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醒來。和身旁的搭檔一起。
一如往常平凡無奇的早晨。
然後如同往日,祈求無事平穩的一天。
『懶鬼,快起床!』
聲音從枕邊傳來。
像男聲又像女聲,中性的嗓音在腦袋裡迴響,我朝著聲源睜開惺忪睡眼,在枕邊的是這三年來見慣的、能放在手掌上的小徽章。
金色的輪廓,中間鑲有翡翠,周圍嵌著七顆顏色各異的石頭。這個會說話的徽章,是三年前我被召喚來到異世界時女神給予我的。
這是給我(山田蓮司)的武器,一個有靈魂、有意志、會說話的徽章。
「……早安。」
『你還是一樣,早上都起不來。』
我在心中嘟嚷『少管我』,輕輕搖了搖宿醉未醒的頭。
我撐起身體,炫目的陽光從窗帘間隙照進來,沒吃早餐的胃向我控訴著飢餓。
「……睡過頭了。」
睡迷糊的腦袋有點重,或者是昨晚的酒意殘留得比想像中更濃厚。
雖然我稱不上酒豪,但在自認愛酒的人士中還不算太弱,這樣的宿醉也很快就會恢複。
『真是的,看起來昨晚獨自享樂了。』
「只是喝酒而已。」
『誰知道呢。』
我離開床,拿起放置在床頭的水瓶,將溫水倒入杯中。
一飲而盡之後,感覺略微緩和了宿醉的頭痛。
『去洗把臉再來,你臉色好糟。』
「你是我老媽嗎?」
『我可不想要你這樣的小孩。』
完全沒錯。如果我身為父母,也會想叫孩子更振作點好好生活吧。
這種日復一日的生活,自由是自由,但到了這個年紀,卻沒有家也沒有存款。
連今天的早餐吃什麼,都要和錢包好好商量的男人——誰都不想要這種兒子吧。至少如果我是父母,會希望孩子能更有規劃地生活……這麼說好像事不關己,但指的其實就是我。
『你不想過更健康的生活嗎?』
「正在積極地考慮噢。」
『你每次都這樣說,不要再騙我了。』
「那真是遺憾。」
像平常一樣互相拌嘴,我一邊把水瓶的水移到房間的洗臉台上。
一洗完臉,睡意與宿醉都消除了。
「啊,想輕鬆地過日子。」
『……唉。』
我一邊聽著它深深地嘆氣,一邊換好衣服。我在這個世界平時都穿著束腰外衣與草綠色的褲子,腰上系著皮革腰帶,再披上下擺都脫線的舊斗篷,這樣我就和異世界的普通人沒有兩樣了。
如果腰上佩劍,就像一個合格的冒險者,但我當然沒有那種東西。
這個世界有劍與魔法——也就是魔術。我還記得第一次看到那樣的魔術時,內心驚訝與極度興奮的感覺。初次看到真正的劍與長槍時也一樣,跟電視與書上看到的完全不同,是真實呈現眼前的真正武器,拿在手上出乎意料地沉重,一開始只是揮了幾次就感到精疲力竭。
我一邊回想起令人懷念的往事,一邊呼了口氣。
令人遺憾的是,由國王授與的那柄具有歷史淵源的名劍,由於身無分文,被我典當了。聽說賣給收藏家(狂熱者)的話價格不菲,可惜我是賣給偏僻鄉下的武器店,只換得一個禮拜的伙食費。
知道這個事實後,我被徽章持續怒斥了兩天,現在想來也是段不錯的回憶。
我秉持著往事已矣的生活原則,但也消沉了一陣子。事實上只要想起這件事,就有點失落——價格若能開高一點就好了。
「今天也要認真採藥草。」
『弒神的英雄竟然充滿幹勁地採藥草……真是可悲。』
「這種腳踏實地的工作是很重要的。」
『這種腳踏實地的工作應該讓村民或初級冒險者做。而蓮司應該做的是更危險的工作。』
「不要,好可怕。」
我也覺得自己很可悲。在討伐魔神的旅程中,曾經和三公尺的巨狼、十公尺高的惡魔和食人植物戰鬥,也碰到奇幻電動或電影常出現的巨龍、魔像和像死神般的不死者。
只是無論歷經幾次戰鬥,我都無法完全消除面對魔物時的恐懼。即使習慣了戰鬥,恐懼仍然存在。就算拼了命地努力,受傷就會痛、會死就是會死。無論是接受女神加護的勇者、普通村民、超越人類的魔物……或者是魔神,只要被殺就會死——這點萬物平等。
