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城〉經營人 【鎧巨人】巴巴洛伊·巴德·巴恩
在Dendro里,玩家與玩家間對戰的方法有兩種。
一種是決鬥,在競技場里彼此訂好條件、規則與賭上的道具後進行戰鬥。是個就算HP變成0也不會死亡,戰鬥結束後受到的傷害都會歸於無的「遊戲」。
另一種則是PK,在競技場外攻擊玩家,最後讓他遭到死亡懲罰。
死亡的玩家和怪物一樣,會隨機掉落金錢與道具。
不管是在決鬥的賭註上敗北,還是敗給PK而掉落道具,會失去道具這點是不變的(雖然有任意選擇與隨機的差別)。
決鬥與PK最大的差別,是被打倒時會不會死亡這點。
因此有人專門決鬥。
也因此,有我們這種專門PK的人。
身為戰隊〈凶城〉領導人的我……巴巴洛伊·巴德·巴恩最愛的就是PK。
我現在也正與同夥們享受著PK的樂趣。
「嗚哇啊啊!嗚哇啊啊啊啊!」
看起來像是小學生的初學者玩家——實際年齡大概也差不多——一邊哭著一邊猛揮起始裝備,向我劈砍了好幾次。
但無論他怎麼攻擊,對我造成的傷害依舊是0。
『呵哈哈,怎麼啦?你要是能對我造成1點的傷害,我就放你走哦?』
但這不可能就是了。
我的職業可是強化耐久力的上級職業【鎧巨人】,再加上我還有能夠減少兩成傷害值的《傷害減少》與減輕500點傷害值的《傷害減輕》,等級低的初學者就算打出暴擊,傷害值依舊是0。
「嗚嗚!嗚嗚嗚嗚!」
初學者在攻擊的同時,也拚命地尋找逃走的方法。
但就算他想要逃,我還是能快一步堵住他的退路。雖然這個職業的動作很笨重,但還是遠遠比初學者要來得快,況且我還有〈創胎〉的能力。
而且我也不會讓他登出。
這款遊戲在登出時需要花上三〇秒左右的時間,這三〇秒內若是被任何人觸摸,或是處於遭受攻擊的狀況,是無法登出的。
雖然這是防止犯罪用的措施,卻也能用在犯罪上。
但說到底,遊戲並沒有禁止PK,所以也算不上犯罪就是了。
附帶一提,這款遊戲也能〈自殺〉,可能是用來防止騷擾的對策吧。
就算連一根指頭都動不了,只要在腦袋裡想著「自殺」,馬上就會受到死懲。但代價是會掉落比遭到PK還要更多的道具與金錢,所以幾乎沒什麼人會這麼做。
『好——時間到——』
「啊。」
我對著拚命作無謂掙扎的初學者,揮下了兩手握著的大盾。
直徑一公尺的圓盾彷彿一個巨大的圓章,在地面蓋下了深深的痕迹。
印泥則是玩家,雖然受到死懲後沒多久就會消失得無影無蹤就是了。
我是用CG視點所以還好,但若是現實視點,剛剛這一下場面應該會很惡爛吧。
選擇現實視點的傢伙到底在想什麼呀,若是與不死系怪物戰鬥的話可就恐怖了。
「咿——嘻嘻!真是有夠壞!那個小弟弟好可憐好可憐哦!」
「咕哈哈,糟了啦,今天吃不下番茄了。」
『那晚餐就吃起司漢堡吧——?絞肉已經準備好啰?』
「饒了我吧!(笑)」
面對與我一同行動的戰隊成員所發出的冷嘲熱諷,我以標準的垃圾話回覆他們。
扮演壞人的玩法十分有趣。
可能因此展現了平時深藏的本性也說不定。
剛才笑著奚落初學者的晚公牛,在現實可是個有老公與小孩的公務員……但現在那些現實與我們沒有關係。
『忘掉現實,享受&盡情PK』,這就是〈凶城〉的理念。
雖然對被我們幹掉的人來說完全享受不到樂趣,不過我管他們去死。
在以戰鬥力競爭的遊戲里,弱者就是該死。
「好像也有人被PK後造成了心靈創傷,從此退出遊戲呢。」
『干我屁事。』
真是的干我屁事。
不管是殺人還是被殺,不都只是遊戲而已嗎?
