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迷宮都市的兩人」 第一話「迷宮都市」

『冒險者這個職業,光聽名稱雖然帥氣,實際上卻和專門對付魔物和魔獸的傭兵差不了多少。雖然童話故事裡會把他們描寫成探索古代遺迹,或是前往前人未竟的秘境之地探險的職業,但實際上絕非如此。』

過去好像有人這麼對我說過,是誰呢?

我記得他好像是職場的前輩……喔,是偷了店裡的錢然後被逮捕的人啊。名字忘了。

哎,雖然不是個能相信的人,但他似乎真的有過不少經歷,也對冒險者這個職業知之甚詳。

『雖然基本上不會參加人類的戰爭,但主要從事的還是護衛和看守一類的工作,和自由傭兵或保鏢相差無幾。冒險者之所以會被視為冒險者,主要是因為他們是專門對付魔物的職業。村莊的代表或是領主一類的人,似乎會僱用這些人去對付魔物。』

『他們會在打倒魔物之後進行解體嗎?』

我腦海里的冒險者形象,是*將魔物的皮或骨頭打造成武器防具,然後會烤肉來吃的人士。另外,他們也會割下耳朵或鼻子之類的器官,作為討伐的證明。(譯註:前半段出自電玩《魔物獵人》。)

……像這樣一項一項攤出來看,感覺還真像是野蠻民族啊。

『為什麼要解體啊?魔物和動物不一樣,不僅肉不能吃,皮和骨頭也會在本體死亡之後急速腐敗,這和狩獵不同啊。話說回來,以野獸為對象的獵人可是既安全又好賺得多。那為什麼大家不去當獵人呢?因為證照非常難以取得呀。所以這個世界才會盛行盜獵的風氣。』

說起來,我過去雖然吃過哥布林,但不僅肉很難吃,還在轉瞬間就腐敗了。

還有,我雖然沒有拿去兜售,不過我的確盜獵過,真對不起。

『那麼,冒險者要怎麼賺錢啊?只靠不定期的驅除委託,應該討不了飯吃吧?』

『應該會去斡旋所找領日薪的工作吧?像是工地打工之類的。為了賺取生活費而去接不定期的日薪工作,並準備好用來對付魔物的裝備之後,就只能等待能多賺一點的魔物討伐委託上門。』

『傭兵和鎮上的衛兵不會去討伐魔物嗎?』

『應該不至於到完全不參與的程度,但基本上是不管事的吧。畢竟魔物本身十分強大,應付起來也危險啊。雖說剷除多餘的魔物似乎也算是衛兵的工作,但他們不想處理這種危險任務,就把工作丟給位居更底層的冒險者去做。』

這世道還真是有夠難混的,居然搞外包喔?

總而言之,雖然我問過了不少人的看法,不過冒險者這個職業似乎大致就是如此。

明明在奇幻小說里可以說是理想職業,甚至可說是非此職不就的高人氣職業,但在這個世界卻被當成最底層看待。他們本人也對有此自覺,因此這樣的評價肯定沒錯。再怎麼說,這一行似乎真的賺不了什麼錢。

