看,覺得即使想修改也難於下筆,只好退回去。作文用紙是小節,所以不憚煩而諄諄言之,是因為不少年輕人不注意這起碼的要求,起步便錯,其他就更不可問了。

(2)種種格式。屬於這個門類的事物很不少,只能舉一點點例。這可以從性質方面概括一下:凡是表現為位置不妥的都算。例如:a.分節標題,有的在一行的中間,有的不在一行的中間。b.序碼與其後的文字間,有的空一格,有的不空。c.每段開頭低兩格卻忘了低格或低了一格。d.引文獨立抄,首行低三格,以下各行,此處低三格,他處低一格。e.標點,應該參考出版物的格式,一行頭一格不出現「,」「;」「。」

「?」等符號,末一格不出現「「」「《」「(」「[」等符號,可是抄成這樣。此外還可能出現一此位置不妥的情況,可以類推。

(3)序碼的排列。內容複雜的文章,尤其科學性的,常常要分成大大小小的類,用幾套序碼標明。如(一)(二)(三)、(1)(2)(3)、(a)(b)(c)等。這要注意兩方面的協調:a.大類、小類要分清,如(一)(二)等表大類,(1)(2)等表大類之下的小類,(a)(b)等表小類之下的更小類,等等,不可混淆;b.表一類的序碼不可出現異型的,如(1)(2)(3)這一組裡不可忽然來個(四)。有的人不很重視這方面的協調,結果就造成混亂。

(4)引文的核對。作文,有時要引用他人(包括古人)的文字,以為一臂之助。昔人在這方面不很拘謹,常常出現大同小異的情況。這不是因為他們缺乏責任心,而常常是因為他們高明,古書差不多都能背,因而行文時不查,如顧亭林和近人王國維就是這樣。這種作風,我們現在不應該學。可是有的人偏偏在這方面慣於不拘謹,引他人的文字,馬馬虎虎,大致一抄,不核對,甚至憑自己的印象,把不是人家的話安在人家頭上。這很不好,因為一方面是表示自己馬大哈,一方面是表示對人不尊重。

(5)字體。應該寫「車」而寫成「車」,應該寫「樓」而寫成「樓」,這是應該用簡體而用了繁體;應該寫「略」而寫成「畧」,應該寫「恥」而寫成「恥」,這是不應該用異體而用了異體;都是不合規定。同一篇文章多次使用同一個字,這裡用合於規定的,那裡用不合規定的,也應該算作規格方面的缺點。

(6)用語的統一。同一個意思或同一種關係,可以用這個詞語表示,也可以用那個詞語表示,這裡沒有對錯問題;但作為使用的人或作者,他就會碰到怎樣選定並維持什麼表達習慣的問題。如果不注意,靈機一動,隨手拈來,這裡這樣,那裡那樣,就會使明眼的讀者感到作者頭腦不清晰,表現在文章里是亂七八糟。這方面的情況幾乎多到無限,也只能舉一點點例。a.最常見的和最突出的例是「的」、「地」、「得」的分化和不分化。分,不分,都不錯,只是不許在同一篇文章里忽而分忽而不分,如「仔細地看」與「耐心的講解」並存,「做得很對」與「樂的她眼淚都掉下來了」並存,等等。b.表示時間也會出現這類問題,如「公元」與「公曆」並存,「陰曆」與「農曆」並存,「1936年」與「一九七八年」並存,等等。c.在用字方面出現這類問題的機會更多,如「成分」與「成份」並存,「計畫」與「計畫」並存,「辭章」與「詞章」並存,「做工」與「作工」並存,等等。d.稱謂也有這類問題,如「老祖母」與「奶奶」並存,「父親」與「爸爸」甚至「爹」並存,等等。這裡需要說明一下,用語統一與表這方式多變是互不相擾的兩回事,如「傷心」與「難過」、「我下午來」與「下午我來」之類屬於表達方式的變化,當然不在規格混亂之列。

(二)標點

標點有對錯的分別,這裡是談規格之類,可以不管。管的是以下這些情況。

(1)標點不全(同時也不清楚)。我見過的許多密密麻麻體,其中不少是兼有這個缺點的,好像完全憑興之所至,想到就點,沒想到就不點。還清楚地記得有一篇,是文章末尾一個字之後也沒有標點。

(2)標點不清楚。年輕人寫文章,有這種毛病的很不少。常見的現象是:有些句號是非常小的圓點,顯然是用鋼筆尖一戳而成;頓號和逗號分不清楚;問號和嘆號分不清楚;引號不是「」,而是XX;等等。

(3)用格紙寫,少數人標點不佔一格。這總的看來顯得很擁擠,不清楚。還會出現其他問題,如引號後半與它下面的標點,就常常成為」。,而不是。」或」。,以致(如果排印)

排版工人感到無所適從。

(4)意思相類、結構相同的處所,標點不一致。如同是「秦漢」,這裡寫「秦漢」,那裡寫「秦、漢」;同是「總會成功的吧」,這裡寫「總會成功的吧。」那裡寫「總會成功的吧?」

等等。

標點,對錯當然關係重大。以上舉的幾種不是對錯問題,而是應起作用而沒有很好地完成任務的問題。任務不能完成,就影響說也是不可輕視的。

(三)書法

本節所談規格、標點、書法三者,書法是最麻煩的問題,因為:(1)亂七八糟的印象絕大部分由此而來;(2)即使明白了,注意了,也不是短期內所能改正。比如說,作文應該用格紙抄,你沒用,錯了,明白以後,下次改用格紙,解決了;書法就不成,這次寫得不好,知道不對,可是積習難改,甚至不知道應該怎樣改,下次寫,不走老路就很難。書法是一種要求,有高低二義:高的,寫得美,成家;低的,寫得清楚整齊,容易辨認,也不難看。這裡所謂書法的要求當然指低的,甚至低之又低,只要求寫得像漢字,而不是中西文的混合體。現在年輕人練習寫字的情況,與科舉時代的讀書人完全不同了。那時候,讀四書五經,作八股,寫字,同等重要,字寫得不像樣就不能考中秀才、舉人和進士,考中進士,字如果差些就不能進翰林院。因此,他們必須從小就抱著幾本帖(主要是唐人楷書)練。現在,情況完全不同了,(1)字好壞不再是升降的條件;(2)多用鋼筆和鉛筆(書寫工具自然會影響字體);(3)常常既寫中文,又寫西文(中文筆畫基本是走直線,西方相反);(4)書法的練習,機會不多,要求不嚴。幾種條件加起來,其和是寫漢字而不像漢字,既難認,又難看。這表現在作文方面是以下各種現象:

(1)字太小,沒有舒展清爽的形態,因而給人的印象是密密麻麻,含混不清。人使用文字,是通過不同的形體表達和領會意義的,形體的區別越明顯,意義的顯示就越清楚。字太小,同時筆畫又不清晰,於是不同的字,常常看不出有明顯的區別,領會意義就比較難了。

(2)筆畫形狀不對。漢字筆畫都有一定的形狀,就是常說的橫平豎直。現在許多年輕人不管這些,而是從心所欲,如「橫」寫成「點」或小「撇」(亠、示),重迭的「橫」寫成「豎」(亠、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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