「算進剛才的小弟弟後,你在這裡總共殺了幾個人呀,老大?」
『我殺到第五十個人之後就沒在數啦。』
〈凶城〉正埋伏於王都南邊的〈紹韃山道〉,PK通過此處的玩家。
雖然我只殺自己殺得了的玩家,但到目前為止所有通過的人都是我殺得死的程度。
包含出面制服PK的傢伙在內,所有人都被我與戰隊成員殺個精光了。
「不過呢,這個工作還真棒耶,光是PK就有大把大把的錢入帳。」
『就是啊。』
工作。沒錯,我們是因為工作而在此處PK。
讓玩家受到死亡懲罰一次,報酬一律為一萬利餌。
期限是遊戲內的一個月時間。
條件絕佳,這裡是初學者練功場,會來這裡的全都是雜碎,狀況更有利於我們。
第一天就有一大堆人自投羅網,光是那天的收入就超過一〇〇萬利鉺,簡直讓我笑到合不攏嘴。
我們的行動變成了一個大新聞也很有意思。
我們和北邊的傢伙不同,雖然沒有隱藏身姿,而是選擇曝露自己的身分,不過這對反派來說反而求之不得。
「不過最近都沒幾個玩家會經過這裡耶,大家果然很怕我們吧。啊,我昨天在酒吧聽說東邊的那些傢伙好像也很閑的樣子。」
王都周圍的其他三個練功場都各有其他PK埋伏著。
我們與盤據東、西兩邊的戰隊,都是徹底自我中心、不管會不會給別人添麻煩,隨心所欲PK玩家的惡霸。
「不過西邊的〈哥布林街〉好像只是把這份工作當成副收入的樣子。」
「那些傢伙就連NPC都照殺不誤呢。」
「他們都不會怕嗎?」
「天曉得。」
PK並非犯罪,在Dendro的法律里,並沒有與〈主宰〉之間的紛爭相關的規範。
但是,殺了NPC就是犯罪了。
除非對方是罪犯、自己被攻擊而採取正當防衛、正處於戰爭活動……若不是諸如此類的理由,一旦宰了NPC,就會像NPC之間犯罪的那一方一樣,被國家通緝。
要是在國內被通緝,在該國就無法使用存檔點。
若只是這樣,其實轉移陣地到其他國家就好了,但如果玩得太凶的話,會被所有國家通緝。若被七個國家同時通緝就完蛋了,不管是在哪個國家都無法使用存檔點。
這時若遭到死亡懲罰,就無法回到存檔點,而會不問緣由地被送到那裡去。想到這點,就覺得風險實在太高了。
〈哥布林街〉的傢伙們似乎已經在卡爾迪納設下了存當點,但我們可不打算冒著那麼大的風險找NPC麻煩。
再說攻擊NPC也不痛快。
之前我曾經殺過NPC中的罪犯,就好像打破了一個高價的壺似的,感覺很差。
因此,我們戰隊放任NPC從我們身邊經過,不會對他們做任何事。
不過NPC倒是怕到不敢從我們身邊經過就是了。
「還是只殺玩家最輕鬆最好玩。」
「就是啊,西邊的傢伙真的很恐怖耶,雖然同樣都是PK,但我可不想靠近他們。」
『…………』
不過,比起西邊那些連NPC都毫不顧慮地攻擊的傢伙……我覺得北邊更可怕。
埋伏在北邊〈挪芝森林〉的傢伙是最不妙的。
在北邊的PK並非戰隊,而是單一個人。
我不知道那傢伙的名字。
只知道他很擅於隱藏自己的身姿……以及他的每日例行工作。
每日例行工作,沒錯,就是每日例行工作。
那傢伙在Dendro里似乎一直在當殺手。
因為被某人幹掉而懷恨在心,或因為受到某人的嘲諷等等,總是會有些玩家對其他玩家抱有復讎與怨恨的念頭。
而那傢伙平時就會接受那些玩家的委託,前去殺害目標玩家。
據說他也曾接過委託——暗殺被通緝的〈超級〉。
〈超級〉指的是將〈創胎〉進化到第七形態的最強玩家層級,一般來說不會有人找這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