話說回來,那些看起來像冒險者的客人上門時,幾乎都只點便宜的酒啊。冒險者明明是出賣勞力的行業,卻很貧窮的樣子。

若要問遊戲或小說常出現的高階冒險者和他們有什麼不同,我只能說,冒險者之間是沒有高低階差異的。

畢竟就算割下了哥布林的耳朵也換不了錢。儘管前往教會可以查閱狀態,但就算打倒魔物,也不會得到經驗值。是說這世界連等級的概念都不存在啊。

雖說與魔物交戰的經驗可以提升肌力和技術,但就算不和魔物戰鬥,也能藉由鍛煉提升。

那他們為什麼不惜如此也要去和魔物戰鬥?因為在打響名號之後,就可能被貴族或富商聘為衛兵、私人部隊和護衛等等;或是之後轉行成傭兵時,容易被知名的傭兵團看上。

也就是說,這其實是邁向成名之路的跳板職業。大家還真是拚命啊。

雖然話題跳得有點遠,不過說到冒險者們對付的魔物,最有名的就屬哥布林了。

它們個子矮小,臉孔像個骯髒的大叔,而且個性凶暴——這些出現在RPG的形象,也能完全套用在這個世界的哥布林身上。

聽說哥布林其實是一種妖精,所以嚴格來說,它們並不算魔物。就種族的分類而言,它們與精靈及矮人算是同一種類。

儘管前世玩過的奇幻RPG都把它們當成嘍啰級的魔物,但我隱約記得哥布林的原始傳說中,也是將它們視為妖精。

不管它們是妖精還是魔物,對於那些蒙受其害的人類來說沒什麼差別。而這個世界似乎也是這樣加以區分的。

我在故鄉的村子裡求生的時候,也曾和這些哥布林交手過。那時太過拚命,導致我沒留下什麼印象,不過面對手持武器的人形對手,確實會感受到與野獸大相徑庭的恐怖。嗯。

那位哥布林轉讓給我(應該說殺掉之後搶來)的鐵劍,我愛用了好一陣子,一直到它變成破銅爛鐵為止。

若要問我為什麼會回想起這麼多關於哥布林的話題,大概是因為我眼前就有一隻哥布林的關係吧。

「哎呀,你們可真是挑到一個不錯的時機。迷宮公會的登記雖然是全天候開放,但發行證照的手續和新手講座,每個月只會開放一次呢。由於不強制在登記後就馬上要去聽講座,在正式執照發下來之前去聽也沒關係,但你們應該會順便過來聽吧?」

「那個,您雖然以一副理所當然的態度開始說明起來,但您應該是哥布林吧。」

就如雪所吐槽的,在我們面前說明起迷宮公會制度的,顯然不是人類。

和窗口的大姐換手後,這隻哥布林便以一副順理成章的態度,開始針對登記迷宮公會做起了說明。

除了戴眼鏡穿西裝之外,和我過去在森林裡宰掉的哥布林先生根本長得一樣。應該說我分不出它們的差別。那看起來像是硬擠出來的笑容,也讓人毛骨悚然。

「喔,這真是失禮了,我還沒自我介紹呢。我名為哥布太郎,是這座公會的創會元老之一,目前在這裡當事務員。」

看來哥布林真的不是魔物啊……對喔,好像是妖精嘛?

不過,這名字也取得太隨便了吧,居然叫哥布太郎……這代表還有次郎或是三郎嗎?

「嗯,畢竟你們才剛從外地來,我也知道你們想問什麼。正如你所說,我確實是哥布林沒錯。也許兩位還沒看過,但除了人類以外,還有許多的種族居住其中,也有對你們來說屬於『魔物』分類的居民喔。」

「呃……這不會造成各方面的問題嗎?」

我知道除了這座都市之外,還有一些城鎮是獸人之類的亞人族——或是精靈、矮人之類的妖精族一起生活的,因此我對這方面不會太反感。

毋寧說,對於曾出生在*平成時代日本的我來說,更想和他們見面作朋友。(編註:日本自一九八九年至今的年號,即現代。)

然而,就我所知,被分類為魔物的生物,全都是帶有敵意的種族,毫無例外。

「頭腦不好的傢伙會卡在迷宮裡出不去就是了。只要將等級提升到一定程度,就會變得聰明一些。不僅如此,由於適用於魔物的法律比人類的法律嚴格許多,因此會住在都市裡的,就只有極少數的高階魔物而已。至於地下城裡面的魔物,其實也不是依循本能攻擊人類的——它們只是因為太笨,才會攻擊那些看起來可以填飽肚子的對象。只要給它們食物,它們就不會襲擊人類了喔。畢竟人類又不好吃。」

不好吃啊……看來他好像吃過啊。我也曾經吃過哥布林,所以是彼此彼此了。

仔細想想,若拿一般人類和食用類的牛、豬、雞相比,那當然是家畜比較好吃了。

如此一來,奇幻故事裡經常出現的佳肴·龍排,大概也不怎麼好吃吧?畢竟龍應該是肉食性的生物吧?

「呃,原來如此。」

雪隨便應了一聲。聽不出他到底搞懂了沒有。

不過,我更在意哥布太郎先生剛才提到的單字。

「您說……等級是嗎?」

這個世界裡,存在著和遊戲相似的狀態或技能,卻沒有等級或是經驗值的概念,甚至連HP和MP都沒有。

我原本以為是沒有的……但想不到居然存在啊。是那種沒有顯示但確實存在的設定嗎?

「沒錯,就是等級。外地人士也許對這個名詞還不太熟悉,不過你們可以想成是生物本身的檔次或是階級的高低。只要在迷宮裡打倒魔物,就能提升這個等級,並讓狀態獲得加乘。只要在公會登記之後,就會在至今看過的狀態欄里增加等級的欄位了。」

「喔、喔喔喔喔!」

雪好像因為太過感動而顫抖起來了。

這個世界明明就像奇幻世界,而且也充斥著RPG的要素,卻現實得太過殘酷。而我剛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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