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O 利他

記得德國哲學家康德在《實踐理性批判》中曾說:「有兩種事物,我們越思索它就越感到敬畏,那是天上的星空和心中的道德律。」感到敬畏,我的領會,是因為竟會有這樣的事物,真是意想不到。道德律是一種奇怪的像是與自然相對的強制力量。飢而思食是自然的;可是伯夷叔齊不吃,以致餓死,這強制不吃的力量來自道德律。寒而思衣也是自然的;可是羊角哀解衣與友,以致凍死,這強制不穿的力量也來自道德律。照宋儒天理、人慾的對立劃分法,道德律屬於天理,它是理應與人慾作對的。為什麼會有天理?我們現在分析,那是一種玄學信仰,是現實生活尊重道德,希望尊重不只為當然,而且有理由,才用作美夢的方式建立起來的。但為其來由的道德卻是質實的,它經常在遏止人慾方面顯示力量。這情況的主要表現是,求慾望之滿足,發現會累及他人的時候,就剋制,使他人不致受累。換個說法是,利己與利他不能協調的時候,道德律經常是要求勉為其難,「利他」。為什麼要這樣?

這樣的問題,一般是不問。這是常識走的路,安於知利他為當然,而不問其所以然。早期的儒家就是這樣。孔子講立身處世,主張以「仁」為行為的最高準則。仁的含義是什麼?《論語》說:「仁者愛人。」這可以看作定義。書里還說到如何行,積極方面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消極方面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至於為什麼要這樣,孔子沒有問,自然也就沒有答。孟子像是想深入一步,問為什麼要這徉。答覆是:「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惻隱之心,仁也。」這是說,天性如此。或者用《中庸》開篇的說法:「天命之謂性,率性之謂道。」意思就更加清楚。不管怎麼說,辨析其所以然是闌入哲學範圍,推諸天命的答覆就顯得不夠。一是天命究竟何所指,有沒有,這又是玄學信仰方面的事,難得證明。二更嚴重,即使有,為什麼非順從不可?因為利己更是本性如此,為什麼就不當也百依百順?總之,走這條路為利他找根據,結果是難得滿人意。

還有一條路,是由「人皆有不忍人之心」深入一步,如莊子,說;「天地與我並生,萬物與我為一。」或如宋儒,說:「仁者以天地萬物為一體。」「民吾同胞,物吾與也。」因為人己是同氣連枝,所以就不「能」不有同情心,不「當」不有同情心。這裡的問題顯然在於,天地萬物是否為一體。更加顯然,這樣的問題很難說清楚。同在,可以理解為一體;但人己又確實有分別,尤其在利害衝突的時候。還有,宋儒是說「仁者」,不是說人人,可見這還是一種道德信仰,信仰是難得用來作信仰本身的靠山的。

「天命之謂性」, 「仁者以天地萬物為一體」,是由「天」的方面下手,為利他找根據。此路難通,只好改由「人」的方面下手。人,古往今來,東西南北,多到數不清。但其中一個地位特殊,是「自己」。法國哲學家笛卡爾想通過懷疑建立起哲學系統,經過思路的許多周折,最後承認:「我思,故我在。」這是由哲理方面證明自己最實在。牙疼不算病,疼起來要了命,這疼,只有自己能夠感受,最清楚。這是由常識方面證明自己最親一切。因此,講人生,講社會,都不得不由自己出發,甚至以自己為中心。這自己,最突出地表現為「感知」:樂,我感知,所以歡迎;苦,我感知,所以不歡迎。古希臘有所謂快樂主義學派,評定行為、措施等的好不好,就是以自己的感知為標準的。這裡不管這樣處理能通不能通,只說,即使能通,作為利他的根據必是做不到.因為感知,只有自己是親切確實的,至於他人的,那是用「能近取譬」的辦法推出來的,隔靴搔癢,為什麼要顧及?總之,以自己的苦樂為行為的準則,我們只能找到利己的根據,不能找到利他的根據。

以上說天,說人,都是想以「理」來證明利他為當然。困難多,是因為我們在難於講理的地方偏偏要講理。在有關人生的許多問題上,我們常常要只問現實,不問理。活著,而且捨不得,為什麼?不知道。反正已經是這樣,只好順路走下去。快樂主義學派的精神也是順路走,只是把生活看得過於單純,所以路子窄了,有的地方就難通。就說快樂吧,人是有時,甚至常常,明知結果是苦也會做的。生是複雜的,但也可以一言以蔽之.一切活動,所求,總的說是「生」。生是各式各樣的欲求和行動的總和,其中有快樂,但不都是快樂。人要的是這個。有什麼究極價值嗎?像是沒有,或說不知道。但既已有生,就命定要生得順利。怎麼能順利?顯然,只有自己就必不能實現。從遠古以來,為了生,我們的祖先就養成互相依賴、互相扶助的習慣。人助我是利己,己助人是利他。就自己說,助人比助己難,可是為了生就不能不勉為其難。難而要做,是德,或說是康德的道德律。作為德的精髓的利他,就是這樣,由功用起,經過升華而登上道德律的寶座的。

