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三 題與文

從這一節起談「寫」的表達方面,或者可以看作這本小書的重點。作文一般是就題發揮,所以先談題與文的關係。題大致說有兩類:(1)他人命題,自然是題在文先;(2)自己命題,題可以在文先,也可以、甚至常常在文後。

題在文先,即所謂命題作文,上學時期的練習幾乎都用這種形式。這樣,他人命題,自己作,見題之後的思和寫要怎麼樣進行呢?首先當然是體會題意。文題之意,古代有些是難於先知的,如枚乘《七發》、柳宗元《三戒》,不看文就不能知道是哪七種、哪三種;即使沒有數目問題,如韓愈《進學解》、李翱《復性書》,別人也難於知道究竟要怎樣解、怎樣復。到現代,這種情形幾乎沒有了,絕大多數文題淺明確定,一看就知道命題人的意之所向。自然,例外總會有的,如有的人很不願意平實,或者想引出文的新境界,於是在命題上求新奇。這有多種辦法,如「侵晨」、「雨」之類是簡約,「進與退之間」、「在發憤的道路上」之類是含蓄,「杜鵑歸去的時候」、「月下的沉思」之類是粉飾,等等。遇見這樣的題目,體會題意就會比較費思索。如果想知道的是命題人的確切用意,這就相當難。但它也有易的一面,因為意不確定,那就只要沾上邊就不能算錯。以「雨」為例,可以寫一篇記敘文,記某一天下雨或遇雨的情況,也可以寫一篇說明文,說明雨的成因以及與農業的關係等,只要寫的是雨,命題人就沒有理由說文不對題,事實常常是,命題人要求的正是這樣的可此可彼的自由。

淺明確定的題就沒有這樣的自由嗎?也不然。這自然要看是什麼樣的題目。有的題目明顯地表示命題人的意願,如「讀書的益處」,作者的自由就小,因為不能說有害處。但也不是毫無自由,即使內容方面不容許有較多的出入,表達方面還是可以獨出心裁的,譬如不寫成一、二、三、四的條條,而寫成先無知後有知的感受。較多的題目不表示或不明顯地表示命題人的意願,如只是「讀書」,作者的自由就大多了。首先是內容方面。應該說,與讀書有關的內容是無限的,選定哪一種,可以由兩方面的條件來決定。一個條件是「興趣」。與讀書有關的事,有不少是自己的經歷,也有些不直接屬於自己,是自己的見聞,這些,一齊或大部分擁上心頭,於是可以衡量一下,對哪一種最感興趣就寫哪一種。另一個條件是「見識」。所謂見識,是對於讀書的某一個方面有獨到之見,或說有值得別人參考的意見;獨到,值得參考,寫成文章才有分量,有用,所以就應該寫這一種。興趣和見識能夠協調,就是既有興趣又有見識,最好;萬一不能協調,應該舍興趣而取見識,因為沒有見識的結果是內容空洞無物,那就是作了等於不作。

其次是表達方面,選擇的自由也是很多的。同樣的內容,可以寫成不同的體裁,如抒情的散文或者說理的議論文。同樣的體裁,如議論文,可以用不同的方式來論證,如先提出論點而後舉論據,或者先舉論據而後提出論點。此外,詳略、正反、虛實等等也可以隨心所欲,只要運用得當,都可以殊途而同歸。

同一個題目,有選擇內容的自由,有選擇表達方式的自由,這是方便說;其實是內容離不開表達,表達離不開內容,審題之後,寫的自由總是內容和表達混在一起的。以下混在一起談談審題之後、成文之前的運籌,也就是怎麼樣使文與題能夠巧妙地配合。這情況千變萬化,只能舉一點點例,其餘可以類推。

(一)常與變。常是順著題意寫,或者說,照一般人所預期的那樣寫。如題目是「我的老師」,成文,是記某一位老師的為人和自己的觀感,是常;成文,不是寫人,而是寫看到蜜蜂為集體而忘我地勞動,受啟發,決心向蜜蜂學習,丟掉自己的私利觀念,是變。作文,有題,要扣緊題目寫,所以通常是走常道。但也不是不可以變,變,只要意思好,與題在某方面能對應,也可以算是扣緊題目寫。只是要記住,變必須是意思的需要,不可為變而變,立異以為高。

