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九 熟練與知識

上一節說多讀多寫是學作文的靈丹妙藥,推想不少讀者看了會感到不滿意。不滿意可能有各種情況。(1)想買的是新發明的特效靈方,看看招牌,賣的卻還是祖傳狗皮膏,未免喪氣。(2)因為想快,所以才來問你,得的答覆卻是快不了,真是大失所望。(3)作文是學語言,語言有規律,不提規律而強調多讀多寫,輕一些說是少慢差費,重一些說是老框框誤人。可能還有(4)(5)等,難於列舉。已舉的三種,(1)(2),所供非所求,用不著辯解,暫可各行其是,對錯留待事實證明。(3)涉及在語言的學習中多讀多寫與理性知識的關係以及如何利用等問題,就目前說,大家的認識還不一致,甚至很有分歧,所以需要多說幾句。

為了頭緒清楚,容易說明,(1)我們暫且把多讀多寫(熟)和理性知識(知)看作可以獨立的兩條路;(2)所謂理性知識限定組詞造句的知識,即語法知識。兩者的關係以及如何利用的問題主要是在教和學中如何處理兩者的「分合」

「輕重」「先後」的問題。

分合問題和輕重問題是相關的,這裡可以從分合說起。絕對的分也許是不可能的;那麼就說相對的分,即重視或有意地重視一面而放鬆另一面。

小時候聽老一輩的人說,他們上學,讀,由《百家姓》、《三字經》而《四書》、《五經》,都是先背誦後開講。講,也只是釋義,如《論語》「學而時習之」,只是說學了還要常常溫習它,並不說「學」和「習」是連動結構,「之」是代詞作賓語。寫,比如準備對對子,先念「雲對雨,雪對風,晚照對晴空」,也只是死背,不說「雲對雨」是名詞對名詞,「晚照對晴空」是偏正結構對偏正結構。這是特別重視「熟」的一方面,放鬆甚至不管「知」,即組詞造句規律的一面。

相反的做法,就現在說,即只講組詞造句的規律而不讀不寫的自然沒有,因為語文課的內容是既要學範文又要作文。問題在於怎樣對待範文和作文。據說近年來有一種趨勢,或者縮小一些,說有些從事語文工作的人和學習語文的人,當然是出於一片好心,願意在語文的學習中找到多快好省之道。

希望費時不多而收穫不少,博覽經史子集、熟讀《史》、《漢》一類的老辦法自然不能用,於是就想到語言規律。這像是綱,有概括力,如果能夠綱舉目張,則結果必是聞一以知十,張口執筆都能從心所欲不逾矩,豈不很好?這樣想,表現在教和學上是把相當多的力量用在語句分析上,某一詞、某一語、某一句是什麼結構,某一結構表示什麼意義,宜於怎樣圖解,有什麼相關的對錯規律,甚至向更深遠處發揮,兩種鄰近的形式怎樣畫界,各專家有什麼不同看法,等等。這是特別重視「知」的一面,即使本意並不想忽視多讀多寫,而事實上總不能不放鬆了多讀多寫,因為時間有限,精力有限,多買了油就不得不少買醋。

