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九 順口和悅耳

上一節《藕斷絲連》中說到:「有的寫法,念,一聽就順溜,或相反,一聽就彆扭。」那主要是從思路方面說的。同樣的思路,可以表現為不同的語句;不同的語句,由念和聽時順不順這個角度看,價值有相等的可能,也有很不相等的可能。很不相等的情況是:同樣的意思,這樣寫,順溜,那樣寫,彆扭。這順溜和彆扭,主要是表達方面的問題。作文,遣詞造句,當然要儘力求順溜,避免彆扭。念著、聽著順溜,不彆扭,是表達方面的一個境界,能否達到或接近此境界,尺度是念和聽時的感受,就是通常說的「順口」(從念的方面說)和「悅耳」(從聽的方面說)。

這裡把順口和悅耳看作一回事,還需要給「順口」加上一點點限制。記得多年以前,一個弟弟行輩的同鄉考官費學校,作文題目是「我的家鄉」,交卷後同我說,他作得很得意。我問他怎麼寫的,他說開頭是:「我的家鄉,住在一個村莊,雖然沒有良田千頃,卻也不少斗米斗糧。……」念了一段,問我的意見,我說:「這種通篇湊韻順口溜的寫法,評卷的人也許未必欣賞。」後來出榜,果然名落孫山。這位同鄉所以這樣寫,是因為很少讀書,即俗話所說肚子里沒有墨水,而又想出奇制勝。照常例應該散行的文章用韻確是奇,可惜他不知道這順口溜的奇給人的印象是不典重,不雅馴。言歸正傳,本篇所謂順口,是指讀時輕快流利,不磕磕絆絆,而不是順口溜。這樣,順口和悅耳就可以看作一回事了。

輕快流利好,或說順口、悅耳好,這是不是不需要證明的自明之理呢?自然不是。相反的主張或作風也很有一些。(1)有時候故意生澀一下,以表現沉鬱的意境,或者使輕快流利的步伐略有變化,如韓愈《送董邵南序》的「燕趙古稱多感慨悲歌之士」屬於前者,張岱《西湖七月半》的「亦看月而欲人看其看月者,看之」屬於後者。這類歪打正著的寫法是有所為而發,要另眼看待。(2)有意地通篇生澀,以難讀難解顯奇警的也有,如唐朝的樊宗師,所作《絳守居園池記》,甚至連斷句也很難。幸而這樣的人很少,可以不多計較。(3)以生澀為高,文學史上還可以成為流派,如明朝晚期的竟陵派,他們的所求正是念著、聽著都彆扭。辦法是文筆不走熟路,如偏偏把名詞用作動詞,習慣的語句次序甲乙丙,偏偏說成乙甲丙或丙乙甲。劉侗、於奕正《帝京景物略》是這派的典型作品,有北京古籍出版社新印本,如果想嘗嘗彆扭的滋味,可以找來看看。(4)現代的,像竟陵派那樣故意求彆扭的大概沒有了,可是設想「文」應該是文,應該寫得端重曲折,比喻說,像演員演出那樣,塗脂抹粉,扭扭捏捏的,或直說是文謅謅,不像「話」的,還是隨處可見。設想,程度有深淺之分。深的,背後可能有系統的理論為後盾,這就成為順口和悅耳的反對派,或者以為順口和悅耳應該指另一種內容。淺的,因為耳濡目染大多是這個調調,於是以為,既然寫在紙上成為文,就應該是這個調調。不管是深的還是淺的,在對順口和悅耳的態度方面都可以算作一派。本節所說是推崇順口和悅耳的,道不同,安於不相為謀不是辨明是非的辦法。如何辨明,留到下面說。(5)也是現代的,我的經驗,是少數人,知道輕快流利、鮮明如話是個好文風,可是拿起筆,筆偏偏不聽話,左修右飾,寫出來還是那個沉悶冗長、磕磕絆絆的調調,也就是不能順口和悅耳。

以上所舉五種並不都是順口和悅耳的反對派。第(5)種不用說,只是望道而未之見。就是第(3)種,他們大概也會說,照他們那樣寫,順口或者談不上,但他們聽來卻是悅耳的。第(4)種呢,也總不至於公然認為順口和悅耳不好吧?所以,平心而論,他們的看法大致是:(1)模糊一些的,下筆成文,順口、悅耳與否無所謂,也就是沒有認真考慮過這個問題;或者(2)清晰一些的,認為文謅謅,不像話,同樣可以順口和悅耳。這樣,爭論就由應否順口和悅耳轉移到,怎麼樣的語句才能順口和悅耳。說得明顯一些是:是文謅謅的風格順口、悅耳呢,還是像話的風格順口、悅耳呢?

