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第二幕

男人有時必須戰鬥。

有時必須拋開憐憫,毫不留情地戰鬥。

「聽好,小黑,敵人的人數雖然多,但最關鍵的還是大魔王。如果輸給她,我們就沒有生存空間了。」

花滿學長直視我的雙眼說。

「根據我收集到的情報,去年舞蹈社向她挑戰,被擊敗得粉身碎骨;電影社的社長好像也曾奮力抗爭,卻被嗤之以鼻,現在成了被她使喚的奴隸。」

「太、太可怕了。」

「她真的很可怕,但是你不能輸!」

「我會努力的。只要有一口氣在,我就會戰鬥到底!如果我發生什麼萬一,請在我的墓碑刻上『比任何人更熱愛歌舞伎的高中生,長眠於此』……」

「不行!你一定要活著回來!」

我們緊緊抱在一起。

在旁觀看這一幕的芳學姊搔搔鼻頭說:「這場短劇演得差強人意。」蜻蜓則滑著手機,連看都不看一眼。

「沒關係。至少要有這樣的氣概,才能贏得搶地盤大戰!」

「嗯~光憑氣概應該贏不了吧?」

「喂,小芳,你到底站在哪一邊?」

「這個問題很難回答啊。」

芳學姊撥了撥頭髮笑道。我聽到一旁經過的女生低聲說:「哇!是芳大人……」放學後的學校餐廳里沒有多少學生,但還是有芳學姊的粉絲。

今天歌舞伎同好會的活動暫停,因為我有個重大的使命。

花滿學長用「搶地盤大戰」來形容,描述得很貼切。正確地說,應該是「文化祭執行委員會會議」,討論議題是「使用場地的分配」。關於文化祭當天各社團使用場地的分配,據說每年都會成為激烈的戰場。當然不是彼此拳打腳踢,而是舌戰。

「我既是戲劇社的人,也是歌舞伎同好會的人。在這樣的情況下,不論站在哪一邊都不公平吧?」

「可是,應該考慮兩邊實力的平衡吧?我們是剛成立的同好會。」

「雖然有平衡的問題,不過也有欠人情的問題。」

我可以理解芳學姊的說法。

芳學姊是戲劇社的明星,甚至還有專屬粉絲團,卻願意參加歌舞伎同好會。雖然說參加兩個社團是個人自由,但戲劇社被奪走自家明星一半的時間,一定很不是滋味。

「那個……戲劇社的文化祭公演,芳學姊原本要演出兩場,可是今年卻只演出一場吧?」

「嗯。原來你知道?我請他們這樣安排。畢竟我只有一個身體,也只能這樣了。第一天參加歌舞伎同好會的演出,第二天則參加戲劇社的演出。」

「霧湖學姊……很生氣嗎?」

先前被稱為大魔王的人,就是這位坪山霧湖學姊。她是三年級的戲劇社社長,學過格鬥技,是個身材嬌小的雙馬尾女生。

「與其說生氣……應該說,身為社長有些事情必須承擔。」

河內山學院設有關係大學,很多學生不用考大學,所以有不少三年級生會持續參加社團活動直到夏天左右。聽說戲劇社的慣例都是由三年級生帶領學弟妹直到文化祭為止,在文化祭過後才決定下一任社長。

花滿學長說:「基本上,戲劇社在文化祭享有太多特權了。一天佔用主會場的禮堂三小時,兩天加起來總共六小時──能夠佔用這麼多時間的就只有戲劇社。」

聞言,芳學姊回答:「因為戲劇社可以吸引這麼多觀眾啊。」

花滿學長噘起嘴說:「不是戲劇社吸引觀眾,是小芳吸引的吧?到前年為止,戲劇社都只演出一場而已。」

芳學姊聽了也只能苦笑。她的立場很尷尬,或許會受到壓力吧。我很擔心這個問題……不過即使問學姊,她大概也只會笑說「我不在意」而迴避回答……

「搶地盤的最終決定權在文化祭的執行委員長手上,不過基本上還是會透過開會討論來決定。提出變更申請的社團,還有像我們這種新加入的社團特別容易起衝突。怎麼說呢……就是喧喧嚷嚷?侃侃諤諤?」

