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第75掘:不要小看汪汪!!

side:第7級的冒險者 歐維克

我是現在當紅的冒險者。是說,我從剛成為冒險者時就和其他人有差異了。

應該是所謂的才能不同吧。

據說,新手冒險者想升到第4級,得花上相當多時間。

因為從第4級開始,冒險者不只要擊退魔物,還必須擊退盜匪。

第1級和第2級的冒險者做的大多是助手類的工作,為了得到冒險者公會的好評,所以會在城鎮或村子裡幫民眾打雜。

必須確實地完成這類任務,才能開始擊退魔物。

雖然說從第2級起就能挑戰魔物了,不過對手通常是哥布林、史萊姆、狗頭人或毛蟲怪之類的小角色。

如果覺得自己夠強,也可以主動找強一點的魔物戰鬥啦,可是那麼做並不會提升公會方的評價。他們只會買下魔物而已,不會因此幫你升級。

這是深思熟慮過才做出的方針。

為了預防實力不夠,只是靠著運氣好而打倒強敵的新人冒險者得到不合實力的評級。

公會用的評級,不是依強度決定,而是依對該冒險者的信任程度而定。

我在成為冒險者後,只經過短短3年,就升到了第7級。

用說的很簡單,但是要升到這個評級其實是非常不容易的事。

第4級的擊退盜匪,由於交手的對象是人類而非魔物,所以很不簡單。

許多冒險者都卡在這個評級升不上去,甚至在這級喪命。

順帶一提,由於盜賊不會在臉上寫著「我是盜賊」,難以分辨,所以擊退盜賊反而比打倒強大的魔物更容易升級。

第5級,難度就更高了。

會比過去更看重委託的完成率、人望與人格,工作內容也更加困難。例如前往迷宮尋找特定的道具之類的,有很多相當耗費精神的工作。

魔物的強度也和之前的完全不能比,有些魔物甚至還有棘手的特殊能力。

假如新手冒險者遇到第5級的魔物,八成什麼都來不及做就全滅了。

第6級,是我一個月前的評級。

在第5級做出夠多好成績,解完特定任務後,就可以升到這級。

從這個評級起,可以接受指名委託。

雖然說評級低時也可以接受指名委託啦,不過第6級的指名委託大多與國家機密有關。

通常是調查魔物大泛濫的情況。

其實這類的調查很常見,可是公諸於世的話,會引起民眾的恐慌。

因為經常舉行調查,所以能夠明白哪些災害是大泛濫造成的。

是說,大部分的調查都不夠精確,只能確定當地是否安全而已。

還有就是攻略經常有人受害的迷宮。

就算是第6級的冒險者,這種委託也是很吃力的。

迷宮是能讓人一夕致富的場所,但也是會發生前所未有的天災的地點。

等到回過神時才發現魔物多到滿出來,或是在特定階層出現強大的魔物。

第6級的冒險者就是為了對付這種狀況,才被指名的必要人員。

啊,對了。

冒險者的分級方式,除了公會用的評級之外,還有專門針對迷宮的攻略等級。

似乎有不少冒險者是以提升攻略等級為主。

基本上,攻略等級比較容易升級。

只要討伐特定魔物、攻略特定階層,就可以升級了。

舉例來說,有可能一個冒險者的冒險者評級是3,但攻略等級是6。

很難說哪種分級方式比較優秀,不過……

評級高的人,溝通能力通常也會比較好,而且知道怎麼判斷周圍狀況。

簡單來說,就是深得作為據點的公會附近居民的信任。

攻略等級高的人,對於陷阱和偷襲的反應能力比較好,並且擅長對付魔物。

簡單來說,就是戰鬥能力比較強。

順帶一提,我的攻略等級是5。

之所以比冒險者評級低,是因為我的據點附近沒有迷宮。

不過有已經被人攻略過的迷宮和訓練用迷宮,我的攻略等級都是在那邊練出來的。

當然還有一個原因是,冒險者評級高的話,比較容易獲得好名聲和好任務。

把話題拉回冒險者評級吧。