道德律,要遵守,即儘力照辦,在人己利害不能協調的時候,要克己,多為對方著想。這樣做,所求,說穿了不過是生順利的可能性大一些。如果嫌這樣解說近於功利主義,不高雅,那就說為了人的品格向上、精神文明之類也可以。剩下一個問題是:利他的「他」,以什麼樣的範圍為合適。常識像是限於「人類」,如常說人權,而不說鳥權、獸權。本此,吃烤鴨不算違反利他的道德律。但同樣本諸常識,對於毫無必要的虐待動物的行為,也總是譴責而不是讚揚。孟子早已說過這類意思,是:「見其生不忍見其死,聞其聲不忍食其肉。」這是利他的範圍擴大到牛羊之類,雖然程度不深,只是「君子遠庖廚也」,而不是不吃。佛家就走得遠多了,把利他的範圍擴大到「諸有情」,並把殺生定為第一大戒。怎麼樣才可以算作適當呢?顯然很難說。照佛家的辦法,連蚊蟲、跳蚤也放過,我們辦不到;走向另一端,把不忍之心嚴格限於人,見天鵝、海豹等被殺害而無動於衷,我們也辦不到。折中之道,由理的方面定一個一以貫之的原則,行的方面能夠無往而不心平氣和,恐怕很難。可行的辦法似乎只能是:既要貴生,又要重德,遇事就事論事,勉為其難,不幸而未能盡善,安於差不多而已。

一一 增補

有「存在」,是個大神秘;「存在」中有「生命」,又是個大神秘,我們詼人生,先要知道生命是怎麼回事。但這很難說,譬如想到何自來、何所為的問題,我們就會感到茫然。「所為」指最終的目的,這正如俗語所說,只有天知道。我們所能知道的不過是生命的一些現象,或者說,生命活動的大致趨向,這概括說就是求「生」,或說是求「生命的延續」。首先是已身的生存;己身永生,自然規律不容許,於是求傳種。生存,傳種,生命得以延續,這有什麼至上意義嗎?古今中外的哲人設想出很多理由,但這些都是閉門造車,充其量不過是自我安慰的幻想而已。

探討生活之道,宜於少注意幻想,多注意事實。事實是求「生」,生之上不知所求,或者竟是無所求,因此,我們說「生」就是自的也未嘗不可。「生」是目的,求之,如何才能求得呢?除了己身的活動之外,要靠外界的條件。外界的條件干差萬別,但是就一般的生物看,數量卻不見得需要很多。例如草木,所需不過是有限的土地、陽光、水分、肥料而已。魚蝦,所需不過是有限的池水而已。人,所謂萬物之靈,如果只是為求「生」,所需外界的條件也許不必過於繁複,例如原始人,現在看起來條件很差,可是就求「生」而言,還是滿足了願望的。

但是人終歸與一般生物不同,——不是說特別高貴,而是說,因為肉體的活動能力,尤其是精神的活動能力,遠遠超過一般生物,所以就不能安於僅僅能夠生存的最低限度,就是說,不僅要「生」,而且要生得美好,豐富,更如意。生活更如意,要靠多方面的條件,概括說,其中包括社會方面的,物質方面的,還有精神方面的,我們可以總名之曰文化。

人是生在社會裡,沒有一個有組織的社會,不能適當地安排人與人的關係,美好的生活,甚至只是最低的生存,也就難於求得。這個道理容易明白,可以不說。物質方面的條件也是這樣,不具備,或者貧乏而低劣,生活就會受到大影響。這個道理更容易明白,也可以不說。需要注意的是另外一些條件,沒有它,似乎生活也不致受到顯著的影響,可是有它,生活就會更美好,更豐富。這類條件大致說是偏於精神方面的,我們可以稱之為「增補」。

增補在人類生活中佔有很重要的位置,不僅由來已久,而且無孔不入。莎士比亞劇作里說過這樣的話,即使是乞丐,身上也有幾件沒用的東西。沒用,當然是就簡單的維持生存說的;如果此外真沒有任何功用,乞丐當然也就早棄置不要了。增補之用是生活最低需要之外的另一種用,你說它不重要嗎?也不盡然。

衣,似乎可以只求取暖,但是,紅裝,碧裙,各種花紋,各種形式,爭奇鬥豔,所圖的都是增補之用。居室也是如此,本來能蔽風雨就可以了,但是,只要條件許可,就要雕樑畫棟,朱戶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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