喧喧嚷嚷和侃侃諤諤……這種情況應該用哪一個詞?我也搞不清楚。

「執行委員長是誰?」

「三年級的加賀屋恭一,他去年是文化祭的副委員長。雖然個性斯文穩重,不過據說很擅長運籌帷幄。」

「花滿學長,你真清楚。」

「我姐姐以前是執行委員,到前年為止還負責整合所有運動社團。」

原來如此,怪不得他這麼了解內情。

「我姐姐動不動就會喊:『用拳頭來解決吧!』大家要花很大的功夫才能阻止她……」

「那真是……感覺很辛苦。」

「總之,要搶到好地點是非常艱難的任務,每一個社團都很拚命。新社團通常在氣勢上會輸人,如果畏畏縮縮地不敢說話,就會被硬塞去很爛的場地。為了不落入同樣的模式,你一定要卯足勇氣去參加會議!」

「是!」

「你要發揮你那頑強到煩人的特性!」

「雖然感覺不像是受到稱讚,不過我會努力的!」

「蜻蜓,你要好好支援小黑!」

站在我身後的蜻蜓面無表情地點頭。在搶地盤大戰當中,每個社團最多可以派兩人參加。

就這樣,我和蜻蜓踏上了名為會議的戰場。

我們雖然是新成立的同好會,但沒有必要客氣。更何況我們要表演的是日本傳統藝能,應該可以光明正大地要求必要的場地!

……理論上是這樣,可是……

「我拒絕。」

霧湖學姊冰冷的聲音回蕩在學生會議室,我頓時啞口無言──不行不行,不能畏懼。我早就預期到她會拒絕,接下來才是真正的戰鬥。

「文化祭當中,所有學生都應該得到公平的發表機會。歌舞伎同好會理應擁有和戲劇社相同的權利。」

我站著發言,霧湖學姊仍然坐著。她幾乎正眼不瞧我的臉,回答:「來棲同學搞錯了。」

「搞錯了?」

「公平是指『公開平等』的意思。去年戲劇社讓有一千兩百個座位的禮堂客滿兩次,也就是說,總共吸引了兩千四百人次的觀眾。公演門票的收入扣除經費之後,全數會捐出去,金額約一百五十萬圓。戲劇社擁有如此實績,要是和幾個月前才創立的歌舞伎同好會受到同等待遇,怎能算是公平呢?」

「這……」

「本社之所以得到特別待遇,是因為活動成績確實很突出,也因此,其他社團的人亦能接受。我不認為歌舞伎同好會有提出異議的權利。」

「唔……」

日語形容一個人啞口無言,會說「連『唔』的聲音都發不出來」,不過我這時喉嚨發出「唔……」的聲音。除了「唔……」以外,我想不出任何辯駁方式。霧湖學姊淡淡地陳述理由,雙馬尾絲毫沒有晃動,我毫無招架之力。

「……戲劇社社長的意思,似乎是主張實力原則?」

來了!總是低聲說話的蜻蜓來掩護我了!

「歌舞伎同好會是第一次參加文化祭,無法預測會吸引多少觀眾。也就是說,實力不明,所以無從比較。無從比較的社團沒有發言權利──這樣的想法是不公平的。」

「我沒有說你們沒有發言權利。如果要簡單地表達我的意思,那就是:『新加入者要懂得分寸。』」

「這樣的發言還真是封建。」

「我只是很實際而已。難道說,你們有自信可以吸引到比戲劇社更多的觀眾?」

「學校舉辦的活動,不必要討論觀眾人數或收入金額之類的問題。」

「數字一直都是基準之一。」

「太過執著於數字,就會忽略掉重要的東西。」

我身旁的蜻蜓仍舊坐著,聲音雖低卻提出相當尖銳的反駁。霧湖學姊也坐著說話,只有無法插嘴的我站著,形成頗滑稽的畫面。我感到很尷尬,但這時候坐下來感覺也很尷尬。

「呃,兩位可以聽我說幾句嗎?」

插嘴的是加賀屋委員長。就如花滿學長所說,他是個外表纖瘦、溫和,又似乎很聰明的人。總是笑咪咪的氣質或許有點像芳學姊,不過他的眼睛比芳學姊細很多,所以感覺也像是一隻友善的狐狸。

「你們談論的話題好像越來越空泛了……我先確認一下,歌舞伎同好會並沒有要求使用禮堂吧?」

「啊,是的。」

這個問題由我來回答。文化祭的主會場是可以當作劇場使用的禮堂,有一千兩百個座位。歌舞伎同好會還沒有厚臉皮到要求使用這樣的會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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