我現在的評級是7,想繼續升級的話,不但難度高,而且機會非常少。

對了,就實力方面來說,冒險者評級6算是最高級了。

從第7級起,公會要求的是討伐大規模魔物時的統御力。

而且就算有統御力,也不一定能升到第7級。

就我的情況來說,之前作為據點的城鎮突然出現將近200隻魔物。

雖然地方政府已經向其他地方求救了,但是援軍無法及時趕到,因此是由當地的騎士團和志願軍、冒險者一起對付那些魔物。

以騎士團為主力的聯合部隊,總數不到l00人。

其中還有沒受過正式訓練的志願兵,老實說情勢對我們相當不利。

當時,評級6的我率領一小隊的冒險者防衛城市的某一角,可是……

面對數量多出自己一倍的魔物,騎士團處於劣勢,我們冒險者隊伍同樣也處於劣勢。讓人汗顏的是,有一名和我同樣負責率領部隊,防衛其他地點的冒險者,居然逃走了。

當時我趕緊與失去指揮者的部隊會合,奪回被魔物佔領的地區。彷佛呼應著我們的戰果似地,整個戰局也翻轉過來,城鎮因而逃過一劫。

我當時的作為得到公會的認同,因此升到第7級。

至於升到第8級的方法,我還不知道。

據說有位被稱為「守護英雄」,名叫莫布的冒險者,他們的團隊就是第8級,但是升級的原因已經是傳說等級的故事了。根據我聽來的故事,他們似乎做了這些事:

當時,那座城鎮的領主為了剿匪,帶走了幾乎全部的兵力。

不幸的是,大量魔物卻在那種時間點攻擊城鎮。由於可以指揮決策的領主不在鎮上,冒險者公會只好自行擬出對策,以讓人民避難為優先目標。

這時,率領冒險者們作戰,為人民爭取逃走時間的,就是被稱為守護英雄的莫布。

儘管情勢危險萬分,但莫布仍然激勵了所有冒險者,擋下了數量將近4倍的魔物,成功守住城鎮。

真是太令人敬佩了。

我曾經夢想過,有朝一日一定要拜見一下莫布本人。遺憾的是,他作為據點的城鎮已經因為上次魔王作亂而被消滅了。

如果他還活著,我有很多事想請教他,不過相關消息目前仍然非常混亂,沒辦法找到人。

是說,離戰爭結束也才經過三個月,想等事情完全沉靜下來,應該要花上一年的時間吧。

而超越那位莫布的第9、第10級的冒險者,我還沒聽說過有那種人。

考慮到守護英雄的評級是8,那麼不與整個國家或魔王之類的強敵為對手的話,應該就無法繼續升級了吧。

「歐維克,你怎麼了?」

「啊,對不起,我只是在想,自己總算升到第7級了呢。」

「呵呵,你是很了不起的冒險者哦。我可以保證。」

也許是看到我站在任務留言板前發獃,覺得很不可思議吧,隊伍成員之一的萊莉問道。

萊莉和我,是在我評級2時,在擊退魔物的歸途認識的。

歸途中,我趕去幫助遭到魔物攻擊的馬車,可惜到得太遲,幾乎所有人都死了。

當時身分是奴隸的萊莉,就是少數的倖存者之一。

不幸中的大幸是,馬車的車主也沒死,倖存的奴隸不至於無處可歸。

一般而言,人們都覺得奴隸的待遇很差。

當然我不否認這點,但也沒有主人想要又病又臟又臭的奴隸。

所以至少會滿足奴隸最基本的生活需求。

奴隸商人也是有好有壞的,有從人口販子那裡收購受害者,做無良生意的奴隸商人,也有善良守法的奴隸商人。

世界上,有很多因為活不下去,不得不賣掉家人作為奴隸的家庭。善良的商人會以合理的金額收購這些可憐人,為可能全家一塊兒餓死的家庭提供一條生路。

我救助的奴隸商人屬於後者,手上奴隸也全都是為了養家而自願成為奴隸的可憐人。

商人本身很溫和,會提供食物、衣物和狹窄的床鋪給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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