死背的辦法往矣,可以不去管它。以知統熟甚至以知代熟的辦法是新的,我們不能不考察一下,效果究竟如何。我沒有多的統計材料,但我有時聽見年輕人說,他覺得這方面的知識太複雜,題目太難做,功課壓著,沒時間念課外書,有時拿起筆,有點意思也不知道怎麼寫。我推測,有這種苦惱的年輕人一定不只三五個,因為我自己的經驗,學會語言,讀別人寫的能懂,自己有什麼意思能說能寫,主要不是從能夠分析語句、記得語法規律來。這有多種理由。(1)學語言同學數理化不一樣,主要不是學所以如此說之「理」,而是學所以如此說的「習慣」。所以如此說,有時像是有理可講,而常常是無理可講。記得前幾年,「恢複疲勞」的說法像是出現不久,有的同志口誅筆伐,認為不通;我說,看有多少人這樣說吧,如果已經超過百分之五十,也只好接受,縱使不心甘情願。一位同志不同意我的向勢力屈服的態度,舉出邏輯的理由來,我說,要講邏輯,「救火」早該死亡了,所以不死者,只是因為大家都這樣說,只好接受。大家都這樣說,即所謂習慣。理容許類推,習慣常常不容許類推,例如你不能由「鎖門」類推而說「鑰匙門」,不能因為「好容易,好不容易」同義類推而認為「很高興,很不高興」同義。理不可靠或不十分可靠,只好學習慣;學習慣,除「熟」以外還有什麼辦法?上一節曾說小孩子學說話的情況,他們一不上課堂,二不查詞典,自然更不講語法,只是隨著大人瞎嘟嘟,漸漸也就學會了,而且絕不會把「坐車」說成「車坐」。到他們已經說慣了「坐車」的時候,你給講講這是動賓結構,要動在賓前(可惜這條規律也不是處處可行),自然也無不可,但用處總的不大的。(2)析句,圖解,如果真能夠指導語言運用,我們就不能不想到一個問題,就目前的語法學水平說,有不少語句還不能分析,至少是沒有定論,怎麼運用?(3)假定已經定了論,成為明確的規律,我們總要承認,一切語法規律都是概括的(如名詞可以用形容詞修飾,並不說某一名詞可以用某一形容詞修飾),容許例外的(如主在謂前,容許主在謂後)。這樣的規律,即使能下達,也常常不能判定某具體說法的對錯(如「解放問題」錯,並不是因為違反語法規律)。(4)有人問你,要答話,或者有點什麼意思,需要寫出來,你總不能先查核規律,而要出口成章,下筆成文,這當機立斷的本事自然只能來自熟。(5)講規律,不得不大談結構的威力,其實,如「辦事」是動賓,「辦完」是動補,顯然不是因為先辨清結構才能確定意義,而是因意義而判定結構。(6)解放初期,呂淑湘、朱德熙二位先生寫了《語法修辭講話》,就理而通於實用說,這是個創舉,也實在做得切實細緻,很多人認為確是可以作為治文病的良藥。可是效果如何呢?三十年過去了,文病似乎並未顯著地減少以至接近絕跡,《語法修辭講話》尚且如此,其他未必切合實際的知識就可想而知了。(7)記得同搞語法的同志談過不只一次,聽話,看文章,碰到錯誤的說法,總是先直觀地感到它不對,至於為什麼不對,那要後一步,思索一下,才能說出這不合什麼法,而更多的是不合習慣。這可以說明,就是在判定對錯上,佔上風的仍舊是習慣,不是知識。

以上是說,在學習語言方面,知的作用並不像想像的那樣大。問題還不到此為止,因為過於強調知,它就不可避免地要擴張地盤,侵犯熟。幾個月以前,一個念業餘什麼學校的年輕人來,求我幫她分析一個文言句子。句子結構複雜,不好辦,我就問她分析這個做什麼。她說是老師要求全篇都分析,這樣掌握了結構規律,學通文言就容易了。這位老師的辦法自然過於極端,不宜於當作概其餘的例,但它足以說明一種情況,是這樣強調知,縱使並不有意地壓低熟,也難免產生兩種不可忽視的影響:(1)許多時間讓分析結構佔去,多讀多寫自然更難做到;(2)有時更嚴重,使學的人感到如墜五里霧中,越學越莫明其妙。

那麼,知在語言的學習中就毫無功用嗎?據我所知,有些同志是這樣看的,還常常舉出理由,說司馬遷、魯迅等都沒學過語法。這自然也是事實,不過我們也要承認,他們雖然不背法條,卻由於精熟,心中自有未曾察覺的清清楚楚的法。一般人沒有他們那樣精熟,心中沒有那樣清清楚楚的法,拿起筆,從心所欲就難免出毛病。這毛病,可以只用熟的一味葯治,但我覺得,為了收效快,效果穩定,總不如雙管齊下,用熟和知兩味葯治。說到這裡,有的讀者或者要產生疑問,因為在對待知的態度上,我像是出爾反爾。其實,這裡的問題還是前面談過的兩者的分合、輕重、先後的問題。開門見山地說,我的意見是這樣:(1)在分合的問題上,只熟不知的辦法不合算,多知少熟的辦法不適當,合理的辦法是相輔而行。(2)在輕重的問題上,至少就學習內容和學習時間說,熟宜於重,知宜於輕,就是說,宜於在熟的基礎上學些知識(也就是語言大致通了,然後借理性認識之力使之更嚴密、更鞏固、更有條理)。(3)在先後的問題上,熟應在先,知應在後。比如在中學講些語法知識,一位語文專家主張可以放在高中,如果語文課得到改進,高中學生的語文程度「大致通了」,我同意這種看法。不在學校的,如果多讀多寫已經有了相當的基礎,能夠找一兩種講漢語知識的書看看,對於提高語文程度一定有好處。此外,怎樣教、怎樣學、量多少等問題當然還需要研究,這裡不想多說;一個總的認識是重要的:知是輔助力量,不宜於喧賓奪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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