(二)大題小作與小題大作。科舉時代作八股文,命題有大小,如「吾日三省吾身,為人謀而不忠乎?與朋友交而不信乎?傳不習乎?」是大題,「吾身」是小題,八股文規格有定,字數大致有定,所以大題須小作,小題須大作,以期能夠多而不臃腫,少而不單薄。這是逞慧心,慧心之下有自由。這種逞慧心的辦法可以移用於現在,就是不管題目怎麼樣,我們可以依照自己的意願,欲長則長,欲短則短,欲詳則詳,欲略則略,欲重此則重此,欲重彼則重彼。結果是,重大的題目,也許提綱挈領或輕輕點染就完篇了,而狹小的題目,也許推心置腹或面面俱到而成為大篇章。

(三)正題反作與反題正作。某一題目,依通例,應該表示正面的意見,題是正題,依通例作是正作;不依通例,而表示反面的意見,是反作。某一題目,依通例,應該表示反面的意見,題是反題,依通例作是反作;不依通例,而表示正面的意見,是正作。不依通例,是因為自己有不同於通例的意見,言為心聲,所以正題反作、反題正作都是對的。這種寫法,如果真是出於心聲,就會給讀者以既新奇又真摯的感覺。歷史上這類文章也頗有一些,如元好問的《市隱齋記》是應人的請求寫的,依通例應該說些頌揚市隱齋主人的話,可是偏偏不說,而相當露骨地說了些市隱乃假清高真鄙俗的諷刺話。這新奇是心聲,不是故意玩花樣,所以成為有深遠意義的名文。

(四)就題寫與就己寫。這所謂「就」是偏於,因為任何文章都不會完全離開題或完全離開自己。就題寫是常態,可以不說。所謂就己寫是借他人酒杯澆自己塊壘,或者觸景生情,有千言萬語必吐之而後快。古典的名文中這類的不少,如司馬遷的《伯夷列傳》就是典型的一篇。伯夷、叔齊弟兄事,歷史傳說很簡單,可寫的不多,太史公為什麼要寫他們呢?是想傾吐自己的一肚子憤懣。許多人,世風,與自己的清高剛正的理想相距太遠,他看不過去,想矯世俗,可是心有餘而力不足,只好把牢騷和眼淚都寫在文章里。像這樣的文章,表面是寫伯夷、叔齊,而實際是寫自己,所以千百年後還能引出讀者的同情之淚。這就告訴我們,就己寫的辦法不只可以用,如果用得適當,還會有大成就。

(五)因相關而岔出。文是思路的痕迹、思路的文字化。對於同一個主題,不同的人思路必不同,同一個人,不同的時間,思路也可能很不同。思總是由甲及乙;可是,甲已定,乙究竟會是什麼,那就很不一定。關聯總是有的,但關聯的線千頭萬緒,所以如何聯都是可能的,合理的。例如同是風吹竹葉,甲可以想到吃竹筍,乙卻想到故人來。因此,可能有這種情況,順著思路寫,大道多歧,越岔越遠,甚至岔到像是與題無關,怎麼辦?一個辦法是收回來,最後與題目照應一下,這是放風箏的形式,雖然飄出去很遠,卻有一條線牽著。也可以不收回來照應,這是射箭的形式,雖然不回來,總是由弓那裡發出去的,仍然可以算作形離題而神不離題。

總之,同一個題目,寫法可以千變萬化;應該以興趣和見識為準繩定取捨,而不為題目所拘。

以上是說他人命題。作文,還可以自己標題。自己標題,文無限,題也無限,很難具體說應該怎麼辦。大致說要注意這樣幾個原則:(1)要切合文意。內容是西瓜,標「東瓜」當然不對,標「瓜」也不恰當,一定要標「西瓜」。(2)要能明白顯示文意,不勞讀者猜測。就是說,過於晦澀迷離不好。(3)要能引人入勝,使讀者看到題目就想知道內容。但要注意,不可浮誇、輕佻,使讀者有不鄭重的印象。(4)要典重,稍有含蓄。這是暗示讀者文章內容有分量,值得仔細研讀。(5)標題還要注意聲音的和諧。這同題目長短有關係,一般說,過長過短都不好。還同音節數目甚至平仄有關係,如「長城遊記」(2、2)比「八達嶺遊記」(3、2)好,「香山古寺」(平平仄仄)比「香山新亭」(平平平平)好。

自己寫文,標題不是什麼難事,但恰恰做到好處也並不容易。這要多向名作家(如魯迅先生,標題花樣就特別多)學習,並多體會、嘗試,求漸漸能夠神而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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