我個人是推重像話的文風的,至於理由,前面《辭達而已矣》和《言文距離》兩節里已經談了不少,不必重複。這裡從反面說一點意思,算作補充。(1)順口的「口」,悅耳的「耳」,顯然是就「話」說的,因而可以說,「順」和「悅」是話的天下,你想要順和悅,就不能不向話靠攏。只舉一個例,兩個人都住在臨街的房子里,有人問他們:「你們的住處安靜嗎?」甲答:「瀕臨大街,怎麼安靜!」乙答:「緊靠著大街,怎麼安靜!」「瀕臨」是文謅謅,不像話,不管別人感覺如何,我總覺得不如「緊靠著」順口、悅耳。(2)文,流行的是長句子多,這就難於輕快流利,也就不容易順口和悅耳。(3)文,話里罕用的句式多,這也容易使讀者感到生硬彆扭。

其實,五四以後,寫文要像話的主張,至少從理論上說,應該是大家都首肯的。問題在於實行。不能行有多種原因,前面《言文距離》一節已經談過。這裡只說一點點,是事實是文經常不能甚至不願意跟著話走。這有如淘氣的孩子隨著大人逛公園,總是離開大路,向這邊去看花,向那邊去爬樹。這也難怪,因為兩旁總會有引誘之物。引誘文離開話的力量很有一些,就近幾十年說,比較強大的有理論文字,有譯文和准譯文,都句子長,攙合外國味,格調沉重而板滯。這樣的文章量很多,力量很大,一般執筆為文的人自然照貓畫虎,總之是積習難改。有人也許會引西方某哲學家的怪論為理由,說凡是已然的都是應然的,就是說,文離開話是勢所必然,也不壞。我卻有個相反的想法,或說希望,是文向話靠攏並非不可能,並非不好。就說長句子吧,先秦諸子寫理論文字,句子並不長;嚴復譯了許多西方名著,句子也不長。自然,我也承認,言文重合,就某些內容說,相當難,也不必要。這裡大事化小,我只想說明一點:寫成文章,不管是誰念誰聽,順口和悅耳都是個應該寤寐以求的境界,而達到此境界的最重要的方法是向話靠攏,重合做不到,接近也好。

向話靠攏是個原則;辦法難免還有超出原則的。以下說辦法,也就是作文,求順口和悅耳,在表達方面應該注意些什麼。

(一)盡量少用多見於書面、少見甚至不見於口語的詞句(包括譯文式的)。理由用不著說,因為念著、聽著都生僻,就既不順口,又不悅耳。但這裡需要略加解釋,就是這個要求有時候要容許例外。這主要指兩種情況:(1)表達某種非常識的內容,如新而深的科學知識,口語無能為力,那就不能不容許例外。(2)有時候,書面語里出現一些不見於口語的表達方式,有概括、嚴密、細緻等優點,就語言應求豐富說,這是口語應該吸收的,當然也要容許例外。

附帶談一個與此有關的問題,就是可以不可以攙用文言成分。這個問題很複雜,常常要因人或因場合而異。原則是可以入話的,入文也不妨礙順口和悅耳。可是話,因人而不同,因場合而不同,比如交談的是兩位很熟悉古典的人,話里就難免出現「不亦樂乎」、「未之有也」之類,如果交談的是兩位青少年就不會這樣。那麼,如果執筆的是這兩位熟悉古典的人,是不是可以把「不亦樂乎」、「未之有也」照說時那樣寫到文里呢?機械地規定是難的。我的意見,原則可以看人下菜碟:如果讀者是一般人,那就一般人看來、聽來不很生僻的文言詞語可以放進去,過於生僻的最好不用。有的人希望白話能夠統一天下,甚至主張成語(文氣太重或典故性的)也最好不用,這恐怕未必合適,——自然也辦不到,因為成語已經成為現代語辭彙的一部分,在話中扎了根。這裡無妨用一句像是相當模稜的話總括一下,算作結論,是:凡是放在話里不生硬,念著、聽著也協調的文言成分,寫在文里也未嘗不可。

(二)盡量多用短句,少用長句。短句多是話的特點。流行的文恰好相反,多有拉不斷扯不斷的長句。長句多,念著、聽著沉悶,不幹凈利落,因而不能順口和悅耳。習慣用長句寫,改為用短句,不很容易。辦法是學「話」;更重要的是改變認識,知道像話比不像話好。

(三)盡量求句式多變化,避免千篇一律。句式,由不同的角度可以分為不同的若干類,一類句式(尤其冗長的)連續用,如常見的「這提出了……問題,闡明了……主張,揭示了……內幕,批判了……觀點,開創了……一頁」,念著、聽著都板滯沉悶,不能順口、悅耳。

(四)間或注意一點聲律。這在古典作品中是常見的,詩詞且不說,只說散文,如「山高(平聲)月小(仄聲)」是當句先平後仄(兩個音節是一個單位,以後一個為主),「西望夏口(仄聲),東望武昌(平聲)」是兩句末尾先仄後平。這樣聲音的對稱變化可以產生順口、悅耳的效果,能不能移用於現代語呢?我想是可以的,比如不久前看電視,一位女解說員介紹元宵節燈會的熱鬧,其中有「人歡年豐(平平平平)」的說法,這換成「人樂年豐(平仄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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