死亡很可怕。我抱著這樣的想法,被說天真也無法反駁,終究倖存了下來。某種程度上,這或許才是最大的奇蹟。
換完衣服後,我走出寄宿的房間,由於沒有鑰匙這種高級設備,貴重物品必須自己隨身攜帶,這就是異世界。話雖如此,能夠稱之為貴重物品的,也只有一枚會說話的徽章搭檔而已。在遊戲里的話,鎖不鎖門都無所謂,不過在現實的奇幻世界裡,就是這麼不方便。
氺氺氺
人類所在的大陸——伊姆內幾亞大陸上的村莊或城鎮,雖然存在著規模差異,但無論哪裡都有冒險者公會。公會接受住民的委託,而冒險者完成委託後就能得到報酬。
魔神被討伐後,魔物減少,照理說這一年來冒險者的工作會隨之縮減許多,不過冒險者一職仍沒有消失,因為除了討伐魔物,也有採集藥草、收集特定素材等工作。
冒險者是這個世界上人數最多,同時也是最危險的職業。賭上性命進入秘境、收集各種素材;或者拚命抵達無人造訪的未知聖域。財富、名聲、稱號、榮譽——即使只有極少數人能夠得償所願,但不論是誰都可以勇於追求,這就是冒險者。高風險、高報酬,把自己的性命放在天秤上,並且得到相應報酬的一群人。
可是不要說魔神了,就連最低等的魔物,對普通冒險者而言都具有很大的危險性。
冒險者就算體力、智力、魔力都很高,遇上在RPG中以低等級聞名的史萊姆,在現實中也是最難纏的對手。砍也砍不死、打也打不死,只能用火炬、魔法火焰焚燒,或冰凍它。
這什麼怪物啊——我在第一次遇到時狠狠咒罵了一聲。
自己大概算強——這點自信我還是有的,完整地參與了魔神討伐之旅,這件事讓我稍微為自己感到自豪。
不過我也沒有獨自討伐魔物的打算,不如說,單獨行動的冒險者是很稀少的。
無論是哥布林還是半獸人,都是成群行動,只要稍有大意就會送命。
說到『異世界』,會想到劍與魔法,還有魔物,但來這裡已經過了三年,看到魔物只覺得頭痛。我沒有足以匹敵魔物的巨大力量,還是孜孜不倦地收集藥草,賺點日薪才適合我。我一邊這樣想著,不知不覺地走到了公會前。
公會是一棟單層建築物,木造柱子、石造牆壁,空間可容納十幾個人,是西部片的電影或連戲劇中可以看到的建築物,門也是西部片常看到的雙開門。
『……你還是一臉嫌工作麻煩的表情啊。』
「我會好好工作的。」
這枚徽章把人當成什麼了啊?我至少還會賺取活下去所需的基本資金。
還有,明明在口袋裡,就不要對別人的表情挑三揀四。這張臉天生就長這樣。
我偶爾也會懷疑,這傢伙的視野究竟是什麼模樣。詢問它,它說看得到我正在看的物體,也能大概了解周圍環境。話雖如此,它卻很常嫌棄我。如果把徽章放在其他人身上,只要離開我,似乎就不能跟我維持相同視角。
我一邊在心中抱怨,一邊穿過公會大門,裡面有幾位冒險者,大抵比我年輕,幾乎都是二十幾歲左右,只有一個彪形大漢看起來較為年長,跟熊沒兩樣。
在伊姆內幾亞,十歲以後就開始在公會工作的大有人在,不如說在異世界,即使是未滿十歲的小孩,也可能已在公會賺錢。
順帶一提,這些孩子所做的,都是像專門採集藥草等危險度較低的工作。所以不厭其煩地採集藥草的我一出現,公會內的所有人都看了過來。
另外,因為徽章的聲音只有我聽得到,在別人面前回應它的『聲音』時,就會被當作喃喃自語的神經病。就某方面而言,這是一枚受詛咒的徽章也說不定。
一開始我還不習慣,常出聲回話,出糗了好幾次……僅是回想就感到羞恥,真想把記憶消除。
其實也能好好地讓別人聽見它的聲音,但太顯眼也令人困擾。
我不是弒神的英雄,而是到處可見的普通村民,這是我給自己的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